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定,男,汉族,1975年10月出生,咸安人,1996年11月参加工作,199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法学专业毕业,现任向阳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2.09—1996.06 咸宁地区农业学校经济管理专业
1996.11—2001.05 咸安区甘棠乡政府会计
2001.05—2010.02 咸安区向阳湖镇历任团委书记、纪委委员、宣传干事、工业办主任、纪委副书记、组织干事(期间:1999.09--
2002.06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专学习;2005.10—2005.11咸安区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2009.03咸宁市委党校县(市、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0.02—2012.07 咸安区向阳湖镇党委委员(期间:2010.03—2010.05 咸宁市委党校乡镇领导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0.09 咸宁市安监局举办的县(市、区)安监干部安全监察工作培训班学习;
2010.09--2013.07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12.07—2016.10 咸安区向阳湖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期间:2013.12—2014.11兼任咸安区向阳湖镇北岭村村支部书记)
2016.10—2021.08 咸安区向阳湖镇党委副书记
2021.08— 咸安区向阳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