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 中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理顺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责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农村宅基地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宅基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是建设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农村土地改革的不断深入,为了规范农民建房进一步提升农房审批效率,针对审批宅基地跑路多、审批时间长、建房监管难的问题,结合我区实际,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为了理顺宅基地管理职责。2021年,我局牵头起草了《咸安区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暂行)》,经征求区直单位、各部门建议修改后,于2021年6月由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该实施方案明确了各单位及乡镇政府的职能,明确了农户申请、村组审核、乡镇审批(各部门征求意见、乡镇政府综合有关机构出审批意见)到区自规局制证、乡镇政府盖章的办事流程。
二、为了进一步简化个人建房办事流程。2023年6月,我局联合市政数局开发了咸宁市农村宅基地综合管理平台,实现了村组件、镇政府组织农业、自规、林业、住建等镇直部门及区直单位联审的功能。该平台于2024年7月1日已正式上线运行,上线后城区及集镇范围以外的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办理乡村规划许可及竣工验收到不动产登记全环节事项全部纳入了网上申报范畴,直接由村受理信息上传,各部门同步线上联审,乡镇复核盖章发证。
三、规范建房选址管理。村民建房原则上以原有的宅基地、空闲地和其他未利用地为主,尽可能向中心村湾集聚,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洪水淹没区等不适宜建设的区域和避免占用长期稳定耕地及天保林、公益林等其他农用地,确实难以避让的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