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77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现依照省、市有关行政执法检查文件精神,经各有关部门会商后,特制定2021年度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
此次执法检查的对象为2020年7月到2021年5月进入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2021年省、市另有执法检查安排的,按省、市要求确定执法检查对象。
二、检查方式
按照鄂政办发〔2016〕77号文件对“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的要求,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抽取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检查对象总数的10%(不低于5个项目)。对被抽检对象的执法检查,涉及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范围的,由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合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防止重复执法、多头执法。
三、检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影响市场公平竞争,违法违规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市场主体等损害我区营商环境的行为;
(二)重点检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是否存在互相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按规定评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其他违法违规、影响营商环境的行为。
四、检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由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于2021年6月8日前完成。
(二)对抽取的项目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于2021年6月25日前完成。
(三)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于2021年8月30日前完成。
五、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由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和湖泊局相关执法人员组成: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何 毅 田秋实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曾晓宇
区交通运输局 刘 剑
区水利和湖泊局 余勇纲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举措。要把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紧密联系起来,与服务发展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紧密结合起来,提升执法满意度、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二)严格检查纪律。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禁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弄虚作假等问题。对在执法检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咸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