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过渡期内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村入户核查、公示,乡镇初审、公示,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咸安区有1348人次符合2025年春季雨露计划申报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附:咸安区2025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补助对象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4日
监督电话:12317
举报电话:0715-8322767;0715-8324857
举报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23号(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举报邮箱:1402416843@qq.com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