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将咸宁市咸安区2022年度第9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双溪桥镇双溪村,涉及集体土地1.7318公顷,农用地面积1.0550公顷(耕地0.1335公顷),建设用地0.676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收。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9月10日由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咸安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