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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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3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 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一是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二是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三是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四是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

1)负责党管武装、机关日常事务、接待、上传下达和财务工作;(2)负责机关环境卫生和环境绿化;(3)负责镇党委镇政府有关文字、材料起草工作和会议会务组织协调工作;(4)负责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5)负责文件收发、制作、传递和归档及档案管理工作;(6)负责乡村振兴建设工作;(7)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8)负责农业农村工作;(9)负责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秸秆禁烧和厕所革命等工作;(10)负责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11)负责农村综合改革和公益性服务工作;(12)负责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13)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工作;(14)负责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协调工作;(15)负责计划生育工作;(16)负责成美建材项目协调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

1)负责镇工业园区建设及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服务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2)负责招商引资工作;(3)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工作;(4)负责环境保护工作;(5)负责文教卫和科技工作;(6)负责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7)负责安全生产工作;(8)负责税收征管工作;(9)负责新矿区征地、矿山复绿和饮水工程协调工作;(10)负责平安建设和国家安全工作;(11)负责信访维稳工作;(12)负责民政福利事业、特殊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和日间照料中心协调管理工作;(13)负责农村公共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及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

1)负责宣传统战和意识形态工作;(2)负责土地管理和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3)负责社区管理以及居民社会保障工作;(4)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5)负责中心集镇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6)负责集镇污水管网建设协调养护工作;(7)负责农村建房、危房改造工作;(8)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工作;(9)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务员、老干部、妇联等工作;(10)负责商贸物流客运中心建设项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政府和区编委核定的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双溪桥镇人民政府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双溪桥镇人民政府人员构成如下:一、在职人员40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38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1二、离退休人员39人。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1、抓好农业农村工作。依托现有农业基础条件,大力发展苗木水果、中药材、蔬菜种植三大产业;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及共同缔造工作,努力打造共同缔造示范村湾

2、加快工业园区建设。调整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园区企业落户投产。

3、狠抓民生工程建设。搞好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对G351沿线重点区域进行分片包保,抓好街道立面改造工作;加强“四好”农村路“建、管、护”工作,加快农村产业路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河道治理项目。

4、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推进社会基层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 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 年部门预算收入安排总计11155.9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8.94万元,其他收入10477.04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较2022年减少6451.3万元,下降36.64%。

原因说明:项目建设减少,相关单位拨款减少,其他收入下降。

2023 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计11155.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01.71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321.64万元,项目支出10032.63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70.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6.61万元(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27.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19万元(含行政单位医疗37.19万元 ),农林水支出3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02万元(含住房公积金90万元,提租补贴12.02万元),转移性支出80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142.21万元(含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3881.05万元(含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53.9万元(含医疗补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对企业补助80万元。资本性支出4298.82万元(含办公设备购置4.79万元),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支出1400万元。

2023 年部门预算支出较 2022 年减少6451.3万元,下降36.94%,

其中:人员经费减少74.16万元,原因说明:奖励性工资改革后预算减少;标准公用经费减少148.77万元,原因说明:厉行节约;项目支出减少6228.37万元,原因说明:孵化园等大型项目完工,项目建设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321.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96万元、印刷费3.33万元、水费1.76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5.31万元,物业管理费1.33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60万元,会议费29.45万元,培训费2.65万元,公务接待费2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5万元,劳务费20万元,工会经费8.52万元,福利费10.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5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税金及附加6.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58万元,手续费0.2万元,咨询费30万元。

 2022年相比减少134.2万元,减少29.44%。   

 减少原因说明:节约开支。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切实做到“应编尽编, 应采尽采”。2023 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532.7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36.2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14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282.4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综治中心减少、生活垃圾治理、宣传制作、信访维稳等。比上年5905.09万减少4372.36万元,减少74.04%。

减少原因说明:孵化园等大型项目完工全面缩减开支,减少非必要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23“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0.9万元。与2022年预算

支出31.48万元相比,增加19.42万元,增加61.69%。

1、2023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22.4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  0.1万元,减少0.44%。

2、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3、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20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20万元,增加100%

4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8.5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0.48万元,减少5.35%

 (二)“三公”经费增加原因说明:原有公务用车年代久远,过于老旧,维修成本过高,计划在今年对公车进行置换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房屋建筑面积15320平方米,单位公务用小轿车2辆,垃圾压缩车1台,直拨电话6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2023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各项目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编制绩效目标,科学规范管理,全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推进双溪高质量发展。

1. 水利减少及防汛抗旱:做好我镇水利设施建设及检修工作,助力我镇防汛抗旱工作顺利进行。

2. 信访维稳经费:化解陈年信访积案,顺利调节群众矛盾纠纷。

3. 总部经济纳税奖励资料:对总部经济企业进行税收返还,激发纳税热情,增加税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保基金拨款:指用于负担单位退休人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来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共同缔造”: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共同缔造”的实质,就是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探索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方法和机制,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明细详见:双溪桥镇人民政府2023预算公开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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