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咸安区民政局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和彩票公益金使用原则,将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纳入部门预算进行管理,经区财政局批复后组织实施。根据《彩票管理条例》《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2024年度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度咸安区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安排批复金额合计499万元,实际支出金额合计381.1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服务与社会组织培育、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福利事业项目等。
一、《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鄂财社发〔2024〕15号,下达彩票公益金资金105万元,结余22.16万元,其中:
(一)特困供养机构建设项目80万元
(1)项目名称:双溪桥镇农村福利院机构建设
(2)项目主要内容:在双溪桥镇农村福利院改造翻新(新建砖混结构、瓦屋面食堂、改造院内基础设施、更换院民房间卫浴设施和院内锻炼器材、整治配备安全设施)。设置80张床位,更换护理型床位40张,完善水电、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提升福利院居住与服务环境。
(3)项目周期:2024年8月-2025年3月
(4)资金额度:80万元
(5)项目负责人:王高池,13247245655
(6)项目完成情况:双溪桥镇农村福利院改造提升项目已完工,对该项目进行审计。
(7)实际效果:老人提供优质居住环境,改善了生活质量,解决社会弱势群体生活照料问题,提升社会对福利院的认可度与信任度,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8)结余资金:18.16万元。
(二)孤儿助学工程15万元
(1)项目名称:孤儿助学工程
(2)项目主要内容:对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发放相关补助费用。
(3)项目周期:2024年1月-12月
(4)资金额度:15万元
(5)项目负责人徐满红,18971800870
(6)项目完成情况:2024年度补助发放及时率,100%完成。
(7)实际效果:助学金的发放有效改善了孤儿的生活条件,减轻了其家庭的经济负担。
(三)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项目10万元
(1)项目名称: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咸安区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及奖补资金
(3)项目周期:2024年7月—2025年12月
(4)资金额度:10万元
(5)项目负责人:晏江涛,联系方式:13997505533
(6)项目完成情况:计划用于残疾人康复辅具运营经费,器具维护,租赁奖补
(7)实际效果: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总体水平有所提升。
(8)结余资金:4万元。
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部分省级民政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鄂财社发〔2024〕43号,下达彩票公益金资金56万元(未支付)
(1)项目名称: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关爱服务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计划为594名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3)项目周期:2025年5月-2026年4月;
(4)资金额度:56万元;
(5)项目负责人:金良军,联系方式:13807240687;
(6)项目完成情况:计划为594名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目前准备挂网、中;
(7)实际效果:老年人居家生活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部分省级民政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鄂财社发〔2024〕64号,下达项目资金208万元,结余37.56万元,其中:
(一)社会事务专项补助项目20万元。
(1)项目名称:农村公益性公墓共同缔造“以奖代补”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通过拨款到各村,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
(3)项目周期: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
(4)资金额度:20万元;
(5)项目负责人:黄冬平18995818282;镇玲13508641860;
(6)项目完成情况:汀泗桥镇赤岗村10万元;奶牛场关阳社区10万元。
(7)实际效果:2家农村公益性公墓已投入使用。
(二)社会事务专项补助婚俗改革项目20万元。
(1)项目名称:婚俗改革试点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开展婚俗改革宣传、公益相亲、 集体颁证、集体婚礼等活动;
(3)项目周期:2024年4月至2026年4月;
(4)资金额度:20万元;
(5)项目负责人:雷春霞,联系电话:18072151985
(6)项目完成情况:开展公益相亲活动8场,集体婚礼2场,集体大型家风家教活动1场,婚俗改革进乡镇、进社区、进小区、进企业、进学校宣讲22场,集体颁证11次,婚前辅导活动共计11次;
(7)实际效果:共计服务22,000人次,引导群众自觉摒弃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旧俗陋习,在全社会形成“喜事新办、喜事简办”的社会文明新风和“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
(三)养老服务费168万元
1.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投资168万元
(1)项目名称: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农村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
(3)项目周期:2024年1月——2024年12月;
(4)资金额度:168万元(已支付140.27万元);
(5)项目负责人:黄辉宇,联系方式:13986611522;
(6)项目完成情况:一是支持2个农村提升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建设20万元;二是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项目35万元;三是养老机构、设施运营资金92万元;四是幸福食堂12万元;五是护理员津贴9万元。黄荆塘村、马安头村2个农村提升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建设完成,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为230名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
(7)实际效果:养老服务总体水平明显提升。
(8)结余资金:27.73万元。
四、2024年11月《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市县分成资金的通知》(鄂财综发〔2023〕19号)文件精神,下达项目资金130万元,结余2.11万元,其中:
1.老年人福利项目130万元
(1)项目名称:老年人福利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用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民办养老机构运营和咸安区智慧养老信息平台运营。
(3)项目周期:2024年1月——2024年12月;
(4)资金额度:130万元,(已支付127.89万元);
(5)项目负责人:黄辉宇,联系方式:13986611522;
(6)项目完成情况:一是智慧养老信息平台运营项目资金40万元;二是民办养老机构运营项目资金42.2万元;三是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资金40万元。
(7)实际效果:养老服务总体水平明显提升。
(8)结余资金:2.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