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数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 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有关要求,我市全力推进“跨省通办”工作。
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湖南一件事一次办平台、 湖北政务服务网快速推动与企业发展、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高 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现将在外省办咸宁事:湖北咸宁-广 东惠州“跨省通办”事项清单(150项),在咸宁办外省事:广 东惠州-湖北咸宁“跨省通办”事项清单(58项)公布如下,请 各单位积极做好相关事项的承接工作。各县(市、区) “跨省 通办”窗口应配备相应设备和人员,接收申请材料,反馈办理结果;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办事大厅、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附件:1.湖北咸宁-广东惠州“跨省通办”事项清单(150项)
2.广东惠州-湖北咸宁“跨省通办”事项清单(58项)
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管理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