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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凤凰城人才公寓(一期)5号楼1层5-102面积为331.99平方米房地产三年租赁经营权网络竞价文件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6年9月

目   录

一、竞价公告

二、竞买文件 (样本)

三、特别说明

四、网络竞价承诺函(样本)

五、网络竞价须知(样本)

六、竞价结果确认书(样本)

七、授权委托书(样本)

八、竞价体验指引

九、竞价体验指引(APP)

十、门面租赁合同(样本)

竞 价 公 告

标的名称

面积(㎡)

起拍价(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 (万元)

目前状态

咸安区凤凰城人才公寓(一期)5号楼1层5-102面积为331.99平方米房地产三年租赁经营权

331.99

5.98

5.98

闲置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XN

项目名称:

咸安区凤凰城人才公寓(一期)5号楼1层5-102面积为331.99平方米房地产三年租赁经营权

租赁底价:


挂牌开始日期

2026-9-2

挂牌截止日期

2026-9-15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湖北兴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湖北省 - 咸宁市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1202080948378U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3年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是

定价依据

评估

租金调整方式

不涉及

租金调整方式说明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是

免租期

给予承租方3个月装修免租期。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


装修期


租赁用途说明

该标的使用用途不作限制。如引入餐饮业态,须严格按照国家环保相关要求,同时将污水油烟等管道排放至地下,可以接受餐饮明火营业,天然气及管道等生火设施设备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

目前状态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承租方

其他招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2、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出租方)签订《门面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在《门面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承租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一年租金的一部分)一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界面中完成对第一年租金的确认付款操作。承租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第一年租金之后5个工作日内,由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收到第一年租金一次性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承租方须在《门面租赁合同》签订时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按最终成交价三个月的租金金额收取,实际金额以租赁合同的合同押金金额为准),合同履约保证金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本次标的由承租方自行装修,所有设备设施由承租方自行添置。承租方退租后付着于房屋上的装修部分及改、扩建房屋、设施无偿转移给出租方所有,添置的其他设备、设施在不损坏出租方房屋及装修的前提下由承租方自行处理。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该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承租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此次招租标的以首年租金作为起拍价,以租赁总年限租金总成交价为成交金额。

7、涉及经营许可、消防、安全、"门前四包"、卫生清洁、救灾防险、综合治理及创文创卫等各项要求,由承租方负责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相关整改责任。

8、标的的交付时间和方式: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门面租赁合同》且付清第一年度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后既由出租方负责按标的现状在其所在地向承租方移交,房屋租赁期限具体起始日期以《门面租赁合同》中约定为准,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出租方移交的任何责任。

9、给予承租方3个月装修免租期。

10、该标的使用用途不作限制。如引入餐饮业态,须严格按照国家环保相关要求,同时将污水油烟等管道排放至地下,可以接受餐饮明火营业,天然气及管道等生火设施设备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

承租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重大事项披露

出租方提示:

1、本次标的以现状出租,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前应自行前往承租标的现场勘察,递交承租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承租标的现状和瑕疵已充分了解,并对本次承租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提交承租申请即视为无条件接受该标的,不因标的承租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2、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出租方确定并公示的《门面租赁合同》(详见网络竞价文件)。

3、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湖北玖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开招租所出具的湖北玖誉咸房估咨字(2026)第0202号中评估报告的全部内容。若标的面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实测面积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6-9-2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规则


延牌情况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交纳说明

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足额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一年租金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承租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网络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房屋租金的一部分;未竞得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承租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承租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出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能按期签订或不签订《租赁合同》的;未按照付款要求付款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的,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能按期签订《租赁合同》及放弃租赁的;未按照付款要求付款的。

4、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承租保证金自动转为房屋租金的一部分,承租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标的资产信息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湖北玖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赁价格评估值


评估基准日

2026-8-20

批准(备案)机构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张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715-8126201

咸安区凤凰城人才公寓(一期)5号楼1层5-102面积为331.99平方米房地产三年租赁经营权

竞

买

文

件

(样本)

意向竞买方(意向承租方):                                

年     月    日

《竞买文件》的说明

由下列文件以及全部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1. 租赁权受让申请书(原件);

2. 受让承诺函(原件);

3. 报价单

4. 意向竞买方(意向承租方)资格证明文件(附后);

意向竞买方(意向承租方)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制作《竞买文件》1份

租赁权受让申请书

标的名称:咸安区凤凰城人才公寓(一期)5号楼1层5-102面积为331.99平方米房地产三年租赁经营权

申请人:(意向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承租申请与承诺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本意向承租方现向贵公司提出申请,意向承租(出租方名称) 湖北兴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所有的(招租标的名称) 咸安区凤凰城人才公寓(一期)5号楼1层5-102面积为331.99平方米房地产三年租赁经营权 ,请予审核。本意向承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承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的批准,所提交材料及受让申请中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人适用)

本次承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及承租申请中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然人适用)

2、我方系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任何不良社会记录、行政违规记录、司法执行记录等,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承租人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法人适用)

我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支付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承租人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自然人适用)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标的和标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意向法人单位(盖章)

意向自然人(签字)

年    月    日

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

是否联合承租

是□  否☑

意向承租方名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基

本

情

况

法人

注册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所属行业


法定代表人


经济类型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经营规模


组织机构代码


经营范围


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近期资

产情况

以下数据出自


报表时间


总资产(万元)           总负债(万元)       净资产(万元)

收购资

金来源

自有□   融资□  其他      

资信证明

存款证明□  银行保函□  借款证明□  其他            

受让价格

[人民币]

二、受让承诺函

转让方(出租方)湖北兴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我方已详细了解转让标的信息,完全清楚标的现状。现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出意向受让申请,报名参与转让方委托挂牌的 咸安区凤凰城人才公寓(一期)5号楼1层5-102面积为331.99平方米房地产三年租赁经营权项目(项目编号:        )的竞买,请予审核。我方作出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严格遵守“e产权”平台的各项交易规则及相关协议,并通过“e产权”平台,接受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供的本项目公开挂牌服务。

2、本次受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及受让申请中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受让方(承租方)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并保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规范此次竞买行为。

4、我方知晓并同意以下事项:

列出项目公告中须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知晓的事项。

5、我方知晓并同意以下事项:

(1)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均须交纳        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受让方(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门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第一年租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3)受让方(承租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的交易价款(第一年租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第一年租金)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我方同意上述保证金、交易价款等资金由光谷联交所通过“e产权”平台代为收付,但相关资金的发票由实际交易对方出具,我方对此不持异议。

(5)转让方提出:①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租赁标的是以现状进行交易,受让方(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②本次租赁标的过程中所涉及相关费用由交易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6)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湖北玖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北玖誉咸房估咨字(2026)第0202号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若标的实际现状与评估报告中描述存在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6、我方完全接受本项目网站公告及网络竞价说明中关于交易保证金及其处置的全部约定: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承租方)与转让方签订门面租赁合同后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房屋租金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承租方)与转让方签订门面租赁合同后,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房屋租金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按照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承租方)后不签订门面租赁合同的;未按照付款要求付款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承租方)后,未按要求签署《门面租赁合同》或放弃受让的;未按照付款要求付款的。

(4)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门面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房屋租金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7、我方愿意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供任何与本项目受让有关的资料。若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需要,我方愿意提供作出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盖章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承  诺  函

致: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经过审慎研究,本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现向贵单位提出申请,意向受让咸安区凤凰城人才公寓(一期)5号楼1层5-102面积为331.99平方米房地产三年租赁经营权项目 。若我方被转让方确定为受让方(承租方),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标准支付产权交易费用(含交易服务费、增值服务费):

一、费用标准

(1)如协议成交的,按总成交金额 0.425% 支付(按总年限总成交价的 0.425% 收取);产权交易费用直接从我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优先扣除,如有不足,由我方补齐。

(2)如竞价成交的,按总成交金额 1% 支付(按总年限总成交价的 1% 收取)。产权交易费用直接从我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优先扣除,如有不足,由我方补齐。

二、支付方式

我方承诺,在本项目《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报 价 单

项目名称:咸安区凤凰城人才公寓(一期)5号楼1层5-102面积为331.99平方米房地产三年租赁经营权

项    目

内    容

竞买人

(意向承租方)

报价


资金来源及

相关说明


付款方式

和期限

在《门面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年度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说明:

1、此报价只有不低于挂牌起始价才视为有效报价,若低于挂牌起始价,光谷联交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不予受理;

2、若采取协议方式转让,可按此报价为合同成交价并确定成交。

3、若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本竞买人承诺按此报价进行报价,否则,光谷联交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可以按约定扣除本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4、若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转让,竞价底价(起拍价)为本项目合格意向承租方《竞买文件》报价单中的最高报价。

意向承租方: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特 别 说 明

一、本次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上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 咸安区凤凰城人才公寓(一期)5号楼1层5-102面积为331.99平方米房地产三年租赁经营权 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招租,凡是拟参加本次网络竞价的各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标的,详细了解有关情况。本次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如标的中所涉及的房屋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湖北玖誉咸房估咨字(2026)第0202号)中评估信息为准,成交金额和产权交易费用不因实测的面积发生变化而作相应调整。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二、我方清楚并同意在公告期内只有一个意向承租方时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交易;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交易。若采取网络竞价交易方式时,我方认可在贵公司网络竞价交易系统内进行操作,并同意按照《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暂行规则》的规定参与竞价。

三、本次标的物均以现状进行网络竞价,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供的标的资料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并对现有的资料进行解释,资料不足部分,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到有关部门查询。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详细了解标的的现状及权利瑕疵,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自然人报名时须准备的资料: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准备2份复印件)、竞买保证金银行交款凭证原件(准备2份A4规格复印件,手机网银转账的需保留转账信息);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时须提供公司(单位)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准备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原件,竞买保证金银行交款凭证原件(准备2份A4规格复印件,手机网银转账的需保留转账信息)。意向承租人携带上述资料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签署竞买协议并领取《网络竞价文件》和网络竞价账号密码 。

五、意向承租方签署本特别说明的同时,即表明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已告知意向承租方该标的的全部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一经报名,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即视为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包括瑕疵),未经咨询或对标的物不了解而参加网络上竞价的,责任自负,成交后,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此招租标的未做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该产权上设置质押、抵押或任何影响产权招租或股东权利行使的限制或义务。此招租标的也未必任何有权机关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七、本次标的由承租方自行装修,所有设备设施由承租方自行添置。承租方退租后付着于房屋上的装修部分及改、扩建房屋、设施无偿转移给出租方所有,添置的其他设备、设施在不损坏出租方房屋及装修的前提下由承租方自行处理。

八、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该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承租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此次招租标的以首年租金作为起拍价,以租赁总年限租金总成交价为成交金额。

十、涉及经营许可、消防、安全、"门前四包"、卫生清洁、救灾防险、综合治理及创文创卫等各项要求,由承租方负责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相关整改责任。

十一、在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时,承租方须于次日下午5时前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现场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门面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在《门面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承租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一年租金的一部分)一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界面中完成对第一年租金的确认付款操作。承租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第一年租金之后5个工作日内,由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收到第一年租金一次性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方须在《门面租赁合同》签订时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按最终成交价三个月的租金金额收取,实际金额以租赁合同的合同押金金额为准),合同履约保证金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若承租方不能按如上规定如期履行或如期支付的,视同违约,承租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余额归委托方所有。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二、标的的交付时间和方式: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门面租赁合同》且付清第一年度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后既由出租方负责按标的现状在其所在地向承租方移交,房屋租赁期限具体起始日期以《门面租赁合同》中约定为准,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出租方移交的任何责任。

十三、给予承租方3个月装修免租期。

十四、该标的使用用途不作限制。如引入餐饮业态,须严格按照国家环保相关要求,同时将污水油烟等管道排放至地下,可以接受餐饮明火营业,天然气及管道等生火设施设备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

十五、网络竞价成交后,租赁面积若存在差异不影响最终成交价,以实际面积为准。

十六、未经出租方书面允许,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租赁房屋。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十七、承租方应当充分了解标的物的基本情况(如房屋结构),充分评估经营该标的物所需的消防安全条件。因消防安全条件影响承租方正常经营的,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八、本网络竞价文件后附的《门面租赁合同(样本)》视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则视为完全认可该合同内容并无任何异议。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网络竞价文件后附的《门面租赁合同(样本)》执行。

十九、在网络竞价会举行前,因不可抗力或委托人的要求,中止或终结上述招租活动,委托人、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中止或终结招租的责任。委托人中止或终结招租活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如数退还竞租保证金,不承担任何补偿及利息。

本须知我(单位)已阅读并认可,同时我方已充分理解并认可全部竞价文件资料所阐明的全部内容,对该标的物描述的现状无异议。并愿意在成为承租方时签署该网络竞价协议文本中所有条款,无条件执行。

意向承租方(签章):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网络竞价承诺函

湖北兴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我方就参与湖北兴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 咸安区凤凰城人才公寓(一期)5号楼1层5-102面积为331.99平方米房地产三年租赁经营权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网络竞价活动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本项目产权租赁公告,按向联交所提交的受让资料要求参加本项目网络竞价活动。

二、认可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本项目的受让方(承租方)。

三、我方对本项目网络竞价相关规则已充分了解,同意并遵守《网络竞价须知》的约定;我方对本次竞价标的受让可能存在的风险,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

四、我方同意将已交纳的全部意向受让保证金自动转为本项目网络竞价保证金。如我方竞买成交,该网络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门面租赁合同》的定金,成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我方同意: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我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我方在取得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资格之后,未参与竞价程序的;竞价时,当前价格在我方《竞买文件》的报价之内,我方不应价的;我方在5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门面租赁合同》的;在《门面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支付交易价款。

五、我方承诺对系统登录用户名及密码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使用我方账户和密码登录进入光谷联交所网络竞价系统的用户,在该网络竞价系统上的一切行为均视为我方本人的行为,由我方承担责任。

六、我方同意在正式竞价前登陆光谷联交所“e产权”平台竞价体验项目进行竞价培训,自行了解及掌握网络竞价系统的操作,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参与正式竞价,如因我方操作不当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负责,光谷联交所、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如我方在网络竞价中竞买成交,我方将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门面租赁合同》。我方将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的剩余部分(第一年租金)一次性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成交价款的剩余部分(第一年租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八、我方提交的全部材料均为我方的真实意图表达,不存在任何虚假信息,我方愿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九、在竞价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贵所系统故障而使竞价过程中断,我方认同中断前最后报价并非最终成交价,我方同意,由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各竞买方,按照如下方式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

1、报价记录可以恢复的,以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为起始价继续报价;

2、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底价为起始价重新报价。

竞买方名称(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电      话:


网络竞价须知

一、取得竞买资格

1.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报名前,须在“e产权”——注册——实名认证。(详见https://otc.ovupre.com/info.html#/infoList?id=26用户指引)

2.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我要报名”按钮,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完成报名登记及按照信息披露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操作路径: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

3.意向方资格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买资格,可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竞价中查看可参与竞价项目。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二、竞价培训

正式竞价前,各竞买方/竞租方须登陆光谷联交所“e产权”平台竞价体验项目进行竞价培训,并确认完全掌握了网络竞价系统的操作。

竞价培训系统(竞价体验指引)网址:https://otc.ovupre.com/info.html#/infoDetail?id=275                     

三、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采用限时报价方式,即在限时竞价期内若有人应价,则自动进入下一个限时报价周期(限时报价周期设定为每次90秒),当在一个限时报价期之内无人再次应价,该标的的竞价结束,最后一个竞买方竞价成功。

四、竞价时间

竞买方须在网络竞价开始时准时登陆网络竞价系统。时间安排如作调整,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另行通知。

五、竞价底价

本场竞价的竞价底价为本项目合格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报价单中的最高报价。

六、加价幅度

标的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 100元/首年 。本场竞价的加价幅度由转让方确定。各竞买方每次报价的有效范围限定为当前报价加上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七、成交确认

网络竞价的报价以网络竞价系统记录的时间和数据为准。网络竞价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记录每一次有效报价的数据。网络竞价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该场网络竞价的底价,下一轮报价应高于上一轮报价。如果一名竞买方报出价格后,其他竞买方便无法报出相同价格。最高有效报价相同的,由首先进入网络竞价服务器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应价时间结束,无竞买方继续报价,网络竞价产生唯一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方即被确定为受让方(承租方)。

八、签订合同

受让方(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门面租赁合同》。

九、对竞买方的相关要求

1、竞买方应在本次网络竞价开始前,递交《网络竞价承诺函》,即视同对本次竞价的规定表示无异议。

2、竞买方应参与竞价并对参与竞价的系统登录用户名及密码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使用竞买方账户和密码登录进入光谷联交所网络竞价系统的用户,在该网络竞价系统上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方的行为,由该竞买方承担责任。

3、竞买方应在正式竞价开始前,保证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能够持续正常运行(自备终端设备建议使用windows 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建议使用Chromium内核的浏览器,配备4G以上内存,20M以上有线电信网络宽带等)。

4、网络竞价过程中,竞买方在同一时间,在同一台终端只能使用一个账户参与竞价。

5、竞买方的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因素,竞买方应尽量在限时报价期内充分报价。

6、如发生下列情形的,竞买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竞买方未登陆网络竞价体验项目熟悉掌握竞价操作从而导致竞价过程中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等误操作的;

(2)竞买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络竞价系统从而导致未能参与竞价的;

(3)因竞买方自身终端设备、网络异常及开启无关应用软件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4)因竞买方在同一个终端通过多个竞价账户进行竞价而造成系统响应变慢、死机、报价错误等情况的;

(5)因竞买方的互联网环境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因素导致的一切不良竞价后果的。

十、保证金

(一)竞买方缴纳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在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完成保证金订单确认支付的意向承租保证金自动转为本项目的网络竞价保证金;

(二)进入网络竞价程序,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竞买方在取得竞买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时,竞买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竞价时,当前价格在竞买方《竞买文件》的报价之内(包含该竞买方已递交《竞买文件》中的报价),该竞买方不应价的;

4、竞买方被确定为受让方(承租方)后,未按要求签署《门面租赁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5、竞买方与转让方、其他竞买方串通竞价,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6、竞买方对转让方、光谷联交所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竞价活动结束后,经确认的受让方(承租方)与转让方签订《门面租赁合同》后,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房屋租金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竞买方,其交纳的网络竞价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十一、竞价中止及终止

 (一)竞价中止:

在竞价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贵所系统故障而使竞价过程中断,由竞价活动组织方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各竞买方,各竞买方须认同中断前的最后报价并非最终成交价,并同意按照如下方式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

1、报价记录可以恢复的,以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为起始价继续报价;

2、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底价为起始价重新报价。

(二)竞价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价活动组织方有权宣布网络竞价活动终止:

1、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竞买方均未报价的;

2、在规定时间参与网络竞价活动的竞买方不足两个的;

3、监管机构依法提出终止产权转让的;

4、经主管部门批准,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出终止网络竞价活动的;

5、因不可抗力或非人为因素导致网络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6、其他须终止的情形。

十二、禁止行为

(一)竞买方相互串通报价,排挤其他竞买方的公平竞争,损害转让方或者其他竞买方的合法权益的;

(二)竞买方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参与竞价、与转让方串通竞价,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三)光谷联交所及其工作人员以竞买方名义参与竞价、制造或者散布虚假信息、擅自泄露竞买方的相关信息、扰乱竞价交易正常秩序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因上述行为严重影响本项目交易,并给交易参与方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据实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其他

(一)在竞价开始之前,竞价活动组织方可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对网络竞价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说明。这种补充说明可能是竞价活动组织方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解答竞买方疑问而做出的。一旦出现此种情形,竞价活动组织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买方,竞买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立即回复确认。所有这些补充或修改文件将被视为本《网络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竞买方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若前后存在不一致,以后发者为准。

(二)网络竞价过程中,当事各方发生的争议可向光谷联交所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网络竞价文件》由竞价活动组织方负责解释。

竞价结果确认书(样本)

承租方


注册用户名


有效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交易方式


成交时间


成交总价


大写


通

知

事

项


承租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出租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交易机构盖章

授权委托书(样本)

委  托  人

受  托  人

姓名


姓名


性别


性别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职务


职务


证件号码

身份证( )  护照( )

证件号码

身份证( )  护照( )



本人(单位)授权          (受托人)代表本人(单位)参加 2026年  月  日上午10时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上举行的 咸安区凤凰城人才公寓(一期)5号楼1层5-102面积为331.99平方米房地产三年租赁经营权 网络竞价,代表本人(单位)签署《竞买文件》、《竞价结果确认书》等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凭证等。受托人在该场竞价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本人(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

注

兹证明本委托书确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代表本单位签署,对本单位具有法律约束力。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八、竞价体验指引

九、竞价体验指引(APP)

竞价体验指引和价体验指引(APP).doc

《门面租赁合同》(样本)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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