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4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 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如无数据也要公开此表,并在表格下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明细详见:咸安区贺胜桥镇政府2024 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贺胜桥镇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各项决定得到遵守和执行。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利。
5、支持和保证本镇的机关和群众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6、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7、加强镇党委政府自身建设和村级组织建设。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的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执行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的经济、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工作。
10、执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镇下设七大部门,其中党政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辖区内工业、第三产业、安全生产等与经济发展有关的工作;社会事务办(挂民政办公室牌子)主要承担计生、民政、民族宗教、科教文卫等工作;政法办公室主要承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农业、林业、畜牧水利等,组织实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城建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全镇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等,负责城镇开发和全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消防安全、防灾防火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政府和区编委核定的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一、咸安区贺胜桥镇人民政府
二、咸安区贺胜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咸安区贺胜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四、咸安区贺胜桥镇政务服务中心
五、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三、 人员及编制情况:
我镇核定行政编制45个,事业编制26个。实际在职行政编制33人、分流2人、退休25人,遗属3人;下属事业单位中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职8人,退役军人服务站在职2人,政务服务中心在职2人,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在职1人。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1、坚持党的建设为核心,毫不动摇锻造过硬铁军(一核心);2、坚持最严要求,毫不动摇抓好除险保安(两防范);3、坚持“以创建促提高”,毫不动摇全力争先创优(三创建);4、坚持“项目为王”理念,毫不动摇服务好项目建设(三服务);坚持延链补强,毫不动摇壮大特色产业(三壮大);坚持依靠群众,毫不动摇推动乡村振兴(五持续);坚持民生为要,毫不动摇建设和美乡村(五落实)。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 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 年部门预算收入安排总计6536.18万元,比上年减少1753.17万元,减少21.15%,原因是缩减开支,导致预算收入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4.21万元,其他收入4910.1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11.85万元。
2024 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计 6536.18万元,比上年减少1753.17万元,减少21.15%,原因是缩减开支,导致预算收入减少。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71.01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345.17万元,项目支出5511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4.81万元(含政府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534.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76万元(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6.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28.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81万元(含行政单位医疗31.8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52.83万元(含住房公积金52.83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667.84万元(含基本工资165.7万元、 津贴补贴142.44万元、奖金149.41万元、绩效工资28.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6.4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8.2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81万元、住房公积金52.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2万元(含办公费16.5万元、水费0.84万元、电费9万元、维护(修)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17万元(含医疗补助费0.25万元、生活补助2.92万元)。资本性支出 0万元(含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
2024 年部门预算支出较2023年减少1753.17万元,下降21.15%,
其中:人员经费减少207.5万元,原因说明有人员的调出;标准公用经费减少665.67万元,原因说明缩减开支 ;项目支出减少889万元,原因说明缩减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52.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1.5万元、水费1.76万元、电费34万元、维护(修)费60.1万元、公务接待费15.1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6万元、印刷费20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会议费6.8万元、培训费9万元、邮电费8.9万元、取暖费2.5万元、物业管理费4万元、差旅费7.8万元、租赁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40万元、福利费1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9万元。
与2023年相比减少21.56万元,减少5.76%。
减少原因说明:缩减开支。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切实做到“应编尽编, 应采尽采”。2024 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49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9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比上年的3138.3万元减少2648万元,减少84.4%。
减少原因说明:缩减开支。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4万元。与2023年预算支出25.2万元相比,减少11.2万元,减少44.44%。
1、2024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15.15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0.1万元,减少0.65%。
2、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0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
3、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0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
4、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8万元,减少80%。
(二)“三公”经费减少原因说明: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压缩费用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4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保基金拨款:指用于负担单位退休人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来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