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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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将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咸宁市咸安区2023年度第3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咸宁市咸安区2023年度第3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已经于2023612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批准文号为鄂政土批2023518号。批准用途为教育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及面积

被征收土地位于咸安区温泉街道办事处温泉社区、肖桥村,土地总面积0.5953公顷,建设用地0.5953公顷

三、其他事项

如对本征地有异议的,可以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告知。

咸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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