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交易行为,营造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的交易环境,持续优化我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现将《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咸宁市招标投标负面清单>的通知》(咸政务服务〔2022〕7号)予以转发,请招标投标各方交易主体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咸宁市招标投标负面清单》的通知
咸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