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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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数据赋能扩大“免证明”应用领域工作方案》(鄂政办发〔2022〕42号)和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鄂营商发〔2023〕2号)文件要求,围绕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提升电子证照(证明)在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和行政执法检查等领域应用水平,优化全营商环境,现结合我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加大力度推进证照(证明)电子化进程,开展电子证照应用供需对接,依托数据归集和共享,全面推进“减证便民、无证利民”,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依托省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鄂汇办”(宁好办)APP、电子证照(证明)、共享交换等支撑平台,深化电子证照(证明)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等领域应用。2023年,在推动100项高频电子证照(证明)在政务服务领域内开展应用基础上,完成与使用自建制证系统部门业务的全面对接,证照(证明)同步制发、即时推送机制更加完善,“身份码”“企业码”拓展更多应用场景,电子证照(证明)共享服务体系更加成熟。2024年,以“身份码”“企业码”为载体的扫码亮证用证模式在各领域全面铺开,更多证照(证明)实现电子化应用,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和便民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三、推进方式

“免证明”应用工作在前期100项高频电子证照证明在政务服务应用基础上,拓展到公共服务、社会化领域应用,减少事项办理中重复索要证明、重复填写信息的问题,有力支撑“一网通办”“一事联办”改革。

推广领域:婚姻、生育、住房公积金、教育、就业创业、异地就医、不动产登记、养老保险等个人重点领域;市场主体登记、经营、投资和工程建设,纳税缴税、交通运输、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行政检查和执法等涉企服务领域;以及交通出行、酒店住宿、就业招聘、医疗健康、文化旅游、医院、药店、景区等社会化领域。

部门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卫健市场监管局城管税务局、住房公积金中心。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免证明”数据供给

1、加强电子证照目录管理。依托全省事项管理系统动态管理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持续开展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表单数据和办理结果的标准化、精细化梳理。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调用和生成的证照、证明,实时归集到电子证照库平台集中目录化管理,有关单位按共享目录做好证照调用、证照生成推送工作。牵头单位:区政数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2、推进电子证照数据及时归集。区直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全面完成证照制发系统与电子证照系统的对接,推动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发放。实现各级各部门电子证照数据在电子证照库的统一归集、标准化归集和实时归集。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完成历史存量证照电子化工作,采取信息补录、批量转换的方式,生成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证照数据。牵头单位:区政数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3、加强电子证照数据治理。依据国家电子证照标准规范,加强电子证照数据治理和质检校核,确保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提升电子证照数据质量。建立健全证照数据质量问题处理机制,明确证照提供部门主体责任,充分利用省政务服务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大厅窗口等线上线下渠道联动,推进异议证照申诉、分发、纠错的快速闭环处置,不断提高电子证照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共享时效性。牵头单位:区政数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4、规范电子证照制发。完善电子证照制发工作规则,明确电子证照制发和管理各环节的责任和义务,推进实现实体证照与电子证照同步规范制发。加强电子证照国标、工程标准执行力度,对照已发布的国标全面实现存量、增量证照的标准化、规范化改造。牵头单位:区政数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二)夯实“免证明”服务支撑

提升电子印章应用便捷性。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系统建设,加快制发政务服务部门电子印章,提升跨层级签章、多部门联合签章支撑能力。推动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电子印章同步发放,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在涉企服务领域应用。鼓励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加快创新,提供电子文件验章验签服务,便利企业和群众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以及在社会领域开展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电子报告应用。(牵头单位:区政数局、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三)扩大“免证明”应用领域

1、扩大个人电子证照证明应用领域。聚焦深化便民服务,推进个人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全覆盖,重点围绕婚姻登记、生育登记、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教育、就业创业、职业资格认定、户籍迁移、社会保障卡申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报销、不动产登记等高频事项,加快推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职业资格证、社会保障卡、不动产权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个人常用证照的电子化应用,实现高频事项免证明办理。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群众需求不断丰富其他应用场景,推动相关电子证照普遍使用。政府部门凡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方式可以对有关信息进行查询、核验的,不再要求群众提供实体证照及纸质复印件,或重复填报有关信息。(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教育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2、扩大企业电子证照证明应用领域。深化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等电子证照证明及批文在企业等市场主体登记、经营、投资和工程建设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并逐步拓展到纳税缴费、交通运输、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供应链管理等涉企服务场景。梳理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行政检查、行政执法工作中需要查验的证照清单,通过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关联和应用,不再要求市场主体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切实为市场主体降成本、增便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税务局、区交通运输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3、促进电子证照证明社会化应用。围绕交通出行、酒店住宿、就业招聘、医疗健康、文化旅游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生活场景,鼓励各医院、药店、酒店、景区及水电气等公用企业积极对接电子证照库平台和“身份码”,实现身份核验、信息登记、健康状态查验、费用缴纳等集成化办理,减少群众携带实体证照的不便。围绕合同订立、人员招聘、公共资源交易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通过电子证照库平台和“企业码”,加强涉企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为企业减负。各地各部门应及时发布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场景清单和应用指南,不断提升电子证照社会认可度,推动电子证照在全社会广泛应用。(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局、区卫健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四)创新“免证明”服务方式

1、开展事项材料压减,推进“减证办”方式。各地各部门继续全面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材料梳理,对法律法规规章以外自行增设的材料、证明一律取消,全面消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推动办事材料进一步压减“瘦身”。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明确可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可容缺受理的材料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政数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2、强化“码证融合”,推进“一码通”方式。建设完善以身份证、营业执照为身份信任源点的一体化“身份码”“企业码”服务体系,依托鄂汇办APP作为应用入口,全面关联融合企业和群众各类常用电子证照、电子材料,实现证照展示、查验、提交的一体化应用。推进各领域应用系统与电子证照库平台“身份码”“企业码”对接,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数据安全的基础上,支持各地各部门开发各类典型应用场景,在基于统一的“身份码”或“企业码”亮码扫码后,根据不同的场景系统自动赋予不同的功能和调用不同的证照,实现全市“一码通”。(牵头单位:区政数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扩大“免证明”应用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落实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全面做好经费和人力保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工作推进落实到位。

(二)加强督办落实。将扩大“免证明”应用领域工作成效纳入全区“高效办成一件事”考核体系,实行年度考核评比,确保工作快速推进、取得实效。健全12345 热线社会监督机制,推进“免证明”服务效能“好差评”工作,完善评价规则,加强评价结果运用,改进政务服务、公共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

(三)强化安全保障。区直有关部门要构建数据质量保障机制,保证证照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可用性。区政数局要积极配合市政数局,切实强化技术保障,做好电子证照生成、存储及应用的全流程监管,及时提供可核查的完整信息,确保电子证照应用安全可控。

(四)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各部门要加大“免证明”应用领域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电子屏幕,图文展板及移动服务终端、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群众的知晓度,营造电子证照应用的浓厚氛围。积极引导办事群众下载鄂汇办“宁好办”掌上服务,使用电子证照进行业务办理。

附件1:咸安区“免证明”应用推广场景清单

附件2:身份码操作指南


附件1

安区“免证明”应用推广场景清单

序号

场景主题

牵头部门

场景描述

1

市场主体登记、经营、投资

市场监管局

基于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电子印章同步发放体系,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联合应用场景,在涉企高频服务中推广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应用。

2

工程建设

住建局、发改

推进电子证照在工程建设领域应用,实现在项目申报、审批、验收等阶段无需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

3

纳税缴费

税务局

深化税费缴纳改革,实现纳税人缴费人证照“免提交”,全面提升税费业务掌上办、网上办。

4

交通出行

交通运输局

整合公共交通乘车码,实现“一码通行”。

5

招投标

政数局

在招投标领域全面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实现“一网通投”。

6

金融服务

金融

通过将咸融通平台登录账号系统与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在金融服务领域调用“身份码”“企业码”等,提高企业登录咸融通对接业务效率。

7

职业资格认定

人社局

推进电子证照在职业资格认定领域应用,实现证照材料“免提交”。

8

不动产登记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持续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推进更多事项全程“一网通办”。

9

酒店住宿

公安局

推进电子证照在酒店住宿社会化场景应用。

10

人员招聘

人社局

推进电子证照在人员招聘社会化场景应用。

11

医疗健康

卫健

推进电子证照在医疗健康等领域场景应用

12

文化旅游

区文化和旅游局

推进电子证照在文化旅游社会化场景应用

13

水电气过户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住建局

通过调用电子证照相关信息,实现办事群众“免提交”,巩固提升“不动产登记+水电气”一体化过户能力水平。

14

执法检查

城管市场监管局

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关联企业常用电子证照的相关信息,推动电子证照一体化、便利化应用

15

自助终端

政数局

应用“身份码”“企业码”扫码亮证模式,完成相关证照材料的共享复用。

16

入园入学

教育局

通过在入园入学领域调用“身份码”,实现证照材料“免提交”。

17

婚育

民政局

推进电子证照在婚育领域场景应用

18

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咸安办事处

推进电子证照在公积金场景应用


附件2

身份码操作指南

主动亮码方式

步骤一:

登录“鄂汇办”APP,点击【我的】,【个人数字档案】中点击【我的证照】,找到【身份码】,进入后咨询是否开通身份码相关功能,若同意开通,点击同意即可。身份码只需要开通一次即可。

步骤二:

登录“鄂汇办”APP,点击【我的】【个人数字档案】中点击【我的证照】,找到【身份码】,点击即可出示身份,识别方式使用扫码枪等二维码识别设备,扫描鄂汇办用户出示的【身份码】,通过用户点击【确认授权】,获取个人信息、电子证照等数据。

流程图: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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