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2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 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明细详见:咸安区贺胜桥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2 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组织实施村干部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维权、发布职业技能培训、招工和求职信息,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开展城镇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扶持创业、乡镇企业劳动合同、调解劳动争议等工作。
2、机构设置:
中心在咸安区贺胜桥镇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工作所辖区域主要为7个行政村,1个社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政府和区编委核定的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1、纳入编制范围的事业单位1个。
2、咸安区贺胜桥镇人社中心属事业单位。
3、现有在职职工3人。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现有职工3人,其中在编1人。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1、全力保障民安,建成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2、强力维护民权,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3、着力改善民生,确保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 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 年部门预算收入安排总计41.15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0.33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81万元,社保基金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 万元。
2022年预算收入41.15元和2021年预算收入77.34万元相比,减少36.19万元,减少46.8%。
减少原因说明:人员减少,节约开支。
2022 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计40.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9.75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21.20 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3(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0.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62万元(含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0.93万元(含住房公积金0.73 万元,提租补贴0.2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75万元(含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0.39万元(含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0万元(含医疗补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0万元(含办公设备购置 0万元)。
2022 年部门预算支出较 2021 年减少36.39万元,下降47 %,
其中:人员经费减少13.37万元,原因说明人员减少 ;标准公用经费减少9.47万元,原因说明人员减少.压缩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2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万元、印刷费3.5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福利费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
与2021年相比减少6.47万元,减少21%。
减少原因说明:人员减少.压缩开支。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切实做到“应编尽编, 应采尽采”。2022 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4.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比上年7.5 万减少2.6万元,减少33%。
减少原因说明:人员减少.压缩开支。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万元。与2021年预算支出1.8万元相比,减少0.8万元,减少44%。
1、2022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1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0.8 万元,减少44%。
2、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3、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4、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二)“三公”经费减少原因说明: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压缩费用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咸安区贺胜桥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贺胜桥镇便民服务中心办公,产权属镇政府,没有房屋,无公务用车,没有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存在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
六、2022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科学制定年度和长期整体绩效总目标和各项目目标,合理分级设置具体绩效指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积极开展绩效自评,提供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所需的数据资料,公开重点项目评价结果,推动完善预算资金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保基金拨款:指用于负担单位退休人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来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