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2月27日至5月23日对我镇进行了巡察。2023年8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我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区委第二巡察组指出我镇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三个方面存在17项、41个具体问题,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反馈问题,我镇党委高度重视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我为组长,镇长钟高峰同志、镇党委副书记贺国华、秦城同志,纪委书记张亮同志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8月31日,我镇召开党委会专题讨论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根据会上反馈意见对整改措施和责任进行调整,形成整改方案,明确“四个清单”。9月13日,镇党委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全程直击灵魂,取得良好成效。10月18日晚,我镇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各村(社区)支书、驻村干部均列席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持续推进整改工作走深走实。10月26日区委巡察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宣传办来我镇召开第一次回访督导会答疑解惑,指导我镇完成问题整改卷的撰写。11月22日召开第二次回访督导会,针对资料台账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拆分细化,进一步完善提高资料台账的质量。
目前,已完成整改并申请销号问题41个,0个问题申请延期整改,0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整改到位,共清退资金0.02万元,清收资金0万元,追责问责8人,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7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传达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不及时。2022年12月23日至24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召开,汀泗桥镇未及时组织学习。2023年4月10日区委召开农村工作会议,区委主要领导在会上明确要求乡镇党委书记要带头一字一句、逐字逐句领学,结合咸安实际深入开展讨论。通过查阅会议记录发现,2023年4月18日汀泗桥镇组织了学习,但未开展讨论,未结合镇情研究部署2023年“三农”工作重点。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健全理论学习制度,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抓住学习重点,利用工作例会开展学习,做好各类会议台账资料。二是明确理论学习内容,重新梳理党中央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相关学习资料,开展专题会组织学习。三是联系实际部署工作,召开专题会议集中讨论我镇农业农村工作情况,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安排部署2023年“三农”工作重点。四是利用每周工作例会学习传达党中央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相关学习资料,在2023年9月8日召开汀泗桥镇2023年“三农”重点工作部署会。
2.环保政策落实有差距。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污染治理向乡镇、农村延伸,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20年2月区政府办下发《关于印发咸安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调整)的通知》划定汀泗桥镇星星村是生态功能区禁养区。经实地走访发现,星星村有畜禽养殖场5家,2家养羊场(各有100头羊)均没有采取污染防治措施,3家养猪场(其中2家各有一百多头猪、1家有四百多头猪)虽建有化粪池但设施不全,导致排泄物外溢严重,其中离花纹小学较近的养猪场在2022年年底完成猪舍扩建,镇村均未落实禁养区管理要求。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按照《关于印发咸安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调整)的通知》要求,对畜禽养殖企业开展全面清理整治,确保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农户于9月底将排泄物外溢情况整治到位。二是规范养殖过程,收集好畜禽尿液、粪便等排泄物,建立好粪污资源利用台账,完善限养区和适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农户污染防治设施,9月底前必须配套建设相应的养殖污染处理设施,并完善相关的台账资料。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引导畜禽养殖农户退养转产,签订畜禽养殖承诺书,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定期组织人员上门督导,确保按期整改。四是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五是晏朝晖家养猪场、徐倩家养猪场已经关停,王国荣家养羊场预计在12月底关停。晏春明、徐倩、晏朝晖、王永红王国荣签订汀泗桥镇畜禽养殖承诺书,晏春明家新建的污水处理设施。
3.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不到位。2022年10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抓好全党全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深入为广大干部群众所了解和掌握。2022年汀泗桥镇制定《汀泗桥镇关于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方案》,要求党政班子成员带头到村(社区)、部门单位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赛丰、星星、古塘、黄荆塘、马鞍、彭碑、长寿、汀泗社区等村(社区)包保党委未到村(社区)宣讲。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统一思想,明确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重要性。二是严格落实,明确班子成员利用支部主题党日到包保村(社区)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三是收集汇总,各党委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资料收集整理成册。四是2023年8月31日,召开党委会明确问题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包保党委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截止至2023年9月20日,赛丰、星星、古塘、黄荆塘、马鞍、彭碑、长寿、汀泗社区包保党委全部到村(社区)完成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
4.落实区委重点工作推进不力。2023年2月18日在区委中心组文化旅游发展专题讲座上区委主要领导对民宿发展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乡镇对辖区内民宿全面摸底,引导已建成的民宿规模管理,加大支持和监管力度,打造本乡镇特色民宿。经了解,直至4月5日镇党委会才传达专题讲座精神,但未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在镇干部工作会上传达学习区委中心组文化旅游发展专题讲座精神,安排部署各村(社区)对辖区内民宿全面摸底上报;二是制定汀泗桥镇民宿发展扶持奖励办法,鼓励利用闲置房屋发展民宿,引导现有民宿提档升级、打造特色品牌;三是不定期对全镇民宿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相关检查结果。四是2023年9月11日在镇干部会上传达学习月18日区委中心组文化旅游发展专题讲座上区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五是2023年5月10日在镇村干部、镇直部门负责人大会上对“万千百”工程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村(社区)摸排本辖区内民宿和农家乐基本信息。经摸排,全镇正在经营的民宿5家,客房数80间;正在经营的农家乐22家。六是积极制定促进汀泗桥镇民宿健康有序发展的相关举措,完成《汀泗桥镇民宿扶持奖励办法》草案。七是镇党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前往民宿调研了解发展情况。
5.落实机构改革要求不到位。2019年根据《咸宁市咸安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基层规范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法办公室(应急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公室)等内设机构,汀泗桥镇分工文件中内设机构有7个:政法办(未按要求挂应急办公室牌子)、农业农村办、工业发展办、纪检办、宣传统战办、党政组织办、城建办,超范围设置内设机构。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党委专题学习《咸宁市咸安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二是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规范汀泗桥镇内设机构设置,研究安排调整后的机构主要负责人。三是明确各内设机构职责。四是2023年10月27日在镇政府一楼会议室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咸宁市咸安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研究规范汀泗桥镇内设机构设置;五是2023年10月31日在镇政府一楼会议室召开党委会研究安排调整后的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明确各内设机构职责。
6.贯彻落实区委农村工作意见不到位。2023年3月30日在省委农村工作视频会议后区委主要领导提出关于农业农村工作七条意见,镇党委4月3日开会传达学习的会议记录只有标题,内容空白。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立即根据会议录音对空白内容进行补充。二是购买专业会议记录设备,及时录制会议记录。三是对党委会记录进行全面自查,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出现。
四是于2023年5月根据当时手机录音对4月3日开会传达学习的会议记录进行了补充,并于当月购买了专业录音设备来提高记录效率;五是每次党委会后,由组织委员对会议记录进行检查。
7.森林防灭火责任未压实。2022年8月8日,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高温天气森林防灭火工作提醒函》,要求紧盯重点时段,守好重点部位,管住重点人群,加大巡查管护,及时处置隐患风险。镇村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到位,导致发生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不及时。2022年8月12日,彭碑村12组未在入山口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检查点,竹林砍伐人员聚集抽烟时随意扔烟头导致森林火灾。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全领域加强火源管控。镇农业办联合林业站下村督查各村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情况,强化入山管理,在重要卡口设置防火检查点情况,强化野外作业审批、强化常驻作业单位管理。二是全岗位落实森防责任。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分片包保责任,规范镇村防火值班日志的填写。三是全方位加强扑火准备。重新对镇、村防火预案进行补充完善修订,加强队伍建设,重新审视防火队伍名单,对不适合的人员及时更换。四是全过程实施隐患排查。加大检查力度,持续开展“十有能力”建设工作,把打击森林火灾违法犯罪行为作为长期重点工作来抓,并加强紧急避险疏散演练,提高群众应急能力。五是在2023年2月22日召开汀泗桥镇森林防火工作会,印发关于调整汀泗桥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以及关于加强两会期间防火工作的通知;2023年3月1日打击在森林防火戒严期野外用火违法行为。六是在2023年7月15日组织开展汀泗桥镇森林防灭火演练;七是在2023年9月28日召开汀泗桥镇“中秋”、“国庆”、“亚运会”两节一会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会,印发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两节期间汀泗桥镇党委班子成员下村抽查森林防火值守情况;八是开展汀泗桥镇乡村森林防灭火能力“十有”建设监督清单自查。
8.危旧房屋整治不彻底。落实危旧房屋拆除政策不到位。如彭碑村临近022县道等交通要道,但沿线两侧多处存在危旧房屋和残垣断壁,对美丽村湾建设和村居容貌造成不良影响,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立即拆除彭碑村临近022县道两侧的危旧房屋和残垣断壁。二是开展自建房专项“消危攻坚”行动,集中清理拆除全镇已实施危房改造、自建新房等留下的“建新未拆旧”D级危房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危旧房,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是对拆旧材料进行综合利用,对被拆除的危房中具有二次利用价值的建筑材料进行回收,充分利用于村湾共同缔造的建设中。四是经镇、村巡查,在彭碑村7组发现一处危旧房屋,已征求户主朱华山同意,2023年12月22日拆除;在程益桥村14组发现一处老旧集体用房,2023年12月22日对房屋拉警戒线,禁止人员靠近。五是2023年5月22日,汀泗桥镇印发《自建房安全隐患消危攻坚专项行动方案》,集中清理拆除全镇已实施危房改造、自建新房等留下的“建新未拆旧”D级危房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共计拆除老旧闲房43间。六是对拆旧材料进行综合利用,对被拆除的危房中具有二次利用价值的建筑材料进行回收,充分利用到与村湾共同缔造的建设中。
9.推进环保问题整改不力。2022年6月至7月,区检察院和区环保局对双石水库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开展3轮实地检查,3次通报存在库区垂钓和生活垃圾严重污染等问题,直至2023年3月,区环保局开展检查发现,该问题依然存在,并且存在围网养鱼问题;2022年10月,镇政府对辖区内28家畜禽养殖场开展自查,发现有2家未建污染治理氧化池,有6家无污水处理站,但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未督促整改,如程益桥村阳升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不全,导致畜禽排泄物外排严重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加强监管力度,全面推进问题整治。汀泗桥镇政府联合镇派出所、镇城管中队开展双石水库水源地保护执法检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推进饮用水水源禁泳禁钓问题整治。二是加大巡查频次,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由赛丰村安排专人加大频次不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域内无网箱、钓鱼、游泳等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三是加大宣传普及,增强水源地保护意识。安装保护区标识、标牌等,告知市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有哪些禁止性行为;宣传普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水源地保护的意义,告知市民违反饮用水水源地的禁止性行为有哪些法律责任;宣传“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人人有责”。四是召开全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辖区内畜禽养殖行业进一步调查摸底;五是积极与区生态环境部门、区农业农村部门对接,请求上级部门重视,来我镇指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及畜禽养殖粪污还田利用整改工作;六是加大整改措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偷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上报区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七是加强对畜禽养殖行业生态环保意识、法律意识宣传,推动畜禽养殖绿色发展,助推乡村振兴。七是镇纪委问责相关责任人。八是已对双石水库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网养鱼毛某某聘请看管水库负责人上门进行严肃教育,要求立即整改,围网养鱼问题已整改;九是由赛丰村安排治调主任、辅警加大双石水库巡查频次及力度,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十是2023年8月16日,在赛丰村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宣讲活动,重点宣传了“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十一是在双石水库周边维修、增设保护区标识、标牌等,告知市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有哪些禁止行为;十二是2023年9月8日,召开了全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摸排辖区内畜禽养殖厂,核实畜禽养殖厂有无合法经营手续,规范散养畜禽养殖行为,严禁水冲清粪、污水直排,督促畜禽养殖厂建设污染治理氧化池、污水处理设施。十三是对辖区内畜牧养殖行业是否有粪污外泄问题进行了摸排,辖区内畜禽养殖场当前不存在粪污外泄问题。十四是汀泗桥镇纪委约谈赛丰村党总支书记金宏运。
10.网络诈骗案件数降幅未达要求。2021年镇辖区内居民涉案的网络电信诈骗案件22起,2022年15起,未达到案件数逐年下降50%的要求。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制定反诈宣传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汀泗桥镇反诈宣传工作,营造全民反诈浓厚社会氛围。二是强化落实。各村(社区)积极在辖区内通过微信群、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屏幕滚动播放标语和云喇叭放反诈音频,营造浓厚反诈氛围。同时,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反诈宣传活动,在微信群每日转发咸安区电诈案例,强化群众反诈意识,提升鉴别能力。三是积极配合追缴,对实施诈骗的重点打击。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意识,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五是2023年9月1日汀泗桥镇印发《汀泗桥镇反电诈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做到提高广大群众对电信网络诈骗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力争实现各村(社区)无群众被骗、无诈骗嫌疑人,无诈骗窝点,群众接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营造全民反诈浓厚社会氛围。六是各村(社区)积极在辖区内通过微信群、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屏幕滚动播放标语和云喇叭放反诈音频,营造浓厚反诈氛围。同时,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反诈宣传活动,在微信群每日转发咸安区电诈案例,强化群众反诈意识,提升鉴别能力。七是积极配合追缴,对实施诈骗的重点打击。2023年8月以来,汀泗桥镇未发生电诈案例。
11.滞留境外人员劝返工作滞后。2022年《咸安区反诈暨滞留境外人员劝返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在年底前完成清零目标,镇辖区内境外滞留人员共8人,截至2023年3月仍有3人未能取得联系,劝返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措施:一是主动联系。由滞留境外人员户籍所在村包村党委、村支书和派出所工作人员联系滞留境外人员家属,通过家属争取与境外人员进行联系。二是积极沟通。向滞留境外人员及家属宣讲滞留境外将会采取的相关惩戒措施,并告知能为有意愿回国的境外滞留人员提供帮助,如垫付相关交通费用以及帮助经济困难问题的境外人员和其家属协调就业渠道等,从根源上解决回流人员各类生活问题,尽快劝返。三是强化宣传。广泛宣传转发公安部门关于滞留境外人员回国自传小视频,科普境外虚假“发财梦”、“捞金梦”带来的危害,避免辖区居民非法出入境再发生。四是主动联系。由滞留境外人员户籍所在村包村党委、村支书和派出所工作人员每月联系滞留境外人员家属,通过家属争取与境外人员进行联系。五是积极沟通。向滞留境外人员及家属宣讲滞留境外将会采取的相关惩戒措施,并告知能为有意愿回国的境外滞留人员提供帮助,如垫付相关交通费用以及帮助经济困难问题的境外人员和其家属协调就业渠道等,从根源上解决回流人员各类生活问题,尽快劝返。六是强化宣传。广泛宣传转发公安部门关于滞留境外人员回国自传小视频,科普境外虚假“发财梦”、“捞金梦”带来的危害,避免辖区居民非法出入境再发生。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2.台账资料遗失严重。2017年巡察整改、2018年审计整改资料无法提供;2018年度至2020年度镇综治办工作资料、2019年度至2021年度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记录本、2018年度至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本、2018年和2021年组织生活会记录本、2020年和2021年机关支委会记录本、2018年、2019年、2020年10-12月意识形态资料台账遗失。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组织镇村两级干部进行档案知识业务培训。二是建立我镇档案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三是设置专门房间存放年度工作档案。四是建立年度档案存放登记制。五是2023年7月25日至7月26日组织镇村两级干部18人进行档案知识业务培训,获得结业证书。六是2023年9月26日制定了《汀泗桥镇档案管理办法》。七是2023年10月26日设置了档案室,制定了年度档案存放登记表。用于存放年度工作档案,明确责任人,工作职责和档案管理办法。八是建立《汀泗桥镇档案管理办法》
13.落实档案管理工作不到位。2022年2月14日,区档案局转发湖北省档案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乡镇档案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文件材料归档、档案保管利用和信息化等工作,但镇党委未按要求落实到位。2022年4月27日区档案局下发提醒函督办该事项。巡察组实地发现,2021年、2022年乡村振兴、人大和纪检监察等工作资料台账仍堆放在三楼杂物房。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请档案管理机构对镇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协助做好归档、保管利用和信息化等工作。二是组织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增强档案管理意识。三是建立我镇档案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四是2023年5月9日我镇请档案管理机构对镇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协助做好归档、保管利用等信息化工作,后又多次向机构请教专业问题。五是2023年7月25日至7月26日组织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并获得证书。六是2023年9月26日制定了《汀泗桥镇档案管理办法》。七是建立《汀泗桥镇档案管理办法》
14.保密制度不健全。缺少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批。二是2023年9月25日制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批。
15.涉密文件管理不规范。涉密文件清退未标注,普通文件也纳入涉密文件登记簿中。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规范制定涉密文件管理制度。二是组织全镇干部进行保密工作培训。三是严格执行涉密文件管理制度。四是2023年8月28日组织全体镇干部召开保密工作培训会;9月18日组织全体镇干部进行保密常识培训。五是分类登记涉密文件和普通文件。六是2023年9月25日制定《汀泗桥镇机要保密工作制度》
16.照搬照抄现象比较突出。2019年安全生产预案原文照抄应急管理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20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原文照抄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荷香桥镇突发环境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2年安全生产预案文件署名为“永安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机关干部理论学习方案照搬照抄2019年度方案,领学责任人中有4人已调离,1人已退休。2019年贺国华同志的党课讲稿出现“民政党员干部”、“我县民政事业”等与本人工作岗位和汀泗桥镇实际不符的内容。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增强干部工作责任心和责任感,工作中应始终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以实干求实绩,以实干求发展。二是加强干部理论学习意识。进一步加强干部理论学习夯实理论功底,提升干部自主写作能力。三是加强文字材料审核校对和对文书撰写规范性要求,并纳入常规工作,常抓不懈。四是2023年7月6日组织机关全体年轻干部、各村(社区)宣传工作者、镇直部门(财政所、派出所、汀泗小学、汀泗中学)宣传工作者,在汀泗桥镇行政服务大厅四楼会议室,召开汀泗桥镇2023年写作培训活动。五是2023年12月4日组织全镇干部在干部工作例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学增智的重要要求,加强干部理论学习意识。进一步加强干部理论学习夯实理论功底,提升干部自主写作能力。加强文字材料审核校对和对文书撰写规范性要求。
17.巡河巡库巡林记录造假。寇红同志在2022年5月27日巡林的图片水印时间是9月20日;贺国华同志在2022年1月和12月巡林的图片是同一张在村开会的图片,12月巡河巡库日期与工作日志记录病休时间重合;秦城同志在2022年1月巡林图片穿短T恤;黄锐同志在2022年2月与10月巡林的图片是同一张,在屋场查看场地硬化。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做好工作安排,压实责任,成立汀泗桥镇巡林、巡河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镇村级林长、河湖长,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巡查,镇农业办于每月初下发巡林巡河工作提示,明确巡查内容、方式、时间和频次,指导镇村级林长、河湖长定期巡查。三是开展督导,每季度镇农业办将联合林业站、水利服务中心检查镇村两级林长、河湖长巡河巡林情况,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四是在2023年8月7日、9月4日和10月16日的工作提示中部署巡林巡河工作。五是通报2023年8月汀泗桥镇各级河湖库长巡查情况和汀泗桥镇林长制三季度专项督查情况
18.考评工作弄虚作假。2021年2月镇政府制定对机关干部半月一考核的“月月评”制度,2022年1月后未按制度进行考评公示。2023年3月22日,上级领导调研时,镇党委在宣传栏公示2月份“月月评”考核结果,但3、4月份未进行考评公示。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通过党委会讨论调整“月月评”制度,使其更加科学合理、方便实行;二是通过干部例会、公示栏进行学习和公示,提高干部参与热情;三是继续坚持实施考评工作。四是2023年5月4日召开党委会讨论调整干部考核制度,完善月月评考核方案。五是在公示栏张贴月月评考核方案进行学习。六是长期实施考评工作
19.回应群众关切不力。2022年5月7日,市民在12345公共服务热线反映107国道改造项目灰尘大、咨询赤岗还建点修路事项,5月10日派单,在区热线多次催办督办下,5月24日才向市民回复。2022年5月11日市民在12345公共服务热线反映马鞍村4组饮用水源污染事项,5月15日派单,在区热线多次催办督办下,5月24日才予以办结。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安排专人负责。指定专人积极对接区政数局,严格按照平台时限要求接收和处理12345平台工单反映问题,避免超时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强化处理。收到12345工单后转发涉及属地村(社区)的包村党委、驻村干部以及村支书、治保主任,明确处理时限,要求及时调处、耐心解释。三是严格落实汀泗桥镇12345热线工单办理制度,明确政法办1名工作人员,专人积极对接区政数局,严格按照平台时限要求接收和处理12345平台工单反映问题,避免超时问题再次发生。自整改以来,汀泗桥镇未发生12345工单超期处理现象。四是收到12345工单后转发涉及属地村(社区)的包村党委、驻村干部以及村支书、治保主任,明确处理时限,要求及时调处、耐心解释,所有工单均按时处理。
20.村民违规建房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力。镇城建办统筹协调相关镇直部门对村民建房全流程跟踪管理不到位,2022年彭碑村7组村民朱华永违反“一户一基”政策,未经批准在汀古路旁下基建房。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立即拆除该房基。二是规范建房办理程序,对我镇农村个人建房审批流程、注意事项及资料模板进行整理,落实见证见房、见图管房。三是多渠道宣传“一户一基”政策,利用屋场会宣讲、村民微信群宣传、上门入户等方法宣传农村个人建房相关要求。四是2023年12月22日,拆除彭碑村7组村民朱华永汀古路旁房基,该处已铺压风化石,计划用在公共停车场。五是规范建房办理手续。2023年2月15日,社会事务办对我镇农村个人建房审批流程,注意事项及《农户建房申请书》、《一户一基证明》、《农村宅基地使用申请及承诺书》、《个人建房用地协议》等资料模板进行整理,进一步完善农村个人建房程序,严格落实见证见房、见图管房。今年以来共计受理建房申请52起,颁发乡村规划许可证31本。六是多渠道宣传“一户一基”政策,利用屋场会宣讲、村民微信群宣传、上门入户等方法宣传农村个人建房相关要求。
21.超标准发放退休干部慰问金。2019年重阳节以700元/人的标准慰问胡耀光等42名退休干部,每人超标准200元,超标准发放0.84万元;2020年重阳节以700元/人的标准慰问胡耀光等44名退休干部,每人超标准200元,超标准发放0.88万元。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组织镇干部学习《明确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政策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二是相关责任人做书面检查。三是2023年10月16日组织镇干部学习《明确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政策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四是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五是2023年10月8日,修订完善《汀泗桥镇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汀政发{2023}40号】 ,明确规定慰问探视费标准。
22.超标准采购办公设备及家具。2022年1月至7月采购办公设备及家具13笔25.3万元,其中4笔超标准采购,合计超标金额1.73万元。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完善采购管理制度,明确办公设备采购标准。二是进行办公设备采购培训。三是严格按标准执行。四是2023年10月30日,组织镇干部学习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鄂财绩发【2017】4号)中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明确办公设备采购标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五是约谈相关责任人。
23.“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2018-022年超预算支出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8万元,2018年、2019年、2022年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合计11.53万元。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镇实际编制预算。二是严格按预算执行,并加强支出审核。三是2023年10月30日,组织镇干部学习《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相关规定讲解》(2022版)中有关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相关内容培训,要求加强报账人员财务意识。四是约谈相关责任人。
24.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汀泗桥镇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各办经费开支需履行“经办人证明、分管负责人签字、镇报账员内审、镇长审核签字”手续后方能入账。2018年至2022年共3173笔支出,未经报账员内审。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办法,规范设置内审人员严格把关。二是组织报账人员学习《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相关规定讲解》(2022版)。三是严格按制度执行。四是2023年10月11日组织镇干部学习《汀泗桥镇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汀政发{2023}40号】中有关经费开支管理原则相关内容培训,加强财务知识培训。五是2023年10月8日修订《汀泗桥镇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汀政发{2023}40号】,严格审查财务制度执行情况,明确要求履行“经办人证明、分管负责人签字、镇报账员初核、内审人员内审、镇长审核签字”手续后,方能入账。
25.固定资产未登记备案。2022年1月采购固定资产6笔共24.88万元,其中5.78万元固定资产未登记备案。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查明原因,核实清楚哪些未进行登记备案。二是经镇党委会讨论,明确固定资产标准,对于达到标准的进行备案和管理。三是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未备案的资产及时备案。四是2023年10月11日组织镇干部学习《汀泗桥镇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汀政发{2023}40号】中有关固定资产购置费报销相关内容培训。五是2023年10月12日形成未进行登记备案明细表。六是2023年11月30日进行登记备案新增。七是2023年10月8日修订《汀泗桥镇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汀政发{2023}40号】,明确固定资产由分管领导,镇长审核签字,进行固定资产登记或备案后方可报销。
26.审核把关不严。镇政府2018年2月至2022年1月支付宣传费、机关电费、汀泗河栏杆安装费、油菜轮作机耕费和托运劳务费等5笔支出,审批时间均在发票开具时间之后,合计50.73万元。2018年1月,付拆迁工棚劳务费以拆迁补偿打领条报账2.1万元;2019年1月,以划拨单支付非洲猪瘟防控经费4.2万元;2020年1月,拨付林业站信访维稳救助资金0.7万元,原始凭证只有0.68万元收据;2020年1月支付活动用水0.429万元,原始凭证只有27张100元定额发票。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办法,明确审批时间、明确审批要求、遵照执行。二是组织各办报账人员进行财务知识培训,要求报账人员掌握基本财务知识、严格按照流程报账。三是林业站信访维稳救助资金多支付200元将予以追回。三是由镇纪委核实情况,并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四是2023年10月11日组织报账人员学习《汀泗桥镇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汀政发{2023}40号】中有关经费开支管理原则培训,加强报账人员财务知识培训.五是镇纪委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六是林业站信访维稳救助资金多支付200元将予以追回。
七是2023年10月8日修订《汀泗桥镇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汀政发{2023}40号】,明确要求履行“经办人证明、分管负责人签字、镇报账员初核、内审人员内审、镇长审核签字”手续后,方能入账。
27.执行政府采购不严格。2022年5-7月采购办公空调2笔,合计金额6.26万元,未在政府采购协议定点供应商处采购;2018年至2022年镇政府的印刷费、咨询费、设计费和档案整理费等服务类支出,2018年至2021年购置办公用品和设备支出未履行询价手续;2022年购置办公用品和设备虽履行了政府采购手续,但未按规定进行备案。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重新修订财务管理办法。二是组织报账人员进行培训;三是后期严格按照办法执行。四是2023年10月11日组织报账人员学习《汀泗桥镇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汀政发{2023}40号】中有关政府采购管理培训,加强报账人员财务知识培训。五是2023年10月8日修订《汀泗桥镇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汀政发{2023}40号】,规定各办固定资产购置,须事先填写相关费用事前审批单,向分管领导、镇长、书记报告并审批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或询价手续。六是约谈相关责任人。
28.项目建设管理不严。2019年9月,镇党委通过公开招投标将全镇生活垃圾处理整体发包给湖北桂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金额87.7万元。2020年10月党委会讨论延长生活垃圾处理外包服务6个月至2021年3月,金额43.85万元。2021年3月党委会讨论再次延长生活垃圾处理外包服务7个月零8天至2021年11月8日,实际再次延长3个月至2021年6月30日,金额21.92万元,存在以党委讨论延长服务合同代替招投标程序现象。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加强相关项目参与人员知识培训,提高项目参与人员依规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二是2023年10月11日,组织镇干部集中学习《汀泗桥镇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熟知财务报账程序。三是分管负责人做书面检查。四是党委领导班子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按照项目招投标规定程序开展项目建设,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提前报备制度,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形成“事前告知、事中备案,事后监督”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9.“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镇机关2018年至2019年只召开3期支委会,2022年只召开5期支委会,均是讨论干部入党事项。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自查,针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二是在第九期支部主题党日工作提示中加入“认真开展巡察整改反馈共性问题的检视通报和组织生活重点内容的集中学习”的专题,要求各村(社区)在支部大会上检视通报《巡察问题整改任务“四个清单”》、相应整改方案、领导小组等文件,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对支部生活相关任务、要求和具体内容进一步明确,要求全体党员基本掌握“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等组织活动的内容和流程,确保党的组织生活严肃化和制度化。三是近期组织全镇党务专干召开基层党建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强化履职能力。四是2023年8月28日镇党委主持召开全镇基层党建我那天清单化工作部署会。五是在第九期支部主题党日工作提示中加入“认真开展巡察整改反馈共性问题的检视通报和组织生活重点内容的集中学习”的专题,要求各村(社区)在支部大会上检视通报《巡察问题整改任务“四个清单”》、相应整改方案、领导小组等文件,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对支部生活相关任务、要求和具体内容进一步明确,要求全体党员基本掌握“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等组织活动的内容和流程,确保党的组织生活严肃化和制度化。六是2023年9月27日镇组织办组织召开村(社区)组织工作会,强化党务专干业务能力。
30.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2021年组织生活会党员之间只有自我批评,没有相互批评。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自查,针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二是在第九期支部主题党日工作提示中加入“认真开展巡察整改反馈共性问题的检视通报和组织生活重点内容的集中学习”的专题,要求各村(社区)在支部大会上检视通报《巡察问题整改任务“四个清单”》、相应整改方案、领导小组等文件,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对支部生活相关任务、要求和具体内容进一步明确,要求全体党员基本掌握“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等组织活动的内容和流程,确保党的组织生活严肃化和制度化。三是近期组织全镇党务专干召开基层党建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强化履职能力。四是2023年8月28日镇党委主持召开全镇基层党建我那天清单化工作部署会。五是在第九期支部主题党日工作提示中加入“认真开展巡察整改反馈共性问题的检视通报和组织生活重点内容的集中学习”的专题,要求各村(社区)在支部大会上检视通报《巡察问题整改任务“四个清单”》、相应整改方案、领导小组等文件,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对支部生活相关任务、要求和具体内容进一步明确,要求全体党员基本掌握“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等组织活动的内容和流程,确保党的组织生活严肃化和制度化。六是2023年9月27日镇组织办组织召开村(社区)组织工作会,强化党务专干业务能力。
31.未执行干部“回避”制度。2021年9月4日镇党委会讨论纪委副书记人选,张明杰作为候选人全程出席会议,并做会议记录。2022年1月19日党委会议讨论柳杰、肖桥托、马跳转正定级议题,2022年4月16日党委会议讨论肖桥托、马跳、柳杰、余卓远同志公务员登记议题,柳杰为会议记录人,未回避。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在全镇干部会议上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培训会。二是党委会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三是2023年9月18日在镇政府一楼会议室召开全镇干部会议,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实行)的通知》培训会。
四是2023年9月25日在镇政府一楼会议室召开党委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关于交流与回避部分,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实行)的通知》中第四章回避部分。
五是2023年10月27日在镇政府一楼会议室召开党委会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32.人事任免未专题记录。2020年至2022年,镇村部分干部任免、决定推荐、干部提名等事项没有记录到专题会议记录本。如2020年讨论纪委副书记人选,2021年村“两委”换届研判,2022年讨论党政综合办主任、工会副主席和妇联副主席等9人的职位任用,未专题记录。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召开党委会专题讨论,明确人事任免实行专人专本专题记录。二是2023年10月8日在镇政府一楼会议室召开党委会专题讨论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并集体学习《党委会议事规则》有关内容,同时在会上明确人事任免实行专人专本专题记录。
33.临聘人员管理不规范。汀泗桥镇临时聘用人员张炎2018年至2019年聘用为镇安全监管员、余兵2018年聘用为镇城建办档案保管员,未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制定“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规范签订劳动合同。二是对现在临时聘用人员进行自查,统一实行合同制管理。三是2023年10月27日在在镇政府一楼会议室召开党委会讨论《汀泗桥镇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四是对现在临时聘用人员进行自查,统一实行合同制管理,目前全镇共有3名临时聘用人员,已全部签订劳务合同。五是制定《汀泗桥镇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政府聘用人员管理。
34.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不主动。党委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干部职工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咬耳扯袖不及时,2018年至2022年镇村干部受到党纪处分67人,其中镇党委班子4人,镇机关干部2人,镇直部门和村(社区)党员干部61人。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组织镇党委班子学习“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意识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二是压实“一岗双责”。定期开展廉政谈话,督促镇党委班子成员对所分管领域干部开展谈心谈话。三是发挥村(社区)纪检委员日常监督职责,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不定期检查村(社区)纪检委员履职手册,并通报相关检查情况。四是2023年9月7日制定汀泗桥镇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工作方案和谈话计划。并将廉政谈话记录整理成册。五是2023年9月7日至11月30日在汀泗桥镇开展同下级“一把手”的廉政谈话工作,并将廉政谈话记录整理成册。六是2023年10月27日党委会学习“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意识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七是2023年10月26日汀泗桥镇纪委召开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次业务培训会,会上根据区委巡察办发布的20230831巡察整改资料模板,指导各村(社区)完成问题整改卷。八是2023年11月16日抽查汀泗桥镇部分村(社区)的纪检委员履职手册,发现部分纪检委员履职手册缺谈话照片,明确在2024年度纪检委员履职手册中须有谈话照片。九是2023年11月22日汀泗桥镇纪委召开巡察整改工作第二次业务培训会,会上根据区委巡察办最新发布的20231026巡察整改资料模板,进一步指导各村(社区)细化问题整改卷。
35.评先评优不严肃。2021年赛丰村4名原“两委”班子成员受到党纪重处分,其中1人被开除党籍,2人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处分,2021年赛丰村被镇党委评为综合先进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单位;2022年9月彭碑村支委委员冯永加因森林防火巡查工作不到位导致引发森林火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当年被镇党委评为村(社区)先进工作者。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研究拟定《汀泗桥镇村(社区)“两委”班子评先评优审批表》;二是要求按照单位自评、申报,纪检、综治、组织、应急等股室分管党委审核、签字推荐,通过党委会研究后进行批复,确保评先评优全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三是做相关情况说明。四是2023年10月27日研究拟定《汀泗桥镇村(社区)“两委”班子评先评优审批表》。五是赛丰村实际工作情况说明。六是选举前,联系公安、纪委等相关部门对候选人进行红色体检,候选人均无违纪违法记录。七是2023年10月27日,通过党委会商议决定撤销彭碑村支委委员冯永加的2022年村(社区)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36.落实值班值守纪律不到位。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执行纪律要求大打折扣。2022年10月12日晚(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值班干部谭红、鲁礼努力不在岗,当晚区委值班室三次电话查岗无人接听。2023年5月,汀泗桥镇因五一期间带班领导脱岗被区政府通报,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制定值班制度,并召开培训会传达学习;二是由镇办公室不定期抽查值班值守情况,确保取得长效。三是2023年9月18日通过党委会讨论修订了《汀泗桥镇值班制度》,强调严肃值班纪律。四是2023年9月25日召开值班值守工作培训会议,组织全镇机关干部学习《汀泗桥镇值班制度》,帮助干部提升履职能力,拧紧思想之弦。五是2023年“十一”期间(9月29日至10月6日)镇党政综合办对机关干部值班值守情况进行了抽查。六是镇纪委对秦城、谭红、鲁礼努力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并且秦城、谭红、鲁礼努力同志均已书面检查形式作出了深刻反省。
37.聚焦主责主业不够。2022年至2023年分工文件和2023年镇公示的领导班子及各办成员分工显示,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亮同志除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外,还分管人民武装、环卫保洁、街道管理等工作。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立即召开党委会对人员分工进行调整。二是2023年8月31日召开党委会对人员分工进行调整。三是印发《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各专班工作职责和人员分工的通知》。四是区纪委对镇党委书记寇红进行了谈话提醒,镇纪委书记张亮以书面形式做出了深刻检讨。
38.执行《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暂行办法》不到位。2018年1月至2022年12月镇党委管理的67名镇村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干部受处理影响期内,镇纪委未及时督促党委开展帮带工作。处分期满后,镇纪委也未对受处分干部影响期内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开展近年来受处理处分干部人员排查,制定教育管理清单。二是针对影响期内未满的受处理处分干部,制定镇党委分管领域帮带计划。三是针对影响期内已满的受处理处分干部,做好集中教育回访工作,定期开展现实表现考核评价。四是2023年9月8日,经镇纪委摸排下,确定汀泗桥镇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集中进行回访教育名单,并制定汀泗桥镇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集中进行回访教育方案。五是2023年9月10日至11月15日由汀泗桥镇各包村党委对各村开展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集中进行回访教育工作。六是通过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情况登记表中的现实表现情况对影响期内已满的受处理处分干部,开展现实表现考核评价。七是针对影响期内未满的受处理处分干部制定帮带计划。
39.“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汀泗桥镇党委2018年至2022年召开17次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干部议题,党委主要负责人率先表态发言,未履行“末位表态发言”。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立即组织全体党委及记录人员对党委会议事规则进行学习,再次明确会议纪律,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二是10月8日召开党委会专题讨论修订《汀泗桥镇党委会议事规则》,增加关于“末位表态发言”相关内容。三是12月5日组织全体党委及记录人员补充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
40.“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汀泗桥镇以会议纪要作为报账依据,大量费用支出无相应党委会议记录。如2018年至2022年财务支出中有65笔共计1043.54万元以会议纪要报账,党委会议记录里没有该65笔费用支出的讨论记录。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办法,在制度中明确“三重一大事项”以党委会记录形式进行报账。二是组织干部学习报账知识。三是2023年10月11日组织镇干部学习《汀泗桥镇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汀政发{2023}40号】中有关三重一大制度培训,加强财务知识培训。
41.巡察、审计整改未长抓长管。2017年巡察和2018年审计反馈汀泗桥镇存在招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超预算支出,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违反政府采购规定、不合规发票报销费用等方面的问题,本轮巡察中发现上述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办法。二是组织各办报账人员进行培训。三是认真整改,针对本次巡察反馈意见逐条落实,镇纪委约谈相关责任人。四是2023年10月11日组织镇干部学习《汀泗桥镇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汀政发{2023}40号】中有关各项费用报销程序培训,加强报账人员财务知识培训。五是约谈相关责任人。六是2023年10月8日修订《汀泗桥镇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汀政发{2023}40号】,明确人员职责责任。
三、如何做好巡察成果运用
(一)明确任务抓整改。一是聚焦反馈问题把脉问诊。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摸清症结所在,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到人。各包村党委与驻村干部一同深入14个村(社区),帮助查明问题原因,共同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二是结合镇情实际开方抓药,针对巡察整改反馈的镇党委存在的3个方面41个具体问题,各牵头领导带领分管干部严格按照“纠、清、问、建”的要求,细化为116条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三是针对薄弱环节固本培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包村党委、各村支书、驻村干部共召开3轮巡察整改推进会议,1次专题培训会议,2次回访督导会,针对巡察整改过程中出现的疑点、难点、堵点答疑解惑,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不落后、不偏移、不走样。
(二)压实责任抓整改。一是压实党委责任,镇党委班子成员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根据镇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明确各项问题整改时限,建立销号制度,实行挂图作战,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压实干部责任,实行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周汇报制度,每周一工作例会驻村干部逐一汇报整改进展,镇纪委不定期通报各办、各村整改进度,层层传导压力。三是压实各村责任。指导各村成立以村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村级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且明确一名专人负责牵头村级问题整改工作,不定期向镇级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督导抓整改。一方面,镇纪委成立督导小组,第一阶段过程中对全镇“四个清单”进行全面审核把关,确保措施有力、时限合理、责任到人。在第二阶段整改过程中,督导小组深入一线指导各办、各村严格按照“纠、清、问、建”的要求,修改完善整改措施,对照措施逐一做好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另一方面,针对本轮巡察整改工作中的两个重点村——大坪村和赛丰村,镇党委高度重视这两个村的巡察整改工作,由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全程跟进整改工作进度,先后在大坪村、赛丰村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包村党委、纪委书记以及镇驻村干部多次到村指导整改工作。
(四)着眼长效抓整改。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镇党委始终坚持把问题整改和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例如,我镇在财务相关问题整改过程中,重新修订了镇级财务管理办法,补充了有关三方询价以及财务内审等有关内容,规范了出账手续,使得我镇财务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又如,我镇重新修订了值班值守制度,并针对紧急信息报送、党政专网使用等开展了多轮培训,使得干部们的工作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715-8611340
中共汀泗桥镇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