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5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明细详见: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 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2、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
3、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实施全面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的有关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实施全面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和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4、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统筹、审核或者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其他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承担报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和成果登记备案工作。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乡镇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5、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6、负责全区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监督管理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贯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7、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按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防护体系。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及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工作。
8、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9、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
10、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建立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计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及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1、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工作的具体办法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2、负责乡镇的各项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查审批、规划许可、验收核实及批后管理和行政处罚等工作。统筹乡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的归口管理工作。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具体任务。
根据咸安办文〔2019〕20号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局机关内设10个职能股室:1、办公室2、政策法规股、3、自然资源调查登记股4、自然资源权益与开发利用股5、国土空间规划股6、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7、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股8、地质与矿产资源管理股9、行政审批股10、人事股。
下设9个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资源所:汀泗、向阳湖、官埠、贺胜、高桥、大幕、马桥、桂花、双溪。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政府和区编委核定的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1、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机关
2、基层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人数为76人,行政编制人员16人,事业管理编制56人,工人4人,退休人员20人。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1、地质灾害防治和治理
2、非煤矿山生态修复
3、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4、集体土地使用权发证
5、耕地保护及节约集约用地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 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安排总计 1125.84万元,比上年减少10.02万元,减少0.08%。减少的原因是今年事业编制人员公用经费由去年1.2万元元/人调减到0.96万元/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5.84万元,社保基金拨款0.0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00 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计 1125.84万元,比上年减少10.02万元,减少0.08 %,减少的原因是今年事业编制人员公用经费由去年1.2万元/人调减到0.96万元/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34.49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91.3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1.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74万元(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5.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5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65万元(含行政单位医疗51.65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83.21万元(含住房公积金 83.21万元,提租补贴 0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030.57万元(含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91.36万元(含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91万元(含医疗补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024 年部门预算支出较2024 年减少10.02万元,下降0.08%。
其中:人员经费增加了7.6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今年招考了7名工作人员;公用经费减少了17.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今年事业编制人员公用经费由去年1.2万元/人调减到0.96万元/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91.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00万元、印刷费0.00万元、水费3.33万元、电费15.00元,邮电费6.00万元,物业管理费0.00万元,工会经费14.2万元,福利费17.7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差旅费0.00万元,维修(护)费0.00万元,会议费0.00万元,培训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0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0.00万元,劳务费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00万元。
与2023年相比减少了17.70万元,减少了1.55%。
减少的原因是今年事业编制人员公用经费由去年12,000元/人调减到9600元/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切实做到“应编尽编, 应采尽采”。2025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6.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复印纸采购。比上年44.50万元减少38.5万元,减少86.51 %。
减少原因说明: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了办公设备采购。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00万元,与2024年预算支出2.00万元相比,增加了3.00万元,增加150%。
1、2024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0.000.00 万元,与2024年相比,减少0.00万元,减少0.000.00%。
2、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 万元,与2024年相比,减少0.00万元。
3、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00万元,与2024年相比减少0.00万元,减少0.00%。
4、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00万元,与2024年相比增加3.00万元,增加150%。
(二)“三公”经费增加原因说明:我局基层所应急车使用在12年以上,维修费增加了。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局现有房屋建筑面积31,248.69平方米,车辆11辆,应急用车10辆,其他用车1辆,电话25部,没有大型专用设备。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没有申请政府基金项目收入支出。
七、2024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为确保全局2025年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实现,加快建立绩效监控机制,我局以财务股牵头组织对今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摸底。通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的完成程度总结项目取得的成效,用工作的成效来评价项目的绩效。对照年初绩效目标,在收集、分析绩效运行信息的基础上,对已完成的绩效目标进行统计,填报《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采取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报送的工作方式,找出工作的薄弱环节,通过最后一个月的精准工作,确保全年绩效目标的完成。不足之处是在目标细化和计划统筹方面有待进一步规范。2025年主要项目有:1.非煤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投资金额13,571万元,今年的总体目标是完成矿山生态修复。2.村庄规划编制项目投资金额887万元,今年的总体目标是完成各村庄规划编制。3.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652万元,基本完成各乡镇地质灾害治理。4.耕地保护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支出6200万元。5.节约集约用地项目投资300万元。6.大窝矿区采矿权收益退还项目5000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保基金拨款:指用于负担单位退休人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来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