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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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如无数据也要公开此表,并在表格下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省市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牵头负责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指导督办、管理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行政许可制改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参与监督检查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情况,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和便民化。

3负责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设计和协调推进。负责全区大数据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全区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

4推进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府系统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化管理及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督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受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但处违法行为,规划指导建设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区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法动中的违法行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

6承担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职责。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8职能转变。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进政府中心工作治理数字化转让型,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撑,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2、机构设置: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宣传报道工作,承担机关人事、财务、后勤管理、综合治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2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股

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并要求抓好落实;承担对全区政务服务与政务分开指导、监督、考评,负责区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规范运行管理,指导镇村两级便民服务机构做好规范运行管理;负责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负责落实区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职责。承担区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设计、综合协调、指导督办等工作,承担“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外网、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建设与管理,推动全区非涉密政务云建设与融合,统筹指导协调全区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负责区政府中心工作数字化治理项目的策划,编制区直部门政务信息化年度计划,对区直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共享融合方案和共享目录进行审核;规划指导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建设;推进全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和大数据分析;承担机关信息化的综合协调工作。

3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

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宣传和制度建设,推进省市制定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的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执行上级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建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组织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专项督查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指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和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区公共资源交易行业信用信息归集、披露、分类和联动奖惩等应用工作。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区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目录内区级项目平台外交易的行为。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行为。负责本单位行政复议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政府和区编委核定的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1、咸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1.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内设机构正职3名。

2.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3.在编在岗事业编制4人。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省市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牵头负责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指导督办、管理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行政许可制改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参与监督检查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情况,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和便民化。

3.负责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设计和协调推进。负责全区大数据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全区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

4.推进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府系统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化管理及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督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受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但处违法行为,规划指导建设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区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法动中的违法行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

6.承担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职责。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8.职能转变。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进政府中心工作治理数字化转让型,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撑,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1、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为445.59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5.5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2、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为445.59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3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2%

项目支出315.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0.8%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20年预算收入445.59万元和2019年预算收入222.08万元相比,增加223.51万元,增加50.2 %。

增加原因说明:由于机构改革职能增加和人员增加。

2、2020年预算支出445.59万元和2019年预算支出222.08万元相比,增加223.51万元,增加50.2  %。

增加原因说明:由于机构改革职能增加和人员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89.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6万元、咨询费1万元、手续0.2万元、邮电费4万元(办公室和大厅电话费等)、取暖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12.48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15.11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7万元

2019年相比减少20万元,减少18.26%。   

减少原因说明:2020年起取消窗口人员误餐费,窗口人员误餐费由原单位解决。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92.12万元,主要用于办事大厅改造及网络设备改造升级,2019年相比增加192.12万元,增加100 %。

增加原因说明:由于机构改革职能增加、事项增加、人员增加(社保、医保,不动产登记进驻大厅窗口,装修改造及设备添置)

五、“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万元。与2019年预算支出  3万元相比,不变

1、2020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3万元,与2019年相比,不变

2、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 %。

3、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 %。

(二)“三公”经费2019年与2020年无变动。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咸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无房屋资产,借用咸安区财政局附楼1-3楼办公;

2.咸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6年9月份被列入公务用车改革单位,公务用车已经移交给区公车办。

七、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科学制定年度和长期整体绩效总目标和各项目目标,合理分级设置具体绩效指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积极开展绩效自评,提供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所需的数据资料,公开重点项目评价结果,推动完善预算资金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保基金拨款:指用于负担单位退休人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来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9、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对单位编报说明和预算表中出现的单位特有的专业性名词作出解释,每个单位至少有1至2个专业性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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