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咸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编制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咸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anning.gov.cn)获取。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咸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系(地址:咸宁市高新区旗鼓大道101号市民之家C525办公室,联系电话:0715-831333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咸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以下简称区政数局)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全国、全省、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始终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导向,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有力保障全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
(一)按时开展年度性工作。2021年,区政数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督办全区各有关单位完成了2021年预算、2020年决算、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公开等多项工作。
(二)落实上级安排部署。2021年,按省市区各级反馈要求,在全区范围了开展了政务公开整改行动9次,印发了2次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发出了51份督办函,整改了107个问题,关闭了57个政务新媒体,极大改善了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局面。
(三)推动全区政务公开规范化。公开了《咸安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依申请公开工作,统一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建立健全受理办理流程。2021年,新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2件,上年结转申请0件;已办结1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
(四)开展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为切实提高全区各单位政务公开、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的工作能力,上半年我局邀请咸宁市政务公开、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方面的业务专家4人,为全区54家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开展了一次政务公开、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专题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2 | 1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1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
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态势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政策解读工作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解读形式还应该更加贴近群众。
(二)上年度改进成效
一是畅通公开平台。充分利用区政府网站专栏,建立与社会和公众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和沟通渠道。利用好政务新媒体,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团体、单位、个人及时了解政府信息。二是强化政策解读。使用问答、图文解读等多种方式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三是突出公开重点。公开了《咸安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有效指导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三)本年度存在问题
1. 运维人员不够稳定。各单位运维人员身兼多职或变动频繁,导致业务衔接不到位,造成部分单位政务新媒体无法按时更新。同时,部分运维人员只了解基本的操作步骤,对于政策要求一知半解,人员和技术保障力度有待加强。
2. 政务公开主动意识不强。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部分履职信息发布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够丰富。
(四)下一步计划
1.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督查督办,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把信息审核发布,重点督办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解读等重点履职信息发布工作。
2.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及时更新内容,方便公众查阅优化互动类栏目办理流程,提升答复时效。
3.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流程,实施分类办理,高效答复。
4.贯彻落实新《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5.加强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习,不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一是加速推进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区政数局机关已于11月22日整体进驻咸宁“市民之家”,彻底实现“应进必进”,窗口81个,人员123人,其中前台81人,后室42人。二是全面推广政务服务只上“一张网”。按照省市的统一要求,对区、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区级事项1583项(业务办理项),镇、村级事项12128项,即办件(1天办结)事项数达到962件,占比达到60.78%。已有18个部门的51个系统实现了与统一受理平台的对接,已受理各类办件21763件,其中线下申请13604件,线上申请8159件。
(二)“12345”公共服务热线方面
截至12月底,区热线严格采用“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专人受理办件,部门协调联运”的模式,共受理热线工单12817件次,同比增加151.2%,及时办结率99.96%,及时签收率99.99%,回访满意率87.12%。
(三)公共资源交易监管
一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2021年5月,我局牵头,商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和湖泊局,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活动,并印发《2021年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从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调取2020年7月—2021年5月在中心进行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资料,共计44个。对这44个项目已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我局随机抽取5个项目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其中,区水利湖泊局检查1个项目,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并向我局报送检查报告;我局检查4个项目,其中2个项目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已约谈招标代理机构,责令整改并书面提交承诺书已执行到位;2个项目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检查结果已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公示。二是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按照区依法治区办的工作要求,成立工作专班,通过清查执法案卷、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信访件、新闻舆论批评稿,对2018年以来我局涉企执法突出问题线索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查找是否存在突出执法问题,经查,我局无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并将自查报告和自查问题清单报送给咸安区依法治区办。三是严肃查处投诉举报案件。2021年我局受理举报2起,投诉2起,均已处理终结。其中2起投诉件和1起举报件已在湖北省招标投标电子监督平台登记公示。四是开展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常态化监管。出台《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常态化监管工作规定》,安排专人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监管日常巡查监管。截止到2021年11月,累计巡查39次,发现问题次数2个。对发现的问题项目,约谈招标代理负责人,已进行相关处理。
(四)精准扶贫情况
继续落实精准脱贫“扶上马、送一程”的工作要求,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大力发展产业项目,协调种植草莓、火龙果等面积达40亩,带动4户脱贫户务工促进增收;继续开展消费扶贫,累计帮助贫困户销售土鸡、鸭、豚共计50只7000余元;积极参与防火、抗旱、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全年多次主动联系并带领镇村包保干部进组入户调查了解脱贫户信息10余次。大力支持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2万元用于金桥村新建灌溉水渠约0.4公里、维修机耕路0.4公里,支持1万元用于脱贫户安装自来水,落实村级乡村振兴经费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