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直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精神,根据咸安区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特制定以下方案,《大幕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幕乡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0日
大幕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进一步做好普查地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灾险普〔2020〕4号)要求,我乡积极配合咸安区全面开展普查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是开展集中调查。通过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开展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等工作,摸清我乡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和抗灾能力,客观认识我乡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咸安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提供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是验证国家普查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验证普查各项任务的内容设计、技术方案设计和相关技术规范的完备性、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汇总提交各项问题清单,配合完善普查实施方案和各项技术规范。
三是探索组织形式和实施形式。探索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普查组织形式和实施方式,积累组织实施普查工作的经验,形成可推广的组织实施样板。
二、工作任务
一是组织开展基层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主要调查乡镇(街道)和社区救援队伍资源、应急救灾装备和物资储备情况、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方案建设情况、风险隐患掌握情况、预警信息获知能力、信息报送能力、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技能知识宣传普及情况等内容;以及家庭居民的风险和灾害识别能力、自救和互救能力等。
二是配合开展房屋建筑调查。内业提取城镇和农村住宅、非住宅房屋建筑单栋轮廓,掌握房屋建筑的地理位置、占地面积信息;在房屋建筑单体轮廓底图基础上,外业实地调查并使用APP终端录入单栋房屋建筑的建筑面积、结构、建筑年代、用途、层数、使用状况、设防水平等信息。
三、责任分工
乡安监办牵头组织全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编制,组织开展技术培训。负责综合调查评估成果的纵向汇集和验收,形成普查成果。
乡农业办、城建办、民政办、计生办、武装部、派出所、林业站、财政所、城建中心、农技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协助开展基层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协助完成涉及各部门调查成果的汇集和初验,按要求统一汇交相关普查成果。
乡城建办、城建中心负责协助开展房屋建筑调查,协助完成相关调查成果的汇集和初验,按要求统一汇交相关普查成果。
各村、社区明确普查工作联络员,积极配合开展基层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房屋建筑调查,按要求统一汇交相关普查成果。
四、工作方案
1、调查范围
乡镇、社区和家庭等基层用于灾害备灾、应急救援、转移安置和恢复重建的资源、系统、装备和能力及其空间分布现状。
2、调查目标
查清并评估乡镇、社区和家庭等基层用于灾害备灾、应急救援、转移安置和恢复重建的资源和能力及其空间分布现状,为咸安区编制综合减灾资源(能力)空间分布图,建立综合减灾资源(能力)数据库,开展区域灾害风险评估、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与区域发展规划,提供数据支撑。
3、调查任务
调查乡镇(街道)、社区和家庭等基层参与灾害备灾、应急救援、转移安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的资源(能力),以及公众的风险意识、防灾减灾技能等。
4、调查属性
救援队伍资源、应急救灾装备和物资储备情况、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方案建设情况、风险隐患掌握情况、预警信息获知能力、信息报送能力、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技能知识宣传普及情况等信息,居民的风险和灾害识别能力、自救和互救技能掌握情况等信息。
5、调查方式
内业调查、外业调查。
五、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2020年10月底前)
组建领导小组。建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员,理清各单位、部门的职责与任务分工。
开展清查和准备工作。充分利用已有成果、基础数据与图件资料,结合普查任务及内容需求,开展数据资料清查与整理,并作为普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好各项数据汇集工作。
(二)集中调查(2020年11-12月)
编制实施方案。乡安监办牵头编制《大幕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
组织宣传和培训。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形成社会共识。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开展集中调查。通过档案查阅、数据处理、现场调查和实地勘察等内外业结合的方法获取普查数据,完成各项具体调查任务,形成调查成果。
(三)工作总结(2021年1月)
总结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形成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大幕经验。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大幕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印发《大幕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乡安监办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部门及各村、社区按照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指导推进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定期汇总普查工作进展,研究提出普查实施的建议。
(二)技术保障
结合区级专家技术团队,做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宣传、实施和培训等工作,为开展自然好综合风险普查提供技术保障。
(三)共享应用
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地震区划与安全性调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专项调查和评估成果,系统梳理普查工作产生的新数据资料,实现相关数据资料的共建共享,支撑开展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与常态化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业务工作。
(四)安全保密
要求普查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人员提高保密意识,对在普查中所获悉的涉密资料和信息,依法履行保密义务,认真落实有关保密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