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5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明细详见:咸安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2025年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科技创新、工业经济、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区科技发展、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相关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组织编制全区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确定全区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减轻企业负担监督工作。
(三)编制区级重大科技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对接市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拟订全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指导全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四)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参与紧急运输协调工作,协调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五)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的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牵头组织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合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负责编制企业技术进步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六)组织拟订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县域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监测分析县域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县域经济目标考核工作。
(七)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编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中小企业统计工作。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九)负责机械、汽车、信息、轻工、纺织、冶金、建材、盐业、食品、医药、包装等工业行业管理和医药储备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区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工作。
(十)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政策;负责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和促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负责协调电子商务发展和建设,协调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协调推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跟踪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十二)负责全区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许可初步审查和申报工作。
(十三)制定和实施区级科技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计划;负责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区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统计和指导全区技术市场管理工作;承担推进科技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十四)拟订全区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区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区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措施。
(十五)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区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科学家、科技创新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管理工作。
2、机构设置:
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共8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信息化发展股、工业规划与技术改造股、节能与综合利用股、工业经济运行股、高新技术与创新创业促进股、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股,其中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股加挂外国专家局牌子。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政府和区编委核定的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1、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的有行政单位1个。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咸安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共核定编制34名,其中行政编制21名,事业编制10名,工勤编制3名。实际在职人员36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10人,工勤编制5人。退休人员67人。劳务派遣人员3人。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家,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0%以上;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家,总数达到16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00家,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22.5%以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 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安排总计722.20万元,比上年减少30.89万元,下降4.10%,原因是2024年人员调进、调出、退休变动较大以及预算项目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2.20万元,社保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
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计722.20万元,比上年减少30.89万元,下降4.10%,原因是2024年人员调进、调出、退休变动较大以及预算项目资金减少。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51.38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60.82万元,项目支出110.00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6.3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14万元(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28.3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54万元(含行政单位医疗27.54万元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21万元(含住房公积金44.73万元,提租补贴6.48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544.40万元(含基本工资156.39万元、津贴补贴84.52万元、奖金121.56万元、绩效工资22.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6.6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8.3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0万元、住房公积金44.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8.30万元(含办公费3.00万元、印刷费4.00万元、邮电费1.50万元、差旅费1.00万元、维修(护)费2.0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培训费0.5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劳务费17.68万元、工会经费7.57万元、福利费9.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98万元(含生活补助6.11万元、医疗费补助0.87万元)。资本性支出2.52万元(含办公设备购置2.52万元)。
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较 2024年减少30.89万元,下降4.10%。
其中:人员经费减少13.49万元,原因说明2024年人员调出、退休基数较大,导致人员经费降低;标准公用经费减少2.40万元,原因说明2024年人员调出、退休较多,导致公用经费降低;项目支出减少15.00万元,原因说明根据区财政局预算安排,2025年减少部分项目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70.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0万元、印刷费4.00万元、邮电费1.50万元、差旅费1.00万元、维修(护)费2.0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培训费0.5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劳务费17.68万元、工会经费7.57万元、福利费9.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97万元、资本性支出2.52万元。
与2024年相比减少17.40万元,减少9.24%。
减少原因说明:一是2024年人员调出、退休较多,导致机关运行经费降低;二是根据区财政局预算安排,2025年减少部分项目资金。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切实做到“应编尽编, 应采尽采”。2025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4.0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5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业务活动。比上年4.00万元增加0.0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增加原因说明: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与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基本持平,主要为购置电脑、办公桌椅、复印纸等采购。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00万元。与2024年预算支出3.90万元相比,减少2.90万元,减少74.36%。
1、2025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1.00万元,与2024年相比,减少2.90万元,减少74.36%。
2、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相比,减少0万元。
3、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万元,与2024年相比,减少0万元。
4、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与2024年相比,减少0万元。
(二)“三公”经费减少原因说明: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压缩费用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本单位固定资产(包括通用设备、家具用具等)原值为69.39万元;
2、本单位在2016年9月份实行公车改革后,现无机动车辆保留。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七、2025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科学制定年度和长期整体绩效总目标和各项目目标,合理分级设置具体绩效指标,按照预算绩效要求,将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积极开展绩效自评,提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所需的数据资料,公开重点项目评价结果,推动完善预算资金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保基金拨款:指用于负担单位退休人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来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