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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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及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

10.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任局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1.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任免本级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区人大专门委员会3个(正科级):

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2.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4个(正科级):

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3.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1个(正科级):

1)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办公室加挂区人大常委会政策研究室、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室牌子),内设秘书科、督办科。

2)设立咸安区人大在线监督网络中心、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中心,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属相当股级一类事业单位。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咸安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经费预算、收支的具体管理和执行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开本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收、支总计均为1294.80万元。与2022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7.36万元,下降2.07 %,主要原因一是实有人数减少,2023年退休4人,调入1人;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精简不必要开支。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294.80万元,2022度相比,收总计减少27.36万元,下降2.07 %,主要原因一是实有人数减少,2023年退休4人,调入1人;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精简不必要开支。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4.80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294.80万元,2022度相比,支总计减少27.36万元,下降2.07 %,主要原因一是实有人数减少,2023年退休4人,调入1人;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精简不必要开支。其中:基本支出1099.88万元,占本年支出84.95%;项目支出194.92万元,占本年支出15.0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94.8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7.36万元,下降2.07 %,主要原因一是实有人数减少,2023年退休4人,调入1人;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精简不必要开支。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4.8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7.36万元,下降2.07 %,主要原因一是实有人数减少,2023年退休4人,调入1人;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精简不必要开支。

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4.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36万元,下降2.07 %,主要原因一是实有人数减少,2023年退休4人,调入1人;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精简不必要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4.8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47.09万元,80.87%。主要是用于机关单位运行和人大会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01万元,占8.89%。主要是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41.54万元,占3.21%。主要是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91.16万元,占7.03%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预算为1161.61万元支出决算为1294.80万元,完成年预算的111.4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为888.06万元,支出决算为1047.09万元,完成年预算的117.91%,支出决算数于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规定更新公务用车1台;二是开展咸安区第六届人大代表培训班及人大新闻培训班各1期;三是支付退休人员统筹待遇。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为135.53万元,支出决算为115.01万元,完成年预算的72.11%,支出决算数于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系统中自动将职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列入当年预算,实际上职业年金只在有人员退休时才予以支付

3.卫生健康支出预算为42.17万元,支出决算为41.54万元,完成年预算的98.51%支出决算数于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退休4人。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为95.85万元,支出决算为91.16万元,完成年预算的95.11%。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退休4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9.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05.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5.27万元、津贴补贴151.62万元、奖金256.86万元(含基础绩效)、伙食补助费19.63万元、绩效工资8.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3.9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9.4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2.3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2万元、住房公积金182.3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21万元养老、年金、医疗及公积金等缴费项目全部为单位和个人部分合计数。

公用经费94.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85万元、印刷费1.65万元、邮电费0.65万元、差旅费0.10万元维修费0.47万元、会议费0.42万元、培训费1.98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劳务费0.49万元、委托业务费2.72万元、工会经费17.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54、税金及附加费用0.6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9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1.85万元,支出决算为23.62万元,完成预算的74.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持过“紧日子”“苦日子”思想,继续压减非必要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年初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93%;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16.58万元,较2022年增加16.58元,增幅100%,主要原因是原鄂LW1357车出现较大安全隐患,根据需要经公车办批准,更新公务用车1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25%,比年初预算减少7.45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苦日子”思想,继续压减非必要支出运行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和用油截至202312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9元,较2022年增加0.09元,增幅100%主要原因是赤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8名人员我区学习考察,产生接待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5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7.5万元,降低15.61%。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苦日子”思想,继续压减非必要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共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4

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1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人大常委会机关2023年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优秀。一是公用经费、在职人员、三公经费均在可控范围内,核心业务产出均达到了年初预期目标。二是年初制订印发了《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健全完整。三是机关年初预算编制合理,按要求设立了合理的绩效目标、自行组织绩效监控与绩效评价工作,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会计核算、资产管理规范。

一年来,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行使职权,圆满完成年初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服务和助推四个首善之区建设、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彰显了人大作为、展现了人大担当、作出了人大贡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1元,执行数为70.2元,完成预算96.87%。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加强代表重点议案建议的跟踪督办,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梳理整合代表建议109件,交办109件,交办率100%,回复率100%,办理满意率100%;二是组织人大代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258人次,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调研视察、督查检查、部门评议等活动761人次;三是规范建设代表之家19个、代表联络站6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3个;四是举办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班,结合代表行动的主题和内容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集中培训代表180人;五是为无固定收入代表发放误工补助7.95万元;六是全年共有886名代表参与代表行动,收集意见建议470条,办结414条。

2.“机关运转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5元,执行数为95,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严格执行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和法定程序,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7次;二是联合区委宣传部举办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培训班,共60余人参加培训;三是全年在各级媒体上稿281篇,其中省级以上媒体上稿78篇;在《香城都市报》设置代表风采专栏,深度报道20名先进代表的优秀事迹;四是严格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各项制度机制,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全年向区委汇报工作46次。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功能,全年召开9次党组会研究重点工作、重要议题;五是认真做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和人大代表的补选、罢免等工作,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9人次,增补区人大代表5人次,接受区人大代表辞职6人次;六是为丰富人大监督形式,有效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履职为民,对区审计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医保局、区农业农村局6个部门进行工作评议,评议活动中收集的44条意见建议已全部交由各部门限期办理;七是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深入开展一下三民实践活动,配合常委会班子成员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9篇,推动解决民生实事39件。

3.“人大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元,执行数为9.99元,完成预算76.82%。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审查和批准2023年度预算调整、2022年度决算,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和审计整改情况报告,预决算重点审查覆盖率20%,预决算审查监督覆盖率100%;二是开展预算联网监督,联网监督数据每月及时更新,平台运维质量正常运行;三是开展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审查监督;四是开展备案审查和信访接待工作,开展备案审查归集清理专项督办,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4件;全年受理信访件7件,办结6件,办结满意率100%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2023年度重点项目支出共涉及3个项目,资金179万元,占预算收入总额的15.41%。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履职活动、预算在线网络监督、国有资产审计及机关保障运转方面。从总体上看,重点项目绩效目标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相符;预算编制较为合理;组织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资金使用基本执行行政单位财务制度;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绩效评价目标实现较为理想,达到预期目的。

  1.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1.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行政运行(2010101):反映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一是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二是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以及按规定比例提取的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三是反映人大常委会机关履职过程中发生的服务保障类支出和共性工作支出。服务保障类支出主要包括机关自身建设、机关办公信息化建设、机关财务及资产管理、档案及保密工作、机关退休干部工作、机关党团群妇组织工作等开支。共性工作支出主要包括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党建、精准扶贫等工作开支。四是反映人大及其常委会为依法行使监督权,开展监督工作进行的调研、视察、考察等方面的支出。包括:常委会专题调研执法检查视察费用,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费用等。五是反映依法保障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开支。包括: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人大代表调研、视察、培训。

2.人大会议(2010104):反映人大召开的各类会议项目的支出,包括: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全人大会议咸安代表团会务费等。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反映机关依法扣缴养老保险支出

4.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用于机关在册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区人大办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2023年度区人大办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区人大办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年来,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行使职权,圆满完成年初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服务和助推“四个首善”之区建设、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彰显了人大作为、展现了人大担当、作出了人大贡献。

人大常委会机关2023年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优秀。一是公用经费、在职人员、三公经费均在可控范围内,核心业务产出均达到了年初预期目标。二是年初制订印发了《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健全完整。三是机关年初预算编制合理,按要求设立了合理的绩效目标、自行组织绩效监控与绩效评价工作,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会计核算、资产管理规范。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3年总支出129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1161.61万元增加133.19万元,增幅11.47%,其中,基本支出1099.8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982.61万元增加117.27万元,增幅11.93%,主要是支付退休人员统筹待遇;项目支出194.9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179万元增加15.92万元,增幅8.89%,主要是支付2022年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费用。

  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做好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加强代表重点议案建议的跟踪督办。组织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视察、调研等活动;通过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等方式,加强区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做好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为无固定收入代表发放误工补助;指导乡镇人大开展代表活动。

2.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学习研究宣传,利用网络媒体宣传人大代表有示范意义的先进典型;包保驻点村和社区的帮扶支出,做好区六届人大常委会会议的组织、服务、保障工作,保证会议出勤率,提高会议服务工作质量。

3.完成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不断提高监督实效。做好2023年预算审查和2022年决算审查工作;做好2022年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强化审计查出问题跟踪监督。

三、主要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

(一)主要成效

1.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改进监督方式方法,提升监督质量质效。一是聚焦高质量发展精准监督。全面贯彻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审查、批准咸安区“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依法听取和审议咸安区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2022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等报告;审查通过2023年度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跟踪督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听取和审议咸安区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咸安区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二是聚焦高品质生活精细监督。听取和审议咸安区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斧头湖流域水生态治理情况专项视察。组织开展公租房使用管理情况专题调研,持续开展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工作视察,深入开展《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咸宁市古桂花树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三是聚焦高效能治理精确监督。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3年上半年禁毒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咸安区“教联体”建设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上半年工作报告,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制委委员、人大代表参加法院庭审旁听活动。持续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对区经济开发区、区发改局、昆仑燃气公司、供电公司等11家单位进行专题询问,工业园区燃气价格高、频繁停电等一批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为丰富人大监督形式,有效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履职为民,对区审计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医保局、区农业农村局6个部门进行工作评议,评议活动中收集的44条意见建议已全部交由各部门限期办理。完善人大信访事项办理反馈机制、网络信访工作机制,加强对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的跟踪监督,全年受理信访件7件,办结6件,办结满意率100%

2.牢牢把握人大的政治属性,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把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人大工作中、落实到代表行动上。一是强化党的理论武装。全年组织中心组学习9次、交流研讨11次。班子成员带头,以“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主题,深入区委党校、汀泗桥镇、银泉社区、刘桢村等8个单位讲授专题党课。二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各项制度机制,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全年向区委汇报工作46次。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功能,全年召开9次党组会研究重点工作、重要议题。认真做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和人大代表的补选、罢免等工作,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9人次,增补区人大代表5人次,接受区人大代表辞职6人次。三是执行党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深入开展“一下三民”实践活动,配合常委会班子成员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9篇,推动解决民生实事39件。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整村推进汀泗桥镇黄荆塘村“共同缔造”试点工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助力汀泗桥镇大坪村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完成5个村民小组的美丽村湾建设和2个村民小组“共同缔造”点位的巩固提升工程

3.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持续增强代表工作活力,整体提升代表工作实效。举办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班,结合代表行动的主题和内容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集中培训代表180人。组织人大代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258人次,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调研视察、督查检查、部门评议等活动761人次;规范建设代表之家19个、代表联络站6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3个;全年共有886名代表参与“代表行动”,收集意见建议470条,办结414条;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梳理整合代表建议109件,交办109件,交办率100%,回复率100%,办理满意率100%

4.坚持刀刃向内、固本培元,整体提升人大工作的能力水平。严格执行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和法定程序,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7次;联合区委宣传部举办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培训班,共60余人参加培训;全年在各级媒体上稿281篇,其中省级以上媒体上稿78篇;在《香城都市报》设置“代表风采”专栏,深度报道20名先进代表的优秀事迹。协助上级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咸宁市西凉湖保护条例(草案)》等13部法律法规的修订意见征集工作,全年收集上报意见建议88条。坚持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向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开展备案审查归集清理专项督办,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4件。坚持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强化对机关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干事氛围。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

部门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部门预算编制时要求功能科目、经济分类科目具体化,但在预算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项目支出的不可预测性和不确定性,使实际支出难免出现与预算编制存在不符现象。

(三)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一是科学制定年度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应结合单位职能、年度工作重点,细化量化可操作、可考核的绩效目标要及时关注项目完成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或整改,促进项目达到预期设定的效果。

二是合理编制年度预算。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根据单位具体绩效目标,科学编制本年度预算,力求精准,尽量减少调项和追加,保持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三是加大财务绩效评价工作的宣传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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