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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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促进发展。编制好科学发展规划,营造好科学发展环境,突出镇域特色,加强城镇建设,发展特色经济。

3.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

5.依法行政。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级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预算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二)机构设置:

     全镇下设六大部门,其中党政办公室承担办事处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农业发展办公室负责农村综合改革,组织实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纪律监察办公室承担监督检查所属辖区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等与社会事务有关的工作;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辖区内工业、第三产业、安全生产等与经济发展有关的工作;社会管理综治办主要承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政府和区编委核定的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1.汀泗桥镇人民政府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汀泗桥镇1984年撤社并区,1987年建镇。镇域面积180.3平方公里,辖15个村,3个社区。我镇核定37个行政编制,2个事业编制,实有行政编制人数34人,事业编制人数2人,工勤1人,离退休人员44人,遗属13人。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1.加强财源建设。紧紧围绕“富美汀泗”建设目标,结合本镇实际,从实际出发,以发展经济为要务,以项目建设为基础,巩固和发展农业的基础地位,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大力抓好107国道综合改造工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汀泗红色美丽社区、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其次是继续改善投资环境,大力招商引资,通过“走出去+引进来”招商方式,获得一批招商信息,洽谈一批项目,引进一批企业。

2.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实抓党建。始终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从严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推行基层党建党委书记全面抓、包村党委定点抓、驻村干部协助抓的责任落实机制,着力提升干部“一站式”服务能力,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3.做好乡村振兴及美丽村湾工作。充分挖掘汀泗桥镇各村文化底蕴,做好村容整洁,使各村实现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协同发展。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1、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1814.9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416.8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8.2%

社保基金拨款249.2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1%

其他收入148.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7%

2、2021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1814.9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193.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5%

         项目支出2062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4.5%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21年预算收入21814.9万元和2020年预算收入12251.72万元相比,增加9563.18万元,增加44%。

增加原因说明:增加了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项目、汀泗107国道综合改项目、汀泗红色美丽社区项目等项目的专项收入。

2、2021年预算支出21814.9万元和2020年预算支出12251.72万元相比,增加9563.18万元,增加44%。

增加原因说明:增加了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项目预算15万元、汀泗107国道综合改项目预算5000万元、汀泗红色美丽社区项目预算1200万元、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预算360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28.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22万元、印刷费29万元、电费7.8万元、邮电费4万元、取暖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20万元、租赁费0.8万元、会议费8.5万元、培训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13.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9.44万元、劳务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11万元、福利费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9万元。

2020年相比减少74.69万元,减少33%。   

减少原因说明:因疫情影响带头过紧日子,坚决压减非急需非刚性需求。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4005万元,主要用于: 项目支出采购3969万元,基本支出采购36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005万元,增加25%。

增加原因说明:项目支出增加,政府采购支出随之增加。例如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预计2021年投入使用,需要采购相应办公设备,相对应的政府采购支出增加。

五、“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1.7万元。与2020年预算支出22.5万元相比,减少0.8万元,减少3.7%。

1、2021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13.7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0.8万元,减少5.8%。

2、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0 %。

    3、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0%。

(二)“三公”经费减少原因说明:按照《关于编制咸安区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文件要求缩减三公经费。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汀泗桥镇人民政府房屋建筑面积 1200 多平方米,机动车2辆,电话7部。

七、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说明

2021年,汀泗桥镇政府共申报项目1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2021年,汀泗桥镇政府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 “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人大工作经费项目支出预算6万元,绩效目标是开展好人大活动,完善人大阵地建设及宣传工作,发挥人大监督作用。

  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项目预算支出15万元,根据基层武装部规范化要求,对武装器材室、办公室等方面加大投入,在日常军事训练突发事件时能正常高效运行。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预算支出3600万元,项目目标是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农村厕所改造、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治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大力植树造林、治理农村“十乱”现象,建设绿色村庄。

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预算300万元,建设一栋5层综合服务楼,总建筑面积1260平米,包括综合服务大厅、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用房等,并配套广场、绿化等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大厅的装修、办公用品、网络设施等,绩效目标是建设标准化咸安区农业局汀泗桥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林业服务中心。

汀泗107国道综合改项目预算5000元,项目内容包含:107国道汀泗桥段绿化提升工程、汀泗桥镇集镇绿化景观综合改造、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汀泗桥镇基础设置改造提升,项目建成后,对我镇经济旅游发展具有巨大促进作用。

汀泗红色美丽社区项目预算1200万元,项目主要建造红色文化长廊、修复汀泗老电影院、修缮破损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该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强化红色社区党组织堡垒作用,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壮大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凸显汀泗桥镇红色旅游优势,改善汀泗桥镇古街基础设施条件,全面提升汀泗桥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形象。

集镇建设项目预算500万,绩效目标是完善垃圾清运、垃圾分类、垃圾压缩站、街道维修、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

乡村振兴项目预算8000元,项目绩效目标是建设星星村陈家沟乡村振兴示范点、熊家湾恒辉现代农业科技园、长寿村文化旅游建设、5个村美丽乡村建设,打造集科级示范、绿色生产、生态采摘、旅游观赏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科技园、打造与田园山水融为一体的咸宁市特色旅游景点。

扶贫项目预算500万,主要是做好扶贫专项资金拨付工作,帮助贫困户增收,提升贫困户生活水平。

乡村工作经费项目预算300万元,主要是做好村级资金拨付,为村组织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农林水项目预算800万,绩效目标是做好全镇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工作,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业发展提供保障。

    107国道改道建设项目400万元,绩效目标是做好征地、房屋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拆迁工作,确保施工单位顺利进行施工。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保基金拨款:指用于负担单位退休人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来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9、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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