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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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汀泗桥镇

机构地址:咸宁市咸安区汀泗桥镇沿河路6号

机构电话:0715-861134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负责人姓名:李想

机构职能:

1.党政综合办

工作职责:宣传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规;负责承办党委和政府的各项日常工作;负责协调落实基层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机关节能减排工作;承办和协调全面深化改革、审计、财政、保密、档案等部门的工作事项。完成党委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2.平安建设办

综治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处理农村各类林地权属纠纷及其他类纠纷,抓好信访维稳和矛盾调处工作;协调和承办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等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3.城乡建设办

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镇村建设中长期规划;负责人民武装、中心镇建设、城乡建设、环卫保洁、集镇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协调镇区开发与建设、镇自来水厂建设与营运管理;协调和承办国土、住建、控违查违等部门的工作事项。完成党委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4.经济发展办

  农业工作

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农业、林业和乡村振兴发展规划,负责乡村振兴、美丽村湾建设、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指导农业生产重大环节和抗灾自救工作,负责农产品流通服务等经济组织的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处理农村土地纠纷;抓好村级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工作;抓好林业生产、林权制度改革、粮食安全、“非农化”“非粮化”、土地确权、小型水利管护机制改革、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负责农业统计、供销、林业、水利、食品、农技、农机、水产、畜牧等部门的工作事项;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工业、商贸工作

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全镇工业企业、民营经济的发展规划;负责生态环保、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烟草、商贸、财税工作;负责现有工业企业和民营经济的管理与发展;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申报、项目协调工作;承办和协调发展和改革、统计、科技、科协、电信、电力、生态环境、广播电视等部门的工作事项。完成党委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民政、道路交通运输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民政工作。组织协调全镇救灾工作,核查并报告灾情,落实城乡居民生活保障,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负责协调残联工作。负责农村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交通运输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5.社会事务办

宣传统战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宣传、统战工作;负责编发日常工作简报和相关信息;推广全镇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和经验总结;负责全镇民宗、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的贯彻、部署和落实;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旅游、扫黄打非等各项任务落实;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各单位、团体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提高群众文化素养。完成党委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6.党建工作办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人事、深化实践活动、社会工作、教育、卫生和健康等方面工作。承办和协调老干部(关心下一代)、红十字会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7.镇纪委  

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履行纪检监督责任;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决定,监督检查本镇党委政府决定、决议的落实情况;制定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办法;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做好巡察工作;做好全镇各级党员和干部廉政教育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8.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工作职责: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经办服务工作,为辖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和帮办代办,指导村(社区)做好便民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举报投诉受理和协调办理。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工作。对接退役军人事务、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部门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

9.综合执法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区域内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对接上级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等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

10.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承担农业、林业、畜牧、水产、农机技术推广等工作。做好水利、水保、防洪抗旱等服务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等相关服务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三资”监管,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对接区农业农村、水利、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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