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4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 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如无数据也要公开此表,并在表格下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明细详见:咸安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24 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促进发展。编制好科学发展规划,营造好科学发展环境,突出镇域特色,加强城镇建设,发展特色经济。
3.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
5.依法行政。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级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预算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镇下设七大部门,其中党政办公室承担镇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辖区内工业、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第三产业发展等与经济发展有关的工作;农业发展办公室承担抓好农业、精准扶贫脱贫、镇村两级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担;综治办公室承担监督检查所属辖区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与社会事务有关的工作,承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城建办负责城建控违拆违、危房改造、街道建设等工作;计生办负责计生相关事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政府和区编委核定的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的是马桥镇政府,行政单位1个。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我镇现有36个编制,实有人数46人,退休人员35人,遗属11人。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马桥镇党委、政府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抓招商、建项目,不断增强发展后劲。(二)抓特色、促增收,不断增强发展优势。(三)抓规划、强基础,大力统筹城乡发展。(四)抓保障、促活力,注重公平改善民生。(五)抓党建、促发展,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守正创新,勇毅前行,马桥的改革发展已经进入攻坚期,这对马桥全体干群而言,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总体来说,机遇大于挑战。全镇上下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实现党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不遗余力奋斗向前。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 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 年部门预算收入安排总计7965.28万元,比上年增加 2801.56万元,增长54.25%,原因是人员调资及项目支出收入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1.14万元,其他收入7294.14万元。
2024 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计7965.28万元,比上年增加 2801.56万元,增长54.25%,原因是人员调资及项目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33.76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687.02万元,项目支出6544.5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3.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万元(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24.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36万元(含行政单位医疗28.0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0.35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76.04万元(含住房公积金76.0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50万元(含农村环境保护750万元);农林水支出5639.5万元(含农村社会事业支出190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355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4715.5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7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5万元(含其他应急管理支出125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671.14万元(含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75.42万元(含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29万元(含医疗补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024 年部门预算支出较 2022 年减少13081.07万元,下降62.15%,
其中:人员经费减少318.79万元,原因说明奖励工资下降;标准公用经费增加319.72万元,原因说明办公设备老化需重新购置;项目支出减少13082万元,原因说明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厉行节约,削减服务性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687.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9.9万元、印刷费20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3万元,劳务费37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25万元,租赁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4.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0.22万元,工会经费30万元,福利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万元。
与2023年相比减少149.59万元,减少17.88%。
减少原因说明: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压缩费用支出,厉行节约,逐年下降。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切实做到“应编尽编, 应采尽采”。2024 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08.0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6.0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92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维护、广告宣传印刷、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购置。比上年5001.65万元减少393.6万元,减少78.46%。
减少原因说明: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厉行节约,削减服务性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4.9万元。与2023年预算支出16.1万元相比,减少1.2万元,减少7.45%。
1、2024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4.9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 0.1万元,减少2%。
2、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3、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4、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0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1.1万元,减少9.91%。
(二)“三公”经费减少原因说明: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压缩费用支出,厉行节约,逐年下降。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办公用房639.36平方米,食堂用房217平方米,公务车2辆,电话2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2024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村级公益事业项目预算安排190万元:支付畜牧中心、城建中心、农机、水利、水产、文化人员的工资及保险、一事一议项目等农村公益性服务经费支出,维持辖区内各项事业正常运转;
2、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安排3320万元:主要用于马柏大道、208省道、咸通连接线、马柏大道立面改造及综合改造工程,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3、村级组织运转经费项目预算安排379万元,用于以下支出:1、村支书及村干部工资薪酬;2、村委会正常的工作经费;3、党支部书记工作补助;4、村卸职干部生活补助;5、党建工作经费;6、保证辖区行政村正常运转;
4、其他文化体育及传媒支出预算安排3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镇村文化活动,组建文化活动场所,加强文化墙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室内文化室;公共电子阅览室、文化广场、舞台建设;文化队伍建设等;
5、其他农林水支出预算安排355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秋冬播生产,产业振兴、秸秆禁烧,其他农林水支出,改善农村生活,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新农村改造;
6、突发事件项目预算安排125万元,用于应对突发事件处理、防疫支出、防汛抗旱、安全生产、地质灾害、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等支出;
7、环境整治项目预算安排750万元,用于环境整治、创文创卫、垃圾清运、矿山复绿等支出,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
8、乡村振兴项目预算安排1395.5万元,主要用于打造建国畈项目、招商引资、美丽村湾建设、工业园区建设、高赛古桂林建设、拨村乡村振兴经费、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加快推进全区乡村振兴建设。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保基金拨款:指用于负担单位退休人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来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