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汀泗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汀泗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汀泗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汀泗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镇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辖区内工业、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第三产业发展等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
3.负责农业、乡村振兴、镇村两级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工作。
4.负责监督检查所管辖区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与社会事务有关的工作,承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5.负责城建控违拆违、危房改造、街道建设等工作。
6.负责计生相关事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汀泗桥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汀泗桥镇人民政府本级决算。
纳入汀泗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咸安区汀泗桥镇人民政府(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646.2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191.67万元,下降142.38 %,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表
2023年度收入合计3646.2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191.67万元,增长(下降)142.3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8.30万元,占本年收入37.80%;其他收入2267.98万元,占本年收入62.2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表
2023年度支出合计3646.2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191.67万元,下降142.3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都减少了。
其中:基本支出840.72万元,占本年支出23.05%;项目支出2805.55万元,占本年支出76.95%。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378.8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3.16万元,下降12.55%。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8.3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73.1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等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008万元。增减少主要原因是城乡支出及其它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8.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80 %。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3.17万元,下降12.56%。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以及农林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8.3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4.35万元,占40.21%。主要是用于行政运行。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万元,占0.36%。主要是用于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65万元,占5.99%。主要是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死亡抚恤。
4.卫生健康支出24.08万元,占1.75%。主要是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5.节能环保支出15万元,占1.07%。主要是用于农村环境保护。
6.农林水支出649.47万元,占47.12%。主要是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及农村综合改革。
7.住房保障支出47.74万元,占3.5%。主要是用于
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03.06万元,支出决算为1378.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55%。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77.66万元,支出决算为554.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6%,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0.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4.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2.09万元、津贴补贴126.06万元、奖金92.26万元、绩效工资2.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4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9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8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5万元、住房公积金61.24万元、抚恤金30.90万元、生活补助3.08万元。
公用经费154.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51万元、印刷费2.55万元、电费7.77万元、邮电费1.60万元、差旅费1.60万元、维修(护)费4.91万元、租赁费2.63万元、会议费1.34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劳务费6.57万元、委托业务费23.85万元、工会经费16.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1、其他交通费用26.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9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94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21万元,支出决算为16.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费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年初预算一致。截止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年初预算一致。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54.6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各部门及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单位纳入2023年度部门单位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3年 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资金669.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8.57%。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经费管理规范,工作大部分已按计划完成,社会效益较好,项目可持续性强,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高。各项目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支出均有相关的授权审批,资金拨付审批程序严格,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执行数为109.80万元,完成预算18%。主要产出和效益:河道清淤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农业生产存在不确定因素,需提高抗旱、防汛能力,做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下一步改进措施:尽量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审查工作,缩短项目前期准备时间。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政府各项开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2)树立绩效理念,注重投入产出分析,明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保证项目建设的科学性。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1)严格预算刚性约束,强化项目实施部门的预算编制、执行主体责任;
(2)结合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和我镇工作实际,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整体预算执行率,促进部门预算更加科学、可行。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上级补助收入:从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汀泗桥镇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汀泗桥镇2023年度收入3046.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8.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267.97万元;年初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汀泗桥镇2023年度支出3046.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8.30万元(基本支出708.82万元,项目支出669.47万元)。年未结转结余资金为0万元,本年度收入、支出平衡。
预算管理指标从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进行考核。汀泗桥镇预算与汀泗桥镇实际相符,年初预算调整较大,预算收支与决算无差异。
二、2023年度乡村振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乡村振兴项目,预算数为600万元,执行数为479.04万元,完成预算80%。工作大部分已按计划完成,社会效益较好,项目可持续性强,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高。各项目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支出均有相关的授权审批,资金拨付审批程序严格,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