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2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各项强农惠农和民生政策的宣传解释;二是负责参与各项惠农补贴基础数据的统计、核实和公示,确保信息录入完整、真实。三是负责财政预决算工作;四是建立健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制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五是建立“三资”管理制度,负责村组财务委托代理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六是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及票据管理工作;七是负责各项财政补贴资金的发放及监管工作;八是负责政府及各类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代理工作。
2、机构设置:汀泗桥镇财政所成立于1984年,地处汀古路6号,占地面积2065多平方米,交通畅达,通讯便利,环境优雅,2005年顺利通过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改革后财政所和经营站正式合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政府和区编委核定的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1、咸安区汀泗桥镇财政所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汀泗桥镇财政所在职人员共有1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待遇人员8人,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人。退休人员1人,遗属2人。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1、负责财政预决算工作;2、建立健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制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3、建立“三资”管理制度,负责村组级代理财务委托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4、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及票据管理工作;5、负责各项财政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监管工作;6、负责政府及各类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代理工作。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 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 年部门预算收入安排总计 301.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72万元,社保基金拨款5.81万元,上级补助152.96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较2021年增加23.94万元,上升8.6%。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8.82万元,社保基金拨款减少0.2万元,上级补助增加152.96万元。原因说明:人员调资及新增工作人员。
2022 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计301.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37.80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63.69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2.15万元(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7.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57万元(含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77万元(含住房公积金20.07万元,提租补2.7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29.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4万元。资本性支出0.93万元。
2022 年部门预算支出较 2021 年增加23.94万元,上升8.6%,
其中:人员经费增加43.1万元,原因说明新增工作人员;标准公用经费减少19.16万元,原因说明:节约三公经费,压减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62.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58万元、印刷费3.63万元、水费0.35万元、电费0.95万元,邮电费1.2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8万元,劳务费0.72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福利费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33万元。其中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4.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78万元、印刷费0.13万元、水费0.14万元、电费0.29万元,邮电费0.52万元,物业管理费0.1万元,维修(护)费0.39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0.26万元,劳务费0.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3万元。
与2021年相比减少14.08万元,减少18.32%。
减少原因说明:缩减了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不必要开支。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切实做到“应编尽编, 应采尽采”。2022 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93万元,均为货物类采购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比上年12.8万元减少11.87万元,减少92.7%。
减少原因说明:无大量物资采购,减少不必要开支。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9万元。与2021年预算支出万元相比,减少0.2万元,减少 6.45 %。
1、2022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2.9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 0.2万元,减少 6.45%。
2、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3、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4、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二)“三公”经费减少原因说明: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压缩费用支出,坚持过“紧日子”的基本方针,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汀泗桥镇财政所房屋建筑面积为1067平方米,电话1部,无公务车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2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长期目标:①代理行政事业单位及村级财务工作安全高效;②加强惠农政策宣传、资金监管。
2022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年度目标: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各代理单位的资金安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保基金拨款:指用于负担单位退休人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来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