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421202107N23040001
受咸宁市咸安区桂花镇刘家桥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对刘家桥村村湾整治工程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 1 个标段,标段位置见草图。
标段 1: 刘家桥村村湾扩宽硬化、石头挡土墙建设、道路硬化及破损道路修复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小写815107.93 元,大写捌拾壹万伍仟壹佰零柒元玖角叁分,报名费 0.00 元,保证金0.00 元。
二、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3 年 5 月 5 日 08 时 30 分-2023 年 5 月 10日 17 时 00 分 在咸宁市咸安区书台街于泉源路交叉口52号(湖北顺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 报名。
2、交易时间及地点: 2023 年 5 月15日 09 时 00 分在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区金桂路 99号区财政局附属楼 3 楼) 交易。
三、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13789926978。
四、注意事项
1、(1)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记录的声明;
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正在公示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重点监管对象中;
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建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五大员齐全(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 ,并且具备上岗证、劳动合同、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网上可查) ;
⑧本项目不分包、不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②《湖北省农村产权交易意向投标方承诺书》、《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法人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③《湖北省农村产权交易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委托方证件号码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④《踏勘确认书》。
2、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参加交易,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
3、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三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交易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 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由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公开协商。
4、交易开始后,意向投标方未进场参加交易的,按弃权处理。
5、中标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 30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
6、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7、本公告在咸安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 中心网站和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nyt.hubei.gov.cn/nczcjy/,http://xnztb.xianning.gov.cn:81/)及桂花镇财政所公示栏、刘家桥村公示栏及项目基地同时发布。
报名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19907246111。
咸宁市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 年 5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