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3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 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明细详见:咸宁市咸安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 2023 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咸安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牵头落实区委、区政府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部署;制定全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的中长期战略规划,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研究国内外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和发展趋势,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牵头落实全区投资促进工作,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招商引资。
(三)负责全区投资环境的营销策划,包装和推介全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政策、城市形象的宣传推介;负责“投资咸安”微信公众号等招商网络平台的建设和维护。
(四)负责组织参加国家、省、市、区在国内外组织的各类重大经贸招商活动;针对产业转移热点地区和重点产业,在相应地区举办专场招商活动,并采取措施巩固活动成果。
(五)负责境内外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统筹和跟踪,建立我区投资促进数据库和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系统;负责与国内外各类招商中介机构或商协会的联系,开展投资促进战略合作。
(六)提供各类投资咨询服务;负责全区重要客商或客商团组来咸安考察的接待、协调和会务工作;负责来咸投资项目的洽谈、评审、准入、选址、流转的统筹和协调,配合项目承载地做好项目的签约和落地工作。
(七)负责各乡(镇、办、场)、咸安经济开发区、咸安商贸物流区和区直有关单位招商引资业务指导、年度目标任务的下达、督办和年终目标责任制的考评工作,提出表彰建议;负责全区招商引资情况的统计和上报,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可行性意见及建议;负责区直招商专班的业务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
(八)负责做好区本级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开工和实施推进的全程审批手续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新引进重大招商项目的协调服务;负责协调解决区本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后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承担来咸投资客商的日常服务工作。
(九)负责承接产业转移和招商引资项目资金的申报、审核和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全区投资环境的监察和调查研究,提出改善投资环境的意见、建议和措施;负责建立与投资企业的联系制度;负责受理、协调、转办、督办外来投资者的投诉事宜,保护在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投资促进相关业务的全过程管理,在咸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增产扩能的投资促进工作;负责指导全区以资源(市场)招投资工作;负责与驻咸宁异地商会的联系。
(十二)负责招商大使、招商顾问的聘请与考核工作;负责对外来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的审核、兑现工作。
(十三)牵头组织实施全区招商引资业务培训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组织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编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中小企业统计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说明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设置情况)
咸宁市咸安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为咸安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内设办公室、招商部、投资服务部、投资促进部4个股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政府和区编委核定的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咸宁市咸安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本级。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核定事业编制17名。在编在岗领导干部12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2023年,咸安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将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区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要点精神,着力推动我区在项目引进、产业链招商、全生命周期招商的体制机制创新,并在以下方面狠抓落实:一是主动承接珠三角、长三角及武汉等地区的产业转移和功能溢出,遵循武咸同城下的产业差异化发展路径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商招商。完善产业链长制度,不断延链补链强链;二是积极探索“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两大主导产业的发展路径,充分利用“招商地图”收集获取相关企业信息,精准定位、靶向招商;三是紧盯全年目标再发力,进一步细化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和招商引资综合绩效考评办法,压实各方责任形成招商合力,充分营造各部门引商招商的浓厚氛围,推动我区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 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 年部门预算收入安排总计305.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5.18万元,社保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
2023 年部门预算收入较 2022 年减少31.88万元,下降9.46%,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在确保人员经费及机关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特定目标类项目拨款在预算总额上进行了适当压缩。
2023 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计305.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8.20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16.98万元,项目支出140.00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6万元(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6.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6万元(含事业单位医疗7.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2万元(含住房公积金12.14万元,提租补贴1.98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48.20万元(含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14.16万元(含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万元(含医疗补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42.82万元(含办公设备购置2.82万元)。
2023 年部门预算支出较 2022 年减少31.88万元,下降9.46%,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特定目标类项目在预算总额上进行了适当压缩。
其中:人员经费增加23.67万元,主要原因是绩效奖金制度改革及人员调入;标准公用经费增加4.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单位使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6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特定目标类项目在总额上进行了适当压缩。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6.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5万元、印刷费0.50万元、水费0.14万元、电费1.60万元,邮电费0.87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4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0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4.0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与2022年相比增加4.45万元,增加35.51%。
增加原因说明:人员调入使在编在岗人员增加,在人均标准不变时,进而使机关日常公用经费数额增加。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切实做到“应编尽编, 应采尽采”。2023 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2.84万元,比上年减少20.09万元,降幅87.61%,主要用于购买打印纸、更新多功能一体机等。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84万元,较上年减少13.09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较上年减少7.00万元。
减少原因说明: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削减了办公设备非必要更新采购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0.00万元。与2022年预算支出相比减少30.00万元,降幅42.86%。
1、2023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40.00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30.00万元,减少42.86%。
2、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3、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4、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减少原因说明:根据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进一步压缩费用支出,削减不必要的商务接待活动次数。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保有车辆共有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0台,应急公务用车0台,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应急公务用车、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等国有资产本年度与上年度相比无变化。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3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3年咸宁市咸安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40.00万元,项目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及评审、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1)2023年招商引资工作经费项目
2023年招商引资工作经费项目预算140.00万元,资金来源于区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0.00万元。
成本指标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全年招商引资经费支出总额 指标值 小于等于140.00万元
产出指标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全年招引投资额在亿元以上的项目个数 指标值 大于等于18个
——全年招引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个数 指标值 大于等于36个
质量指标——招引及签约的项目是否符合我区绿色高质量发展 定性指标 符合
时效指标——完成全年招商工作目标任务时间 指标值 小于等于12个月
效益指标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全年招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 指标值 大于等于20亿元
社会效益指标——全年新招引项目吸收我区就业人员数 指标值 大于等于5000人
生态效益指标——所招引项目是否符合我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且满足环评要求 定性指标 符合
满意度指标分析:
满意度指标——来咸安商务洽谈及项目签约的客商对我单位工作感到满意的比例 指标值 大于等于95%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保基金拨款:指用于负担单位退休人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来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