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扶贫办要求,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经区镇村三级研究同意,特制定我村特色产业持续帮扶方案如下:
对我村脱贫户自身发展产业,在继续执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安区精准扶贫产业扶持因户施策办法(2019-2020)〉的通知》(咸安办发〔2019〕9号)政策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一次性奖补,每户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二类贫困户除外),奖补资金由区财政支持(5万元内)
1.凡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油料作物、蔬菜等1亩以上的,每亩补贴300元。
2.养殖项目:年养殖猪1头以上的,每头补贴500元;年养殖家禽20只以上的,每只补贴15元;年养殖牛1头以上的,每头补贴1000元;年养殖羊3只以上的,每只补贴300元。
3. 从事自产自销的小加工的、个体户等,根据投资额适当奖补。
本方案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以上项目由我村在马桥镇统一安排部署下负责组织实施并验收。其程序为:贫困户申请→帮扶责任人、工作队队长、村支部书记、镇驻村干部签字,再从区直工作队拨付到我村的产业奖补资金中发放。
为确保我村脱贫攻坚特色产业扶持,必须做好以下2点:
一、因户施策再完善
1.保持相关政策连续性。工作队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安区精准扶贫产业扶持因户施策办法(2019-2020)〉的通知》(咸安办发〔2019〕9号)产业扶贫政策。对我村发展特色产业的脱贫户继续享受奖补。
2.完善村级产业扶贫措施。结合我村实际,支持我村扶贫产业项目。
二、脱贫户产业再加强
1.组织帮扶责任人开展入户帮扶,宣传因户施策政策,制定帮扶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工作队、镇驻村干部和村“两委”按程序组织贫困户按《咸安区精准扶贫产业扶持因户施策办法(2019-2020)的通知》(咸安办发〔2019〕9号)和乡(镇)制定的产业扶持因户施策方案据实申报产业奖补(5月底前完成)。
三、保障奖补资金再落实
1.对脱贫户申报的产业发展奖补进行汇总并预算资金需求,提请驻村工作队产业资金支持。
2.按照村委会统一安排,联系相关帮扶人员对脱贫户产业发展进行验收,并落实奖补资金。
金桥村委会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