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将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咸安区2022年度第6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咸安区2022年度第6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已经于2022年12月6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批准文号为鄂政土批〔2022〕1907号。批准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及面积
被征收土地位于咸安区浮山街道办事处旗鼓社区、大畈社区、温泉街道办事处泉塘社区、肖桥村、向阳湖镇广东畈村,用地总面积0.7891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0.4466公顷(不含耕地),建设用地0.3425公顷。
三、其他事项
如对本征地有异议的,可以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告知。
咸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