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中低收入家庭安居乐业的愿望,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我区积极落实民生政策,大力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较好地缓解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现就住房保障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公租房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租房共计4081套,其中城区公租房3203套,由区经发集团下属恒旺商务公司负责运营管理。乡镇公租房分9个乡镇12处878套,由乡镇政府负责运营管理。
二、公租房入住情况
(一)实物配租情况。目前3203套房源,已配租3101套,闲置102套。目前我区政府类投资的公租房分配入住率达到97%以上,其中:对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300套,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1256套;对符合条件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的配租991套,工业园企业团租和人才引进554套。
(二)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情况。对城区低收入(低保户)住房困难家庭,做到分类保障,实现租补同步。近三年发放补贴886户,共发放金额:292799.1元。
三、公租房运营管理情况
(一)购买服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方案的通知》(建保〔2018〕92号)文件精神,保障办与国有平台咸安区经发集团二级子公司安苑物业签订运营管理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依据《政府购买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服务合同》、《咸安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相关条款约定,结合工作实际,采取运营管理企业对服务要素进行自评,区住房保障办根据企业自评结果到现场进行抽查的方式完成2次考核,并接受省厅聘请的第三方机构的规范管理评价检查,评价检查结果与支付运营费用挂钩。各乡镇公租房由自己管理、分配入住、收取租金,房屋租金主要用于日常维护与管理。
(二)管理方面。一是完善制度,抓好保障房的配租管理。结合咸安实际,完善了《公租房的管理细则》及审批流程。将准入、退出审批权下放至办事处及社区,进一步理顺社区、办事处、区保障办的“三审两公示”制度,将公租房审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前台审批后台办理,打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能力。二是,创新机制,强化公租房小区的动态监管。不定期开展巡查,及时掌握入住户实情,预防和制止保障性住房转租、借租现象的发生。抓好与社区、民政部门对接,加强对廉租房入住者收入、住房、财产等情况的全面审核,经过年审取消28户廉租房补贴保障资格,清退不符合公租房入住条件的11户,廉转公实物配租户6户,杜绝“只进不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