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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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各项决定得到遵守和执行。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4、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利。5、支持和保证本镇的机关和群众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6、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7、加强镇党委政府自身建设和村级组织建设。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的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9、执行本镇的经济的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的经济、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工作。10、执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设置情况

我镇下设大部门,其中党政办公室承担办事处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农村综合改革,组织实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纪律监察办公室承担监督检查所属辖区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等与社会事务有关的工作;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辖区内工业、第三产业、安全生产等与经济发展有关的工作;政法办主要承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全镇规划、建设管理、交通、自然资源及生态环保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咸安区贺胜桥镇人民政府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我镇行政编制45人。在职行政31人、行政工勤2人、大学生村官1人,退休18人,遗属1人。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1、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实抓党建。始终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从严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推行基层党建党委书记全面抓、包村党委定点抓、驻村干部协助抓的责任落实机制着力提升干部“一站式”服务能力,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2、围绕中心大局,聚焦扶贫抓党建。压实抓党建促扶贫政治责任,开展抓党建促扶贫项目调研,谋划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围绕“一村一品”制定项目发展规划.3、加强工业园区建设和山湖新城建设,加大小集镇建设,打造贺胜新品牌;4、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四好农村建设,对国道进行升级改造,进行乡村美化、亮化建设,打造宜居新农村。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1、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为7689.82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64.8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0.26%

社保基金拨款92.4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20%

其他收入3732.5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8.54%

2、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为7689.82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169.8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21%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20年预算收入7689.82万元和2019年预算收入8203.81万元相比,减少513.99万元,减少6.27%。

减少原因说明:项目支出减少。

2、2020年预算支出7689.82万元和2019年预算支出8203.81万元相比,减少513.99万元,减少6.27%

减少原因说明:2020年项目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04.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41万元、印刷费9.25万元、水费2.0万元、电费9.0万元、邮电费3.0万元、差旅费3.0万元、维修(护)费20万元、租赁费3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福利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18.22万元

2019年相比增加75.88万元,增加72.35%。 

增加原因说明:2019年我镇因行政机构体制改革,人数增加,且我镇因办公场所等。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544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的采购

增加原因说明:所内部分设备老化需更新。

五、“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5.1万元。与2019年预算支出47.5万元相比,减少22.4万元,减少 47.16%。

1、2020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15.5万元,与2019年30万元相比,减少15.5万元,减少51.67%。

2、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0 %。

3、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9.6万元,与2019年17.5万元相比,减少万元,减少45.14%。

(二)“三公”经费减少原因说明

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此项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支出,特别是把“三公”经费压缩到各级各地政府真正“勒紧裤腰带过苦日子”。贺胜桥镇政府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降低三公经费标准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政府现有办公建筑面积1000平米,单位公用小轿车2辆,直拨电话1部。

七、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说明

通过美丽乡村建设,使居民生活环境更加宜居,通过工业园区建设推进贺胜桥镇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居民在家门口就业,通过小集镇建设和公路桥梁建设解决道路旁边占道经营助推镇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保基金拨款:指用于负担单位退休人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来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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