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二)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举借政府债务情况的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的说明
(七)财政专项支出情况的说明
(八)专项转移支付的情况
(九)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第一部分 单位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牵头落实区委、区政府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部署;制定全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的中长期战略规划,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研究国内外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和发展趋势,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牵头落实全区投资促进工作,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招商引资。
3.负责全区投资环境的营销策划,包装和推介全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政策、城市形象的宣传推介;负责“投资咸安”微信公众号等招商网络平台的建设和维护。
4.负责组织参加国家、省、市、区在国内外组织的各类重大经贸招商活动;针对产业转移热点地区和重点产业,在相应地区举办专场招商活动,并采取措施巩固活动成果。
5.负责境内外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统筹和跟踪,建立我区投资促进数据库和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系统;负责与国内外各类招商中介机构或商协会的联系,开展投资促进战略合作。
6.提供各类投资咨询服务;负责全区重要客商或客商团组来咸安考察的接待、协调和会务工作;负责来咸投资项目的洽谈、评审、准入、选址、流转的统筹和协调,配合项目承载地做好项目的签约和落地工作。
7.负责各乡(镇、办、场)、咸安经济开发区、咸安商贸物流区和区直有关单位招商引资业务指导、年度目标任务的下达、督办和年终目标责任制的考评工作,提出表彰建议;负责全区招商引资情况的统计和上报,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可行性意见及建议;负责区直招商专班的业务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
8.负责做好区本级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开工和实施推进的全程审批手续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新引进重大招商项目的协调服务;负责协调解决区本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后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承担来咸投资客商的日常服务工作。
9.负责承接产业转移和招商引资项目资金的申报、审核和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全区投资环境的监察和调查研究,提出改善投资环境的意见、建议和措施;负责建立与投资企业的联系制度;负责受理、协调、转办、督办外来投资者的投诉事宜,保护在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1.负责投资促进相关业务的全过程管理,在咸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增产扩能的投资促进工作;负责指导全区以资源(市场)招投资工作;负责与驻咸宁异地商会的联系。
12.负责招商大使、招商顾问的聘请与考核工作;负责对外来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的审核、兑现工作。
13.牵头组织实施全区招商引资业务培训工作。
14.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组织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编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中小企业统计工作。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为区政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4个职能部(室):办公室、招商部、投资服务部、投资促进部。
(三)人员情况
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7名,单位实有15人。与上年比较增加了2名,为人员招考增加。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343.8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22.6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19万元。收入较上年相比增加40.8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入职人员开始起薪、已有人员自然增资、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基数正常调增,以上原因合计增加19.62万元;为支持我区的招商引资工作,上级部门增加专项工作经费21.19万元。
2.支出总计399.29万元,比上年增加103.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为195.31万元,较上年增加50.5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4.16万元(含上级专项补助工作经费21.19万元),较上年增加21.46万元;项目支出149.82万元,较上年增加31.82万元。支出中人员经费增加主要原因包括新入职人员起薪、已有人员自然增资、社保和公积金基数正常调增;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主要原因为使用上级专项工作补助经费举办招商推介活动;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为商务接待活动及外出考察企业项目活动增多。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全年“三公”经费支出为65.82万元,较年初预算39万元增加26.82万元;较2019年增加7.18万元,增幅为12.24%。主要原因为招商引资活动中接待费用增加。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情况且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产生。
3.公务接待费:支出总额为65.82万元,公务接待共计229次,共2509人次,人均支出0.026万元。2021年我单位将进一步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加强公务接待支出事项的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出现不合理增长。
4.公务用车购置数及年末车辆保有量:本年未新购车辆,年末无机动车。
(二)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97万元,其中办公费0.57万元,差旅费0.89万元,维修(维护)费7.76万元,劳务费18.46万元,工会经费3.57万元,福利费1.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1万元。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2019年增加了3.06万元,增长10.23%。主要原因包括办公设备老化维修费用增长、劳派人员补助费增长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台,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我单位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举借政府债务情况的说明
2020年无政府债务。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的说明
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七)财政专项支出情况的说明
2020年度没有财政专项支出。
(八)专项转移支付的情况
2020年度没有专项转移支付的情况。
(九)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我单位专项经费年初预算资金101.80万元,实际执行149.82万元,完成预算100%。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1个项目,为招商引资工作经费,资金149.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经费管理规范,工作大部分已按计划完成,社会效益较好,项目可持续性强,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高。各项目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支出均有相关的授权审批,资金拨付审批程序严格,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管理情况良好,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和追加额度内,2020年完成预算100%,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产出分析。2020年全年全区共新签约各类招商引资项目159个,占全年新签约项目110个目标任务数的144.55%;新签约项目中,工业制造业项目111个,占新签约项目总数的达70%;其中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3个,占目标任务数2个的150%;投资亿元以上项目30个,占目标任务数20个的150%;新开工亿元以上产业项目24个,占目标任务数20个的120%;到位资金也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2)绩效评价结论。招商引资工作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各项工作任务基本按计划完成。招商引资工作正常开展,各项指标均名列全市前列。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针对2020年度绩效自评结果指出的相关问题,我们组织有关股室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与基层、部门的紧密联系,开展重点课题调研,提高调查研究的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更好地服务区委决策。
二是根据绩效指标实际完成情况,调整完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使之更科学,便于考核。
三是绩效自评结果提供给上级主管部门作为合理安排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2)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是严格预算刚性约束,强化项目实施部门的预算编制、执行主体责任。
二是结合工作实际,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整体预算执行率,促进部门预算更加科学、可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九、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对单位编报说明和预算表中出现的单位特有的专业性名词作出解释,每个单位至少有1至2个专业性名词解释)
合同引进资金:指招商引资合同中双方认可的,由投资方在项目的全周期内所投资金的总金额。
第五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