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咸宁市咸安区委员会统战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咸宁市咸安区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咸宁市咸安区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中共咸宁市咸安区委员会统战部概况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区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全区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研究拟订全区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并推动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统战部、区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各乡(镇、办)场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全区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咸安区总支、区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订全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咸安区总支,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各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咸安区总支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统一领导全区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领导区民宗局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
7、贯彻落实党中央治藏、治疆工作方略,协调各乡(镇、办)和有关部门做好涉藏、涉疆工作。
8、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9、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0、统一领导全区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开展对台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做好全区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11、统一管理全区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区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等工作,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2、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区工商联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区委统战部是区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统一管理民族宗教、侨务工作,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合署办公,加挂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
区委统战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编制1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3人、非参公事业人员5名、工勤人员2名、退休人员6人。
从单位构成看,中共咸宁市咸安区委员会统战部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中共咸宁市咸安区委员会统战部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中共咸宁市咸安区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中共咸宁市咸安区委员会统战部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 ||
部门:中共咸宁市咸安区委员会统战部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栏次 | 1 | 栏次 | 2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585.4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2 | 499.21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二、外交支出 | 33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三、国防支出 | 34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5 | ||
五、事业收入 | 5 | 五、教育支出 | 36 | ||
六、经营收入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7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8 | ||
八、其他收入 | 8 | 0.64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9 | 42.49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0 | 15.56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1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2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3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4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5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6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7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8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9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0 | 28.82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1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2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3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4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5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6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7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586.08 | 本年支出合计 | 58 | 586.08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 28 | 结余分配 | 59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9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60 | ||
30 | 61 | ||||
总计 | 31 | 586.08 | 总计 | 62 | 586.08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 ||
部门:中共咸宁市咸安区委员会统战部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收 入合计 | 财政拨 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586.08 | 585.44 | 0.64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99.22 | 498.58 | 0.64 | ||||
20125 | 港澳台事务 | 25.00 | 25.00 | |||||
2012505 | 台湾事务 | 25.00 | 25.00 | |||||
20134 | 统战事务 | 474.22 | 473.58 | 0.64 | ||||
2013401 | 行政运行 | 472.12 | 471.48 | 0.64 | ||||
2013404 | 宗教事务 | 2.10 | 2.1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2.50 | 42.5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40.28 | 40.28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7.39 | 37.39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89 | 2.89 | |||||
20816 | 红十字事业 | 2.22 | 2.22 | |||||
2081601 | 行政运行 | 2.22 | 2.22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5.56 | 15.56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5.56 | 15.56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5.56 | 15.56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8.82 | 28.82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8.82 | 28.82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8.82 | 28.82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 ||
部门:中共咸宁市咸安区委员会统战部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支 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586.08 | 347.60 | 238.49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99.22 | 260.73 | 238.49 | |||
20125 | 港澳台事务 | 25.00 | 25.00 | ||||
2012505 | 台湾事务 | 25.00 | 25.00 | ||||
20134 | 统战事务 | 474.22 | 260.73 | 213.49 | |||
2013401 | 行政运行 | 472.12 | 260.73 | 211.39 | |||
2013404 | 宗教事务 | 2.10 | 2.1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2.50 | 42.5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40.28 | 40.28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7.39 | 37.39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89 | 2.89 | ||||
20816 | 红十字事业 | 2.22 | 2.22 | ||||
2081601 | 行政运行 | 2.22 | 2.22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5.56 | 15.56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5.56 | 15.56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5.56 | 15.56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8.82 | 28.82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8.82 | 28.82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8.82 | 28.82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 ||
部门:中共咸宁市咸安区委员会统战部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栏次 | 1 | 栏次 | 2 | 3 | 4 | 5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585.4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3 | 498.57 | 498.57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二、外交支出 | 34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 | 三、国防支出 | 35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6 | ||||||
5 | 五、教育支出 | 37 |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8 |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9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 | 42.49 | 42.49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1 | 15.56 | 15.56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2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3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4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5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6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7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8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9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50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1 | 28.82 | 28.82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2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3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4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5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6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7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8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585.44 | 本年支出合计 | 59 | 585.44 | 585.44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8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60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9 | 6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30 | 62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1 | 63 | ||||||
总计 | 32 | 585.44 | 总计 | 64 | 585.44 | 585.44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 ||
部门:中共咸宁市咸安区委员会统战部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585.44 | 347.28 | 238.17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98.58 | 260.41 | 238.17 |
20125 | 港澳台事务 | 25.00 | 25.00 | |
2012505 | 台湾事务 | 25.00 | 25.00 | |
20134 | 统战事务 | 473.58 | 260.41 | 213.17 |
2013401 | 行政运行 | 471.48 | 260.41 | 211.07 |
2013404 | 宗教事务 | 2.10 | 2.1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2.50 | 42.5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40.28 | 40.28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7.39 | 37.39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89 | 2.89 | |
20816 | 红十字事业 | 2.22 | 2.22 | |
2081601 | 行政运行 | 2.22 | 2.22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5.56 | 15.56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5.56 | 15.56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5.56 | 15.56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8.82 | 28.82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8.82 | 28.82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8.82 | 28.82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表 | ||
部门:中共咸宁市咸安区委员会统战部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科目 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 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320.26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5.19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
30101 | 基本工资 | 85.00 | 30201 | 办公费 | 4.80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30102 | 津贴补贴 | 54.78 | 30202 | 印刷费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
30103 | 奖金 | 75.93 | 30203 | 咨询费 | 310 | 资本性支出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0.34 | 30204 | 手续费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107 | 绩效工资 | 10.83 | 30205 | 水费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39.07 | 30206 | 电费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2.89 | 30207 | 邮电费 | 0.44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4.76 | 30208 | 取暖费 | 31006 | 大型修缮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46 | 30211 | 差旅费 | 1.24 | 31008 | 物资储备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35.21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1009 | 土地补偿 | ||
30114 | 医疗费 | 30213 | 维修(护)费 | 0.03 | 31010 | 安置补助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0214 | 租赁费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82 | 30215 | 会议费 | 31012 | 拆迁补偿 | ||
30301 | 离休费 | 30216 | 培训费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30302 | 退休费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30303 | 退职(役)费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30304 | 抚恤金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
30305 | 生活补助 | 1.77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6 | 救济费 | 30226 | 劳务费 | 399 | 其他支出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0.05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0.07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
30308 | 助学金 | 30228 | 工会经费 | 2.47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
30309 | 奖励金 | 30229 | 福利费 | 2.46 | 39909 | 经常性赠与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9910 | 资本性赠与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11.21 | 39999 | 其他支出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47 | ||||||
人员经费合计 | 322.08 | 公用经费合计 | 25.19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 ||
部门:中共咸宁市咸安区委员会统战部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 |||||||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 ||
部门:中共咸宁市咸安区委员会统战部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 ||
部门:中共咸宁市咸安区委员会统战部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2.00 | 2.00 | 0.09 | 0.09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86.0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增加67.31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一次性项目收入和部分人员经费。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86.0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8.54万元,增长15.5%,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一次性项目收入和部分人员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5.44万元,占本年收入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其他收入0.64万元,占本年收入0.1%。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86.0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7.31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一次性项目收入和部分人员经费。其中:基本支出347.60万元,占本年支出59.31%;项目支出238.49万元,占本年支出40.6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85.4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7.90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一次性项目收入和部分人员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6.67万元,增长12.9%。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一次性项目收入和部分人员经费。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5.44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7.90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一次性项目收入和部分人员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和2022年度本单位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和2022年度本单位均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5.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6.67万元,增长12.9%,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一次性项目收入和部分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5.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决算数为498.58万元,占85.16%。主要用于港澳台事务台湾事务、统战事务行政运行及统战事务宗教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决算数为42.5万元,占7.26%。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红十字事业行政运行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决算数为15.56万元,占2.66%。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决算数为28.82万元,占4.92%。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26.40万元,支出决算为58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事务(款)台湾事务(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事务(款)台湾事务(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429.8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7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9%,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为2022年度结转资金,未纳入2023年度年初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34.9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1%,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2022年度结转资金,未纳入2023年度年初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14.9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3%,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发生金额2.89万元,收到财政下发指标2.89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2.2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4%。
3.卫生健康支出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16.8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中列支。
4.住房保障支出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27.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2%,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为2022年度结转资金,未纳入2023年度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7.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2.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5万元、津贴补贴54.78万元、奖金75.93万元、伙食补助费0.34万元、绩效工资10.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0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8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6万元、住房公积金35.21万元、生活补助1.77万元、医疗费补助0.05万元。
公用经费25.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8万元、邮电费0.44万元、差旅费1.24万元、维修(护)费0.03万元、委托业务费0.07万元、工会经费2.47万元、福利费2.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7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5%。较上年减少0.01万元,降低10.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精神,合理压缩一般行政性开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精神,合理压缩一般行政性开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2023年度和2022年度本单位均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持平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本单位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2023年度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持平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决算数持平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2023年度未产生公务用车运行费。决算数持平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2023年度未产生运行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5%,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01万元,降低10.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精神,合理压缩一般行政性开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精神,合理压缩一般行政性开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来访对象主要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9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湖北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和咸宁市五个县市侨联,主要是来咸安开展调研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个,12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5.19万元,比上年减少6.69万元,降低21.0%。主要原因是:压缩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7.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26.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中共咸宁市咸安区委员会统战部共有车辆 0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设备 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7个。资金238.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经费管理规范,工作大部分已按计划完成,社会效益较好,项目可持续性强,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高。各项目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支出均有相关的授权审批,资金拨付审批程序严格,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管理情况良好,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和追加额度内,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8.49万元,执行数为238.49万元,完成预算100%。因财政局要求单位对50万以上项目进行项目绩效自评,我单位本年度无涉及项目。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进一步加强与基层、部门的紧密联系,开展重点课题调研,提高调查研究的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更好地服务省委决策。
(2)根据绩效指标实际完成情况,调整完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使之更科学,便于考核。
(3)绩效自评结果提供给上级主管部门作为合理安排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2.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1)严格预算刚性约束,强化项目实施部门的预算编制、执行主体责任。
(2)结合工作实际,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整体预算执行率,促进部门预算更加科学、可行。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无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事务(款)台湾事务(项):反映用于台湾事务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反映用于宗教事务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无
附件
2023年度部门名称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度咸安区委统战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 缩 略 版 )
一 、自评结论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按工作要求,我单位对2023年批复下达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了绩效自评,通过对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满意度指标进行定量定性分析,自评得分95.15分,评价等级为“优”。评分明细如下表:
评价指标 | 权重 | 评级分值 | 综合平均得分 | 绩效评价 |
运行成本 | 8% | 8 | 8 | 优 |
管理效率 | 22% | 22 | 21.15 | |
履职效能 | 50% | 50 | 50 | |
社会效应 | 10% | 10 | 9 | |
可持续发展能力 | 6% | 6 | 4 | |
满意度指标 | 4% | 4 | 3 | |
合计 | 100% | 100 | 95.15 |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运行成本、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优秀。公用经费、在职人员、三公经费均在可控范围内,核心业务产出均能达到年初预期目标,推动咸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支持各民主党派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着力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加强和改进民营经济统战作,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加强港澳台侨统战工作,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推动基层统战工作创新发展,加强自身建设,得到服务对象认可,满意率高于95%。
管理效率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工作计划健全,预算编制科学、合理,设立了合理的绩效目标、自行组织绩效监控与绩效评价工作,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会计核算、资产管理规范,后期要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准确性。
(三)主要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
(1)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统战工作
一是强化统战理论学习培训;
二是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三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
(2)推动咸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发挥统一战线优势,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持续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助力基层治理;
三是加强统战工作建设,排查隐患。
(3)支持各民主党派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
一是积极引导议政建言;
二是支持加强自身建设;
三是扎实开展主题调研活动。
(4)着力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
三是及时排忧解难。
(5)加强和改进民营经济统战作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建强基层商会;
三是加强宣传推介。
(6)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一是建强平台载体;
二是深化学习实践;
三是开展“寻美·咸安”“同心品牌”活动。
(7)加强港澳台侨统战工作
一是持续增进联络交流;
二是切实做好跟踪服务。
(8)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士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联谊交友;
二是推动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
(9)推动基层统战工作创新发展,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着力建好基层党组织;
二是大力挖掘乡贤人才。
2、存在问题
部门预算编制精确度不够,可持续性发展能力有待提高和完善。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准确性,做到应采尽采,提高和人完善可持续性发展能力。进一步完善公用经费定额管理。
2.在年初预算时做好单位的整体及项目的绩效申报工作,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3.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2023年将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精简会议,合理压缩一般行政性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切实合理使用财政资金,尽量减少各项经费开支。
(五)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2023年度总支出586.08万元,较预算数减少3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6万元较预算数减少了25.31万元,主要是人员基本绩效工资支出及年终绩效奖励工资减少;项目支出238.49万元较预算数增加了84.99万元。主要是追加了一次性项目收入和部分人员经费。
二、 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部门支出情况
2023年度总支出58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6万元,项目支出238.49万元。
2023年区委、区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
(1)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统战工作
(2)推动咸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支持各民主党派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
(4)着力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加强和改进民营经济统战作
(6)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7)加强港澳台侨统战工作
(8)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9)推动基层统战工作创新发展,加强自身建设
2.简要概述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2023年,全区统一战线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和市委统战部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力抓好中央和省、市、区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践行“深实严细久”的工作标准,大力实施“五化五提”行动,推动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咸安“四个首善之区”建设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管理水平,检验财政支出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考核财政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安排提供重要依据,根据《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咸安财绩发[2023]3号)要求,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构建全方面预算绩效管理格局,我单位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1、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咸安区委统战部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通过对预算支出的综合评价,实现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规范预算分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效率性。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
2、绩效评价的原则和依据
(1)评价的原则: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绩效相关原则、分级管理原则。
(2)评价的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央【2018】34号)。
《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鄂财绩发[2019] 10号)。
《咸安区区直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咸安财绩发[2023]2号)。
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咸安财绩发[2023]3号)。
3、绩效评价体系
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采用“以结果为导向、基于证据”的绩效评价方法,主要从预算执行情况、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四个方面对评价目标进行逐步分解,从定性与定量两个角度综合考量,评价资金使用的水平、效率与效益。评价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方法,对该单位整体资金的使用绩效作出全面客观评价。
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六大部分,即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满意度指标。这六大部分反映了咸安区乡村振兴局整体支出的投入、实施到产出、实现绩效的整个过程。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其中,运行成本8分,管理效率22分、履职效能50分,社会效应10分,可持续发展能力6分、满意度指标4分。
4、绩效评价过程
(1)前期准备阶段(6月15日-6月20日)
A收集与绩效评价相关的初步资料。
B确定绩效评价专班人员。
C初步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和确定预算部门自评报告。
(2)实施阶段(6月21日-6月27日)
A检查收集与绩效评价相关资料。
B发放调查问卷。
C询问相关人员(以座谈会形式进行)。
D对项目支出进行实地检查,检查项目的真实性。
(3)综合分析形成结论、形成报告阶段(6月28日至7月9日)
A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分类,对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相关性进行分析。
B根据确定的指标体系进行绩效目标分析。
C形成评价结论。
D提交绩效自评报告。
(4)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按档案管理要求对所有档案进行整理归档。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运行成本指标完成情况详细分析(设置分值8分,得8分)
公用经费控制率:2023年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25.19万元,调整后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25.19万元,控制率100%。设置分值2分,得2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2023年末在职人员20人,编制数22人,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设置分值2分,得2分。
“会议费”控制率:2023年“会议费”预算数1万元,实际支出1万元,控制在预算数内,设置分值2分,得2分。
“三公”经费变动率: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变动率<0,设置分值2分,得2分。
管理效率指标完成情况详细分析(设置分值22分,得21.15分)
中长期规划相符性:部门规划与区委、区政府战略匹配、与部门职能相符。设置分值1分,得1分。
工作计划健全性:2023年度,本单位制定了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这些计划明确、具体、可操作,与部门职能和中长期规划相匹配。设置分值1分,得1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本单位本年度预算编制的基本信息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基本支出预算按照规定标准编制;项目预算测算依据充分。设置分值1.25分,得1.25分。
预算编制合理性:本单位本年度重点项目预算有保障;部门内部项目之间不存在交叉重复。设置分值1.25分,得1.25分。
立项规范性:本单位本年度各项目设立依据充分,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设置分值1.25分,得1.25分。
预算执行率:2023年基本支出总额372.9万元,项目支出总额153.5万元,2023年基本支出调整预算数347.6万元,项目支出调整预算数238.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设置分值1.25分,得1.25分。
结转结余率:2023年无结转结余,结转结余预算为0.设置分值1.25分,得分1.25分。
非税收入预算完成率:2023无非税收入,非税收入预算数为0万元。设置分值1.25分,得1.25分。
事前绩效评估完成率:本单位本年度申报的预算项目完成了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设置分值1分,得1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本单位本年度项目支出设置了绩效目标;设置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且设置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设置分值1分,得1分。
绩效监控开展率:本单位本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的范围覆盖所管理的所有项目支出,并按期完成绩效运行监控汇总分析工作。设置分值1分,得1分。
绩效评价覆盖率:本单位本年度开展项目自评、整体开展部门自评工作,覆盖率100%。设置分值1分,得1分。
评价结果应用率:本单位根据部门自评和财政评价结果进行整改,以前年度的评价结果在本年度编制预算时进行应用。设置分值1分,得1分。
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本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设置分值1分,得1分。
资产管理规范性:本单位的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按照批复的预算配置资产、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设置分值1分,得1分。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本单位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包括收入与支出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管理、 政府采购管理、绩效管理等;财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设置分值1分,得1分。
会计核算规范性:本单位的财务核算符合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设置分值1分,得1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本单位使用预算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公用经费不存在超标准支出情况,项目支出与公用经费不存在交叉重复。设置分值1分,得1分。
履职效能指标完成情况详细分析(设置分值50分,得50分)
会议、调研:年初目标30次,本年度已完成,设置分值10分,得10分。
培训活动:年初目标5次,本年度已完成,设置分值10分,得10分。
(3)参与率:年初目标95%,本年度已完成,设置分值10分,得10分。
(4)规范化程度:年初目标95%,本年度已完成,设置分值10分,得10分。
(5)履职能力:年初目标95%,本年度已完成。设置分值10分,得10分。
社会效应指标完成情况详细分析(设置分值10分,得9分)
(1)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提升提组织化程度和履职能力,促进民族宗教稳定,促进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设置分值10分,得9分)。
可持续发展能力指标完成情况详细分析(设置分值6分,得2分)
业务学习与培训率:2023年度召开业务学习及培训5次,设置分值2分,得2分。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详细分析(设置分值4分,得3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和联系部门满意度高于95%。设置分值4分,得3分。
(四)存在的其他问题和原因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精确度不够,可持续性发展能力有待提高和完善。
(五)上年度部门整体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整体绩效自评结果已应用。
(六)其他佐证材料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