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5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明细详见: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5年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职能转变、数据工作、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实施数字咸安、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组织起草有关政策性文件草案。协调推动数字化咸安行动计划,推动经济、社会、政府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建设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
3.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牵头拟订相关政策性文件和标准规范。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推动全区数据交易和要素资产化。
4.组织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以云、网、数、算等为基础,以公共数字底座为核心,搭建城市数字孪生操作系统,构建数字化咸安基础体系。
5.统筹推进区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区政务服务工作。承担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工作,做好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6.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数据资源跨层级跨地域跨行业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构建数字化咸安资源体系。
7.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
8.统筹推进数字社会建设,构建普惠便捷的数字社会。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数字化,统筹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9.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负责协调推进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进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推动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负责推进政府履职和政务运行数字化转型,统筹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政务应用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提升政府履职效能。审核区级政务信息化项目。
10.统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推进相关行政职权的规范运行。推进优化政务服务,创新监管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促进传统服务与智能服务相结合,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负责事中事后监管政策研究和统筹协调,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及"互联网+监管",推动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指导、监督全区政府系统政务服务工作。
11.统筹数据发展和安全,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定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配合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
12.负责数据领域对外合作,落实相关数字治理规则。
13.指导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范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
14.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指导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执法工作,并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区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5.负责全区政府系统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
16.指导督办全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工作。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政务公开管理股、法规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安全保密、档案、宣传报道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后勤管理、综合治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普法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对全区政务公开的指导、监督与考评。承担全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
2. 政务服务管理股
协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统筹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推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持续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跨域通办”。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政策,统筹协调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加强监管事项清单管理,促进提升监管效能。统筹区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拟定区级窗口管理制度,负责区级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事项进驻、日常考核、投诉处理。承担对全区政务服务指导、监督与考评。协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指导全区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建设;配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完成“好差评”工作。
3.数字规划建设与应用管理股。
统筹推进数字咸安、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与建设,统筹推进数字化咸安行动计划,承担实施全区大数据战略有关工作;统筹全区数字基础设施的总体布局和专项规划。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统筹实施数据相关法规与标准规范建设;组织落实相关数字治理规则。承担数据领域对外合作工作。推进全区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和应用。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推进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集约利用。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协同推动数据要素相关学科专业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数字政府建设规划任务项目,协同推进数字政府体系建设。统筹全区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管理。推进数字机关建设,统筹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加快促进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建设。完善政务大数据能力平台建设,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推动全区非涉密政务云建设与融合统筹,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指导全区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
组织实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协调推进数字产业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研究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负责落实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有关任务,拟订数据要素产权、流动、分配、治理等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统筹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与开发利用,拟订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公共数据确权授权;研究提出培育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开展数据资源计价研究,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统筹数据发展与安全,落实数据安全管理和监督制度,建立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协助开展数据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拟订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配合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
4.公共资源交易指导监管股
指导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范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指导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宣传,推进目录内的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负责开展省综合专家库咸安区域库评标专家准入、监管、培训和考核;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受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目录内区级项目平台外交易行为的相关工作;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行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政府和区编委核定的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1、咸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1.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行政编制1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正职4名。实有在编在岗行政编制7人。
2.设立咸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为咸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所属相当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实有在编在岗事业编制8人。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一)全力以赴抓项目谋发展。一是紧盯存量抓转化;二是紧盯增量抓谋划;三是紧盯质量抓争资。
(二)强力推进数字化咸安建设。一是强化顶层设计;二是完成全域数公基建设;三是推动现有平台升级;四是开展数据资源进账入卡。
(三)全力推动数字经济转型。一是强化协同摸底挖潜;二是链接资源育动能;三是细化政策优服务。
(四)用心用情提升政务效能。一是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事项落地;二是持续打造“香城代办”品牌;三是做好“一网通办”;四是探索特殊群众“互联网+帮办代办”新模式;五是做好综窗改革“后半篇”文章。
(五)依法依规加强招投标监管。进一步加强招投标行政监管指导和协调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规范性制度文件清理,督促指导实施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确保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比例达到100%。进一步加大招投标信息的公开力度,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上报推送质量,重点解决好我区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和国有产权股权交易数据推送质量问题。深入贯彻落实省发改委《湖北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试行)》文件精神,不断强化招标人的主体地位。持续推进招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落实“评定分离”改革。持续开展打击招标投标违法违规活动,重点组织好线下“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开展好殡葬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专项整治。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打造1个招投标领域改革创新典型案例。
(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对照省、市、区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优化信息发布流程,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义务教育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办理和答复,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抓好新媒体监管工作,深入排查并及时整改风险隐患,确保健康有序发展。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年初发布监管计划,每月发布监管动态,及时更新监管曝光台信息,推动区直单位自建系统与省平台对接。及时认领监管事项,规范填报实施清单。认真做好存量数据日常录入工作,保障监管事项覆盖率每季度达标,保障数据的及时率和准确率达标。
(七)全心全意做好一线应答工作。着力提升12345热线诉求满意率,完善“接诉即办”、工单流转、超时预警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办理力度,持续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热线接通率、回复率、满意率。探索开展数据分析挖掘,建立群众诉求预测模型,提前预测群众诉求,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实现由“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的转变。推动热线数据成果应用,定期向政府部门报送群众诉求数据分析报告,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解决方案,及时推动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措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诉求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 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安排总计1071.09万元,比上年增加17.74万元,增加1.7%,原因是机构改革后编制和人员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1.09万元,社保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
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计1071.09万元,比上年增加17.74万元,增加1.7%,原因是增加2名编制和人员。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02.99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20.7万元,项目支出847.4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1.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7万元(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10.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13万元(含行政单位医疗10.13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9.3万元(含住房公积金16.6万元,提租补贴2.7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02.99万元(含基本工资54.65万元、津贴补贴26.61万元、奖金4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9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4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13万元、住房公积金16.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7万元(含办公费9.72万元、工会经费2.83万元、福利费3.53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4.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万元(含医疗补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0万元(含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
2025 年部门预算支出较 2024年增加17.74万元,上升1.7%。
其中:人员经费增加25.26万元,原因:机构改革编制和人员增加;标准公用经费增加0.48万元,原因:机构改革编制和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减少8万元,原因:在2024年的基础上压减招标投标执法监督办案经费3万元、咸安“微家园”信息化支撑平台运营服务经费3万元、乡镇办“一窗通办”奖励资金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0万元,主要包括伙食补助8万元、奖金12万元。
与2024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0%。
增加原因说明:不变。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切实做到“应编尽编, 应采尽采”。2025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206.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06.6万元。主要用于区镇村三级视频监控系统光纤租赁费36万元、电子政务专网光纤租赁费50.6万元、咸安“微家园”信息化支撑平台运营服务经费77万元、咸安数字档案馆云存储运营维护费43万元。比上年增加75万元,增加56.9%。增加原因说明:主要是增加咸安“微家园”信息化支撑平台运营服务经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8万元。与2024年预算支出1万元相比,减少0.2万元,减少20%。
1、2025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 0.8万元,与2024年相比,减少0.2万元,减少20%。
2、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3、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与2024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4、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二)“三公”经费减少原因说明: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套。其他资产未发生变化。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5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 年预算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有6个,其中:(1)区、镇、村三级视频监控系统光纤租赁费36万元,绩效目标:实现了区镇村三级政务服务场所全覆盖;(2)电子政务专网光纤租赁费50.6万元,绩效目标:保障区电子政务工作的正常运行;(3)市民之家租金和运维费用500万元,绩效目标:保障市民之家大楼正常运行;(4)咸安“微家园”信息化支撑平台(一期)运营服务经费77万元,绩效目标: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优化再造治理流程,以群众互动信息为先导来整合、引导和分配社会治理资源,拓展成为全口径城乡社会治理与服务大格局;(5)乡镇办“一窗通办”奖励资金58万元,绩效目标:围绕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改革、稳定双丰收,实现乡镇办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受审分离、综合服务、一窗通办”改革。(6)数字档案馆政务云经费43万元,绩效目标:实现数字档案化,随时查阅调取档案。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保基金拨款:指用于负担单位退休人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来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