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压实整改责任
局党组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5月23日当天及时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党组会,对反馈问题进行逐一分解认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进度,扎实推进整改。7月5日,局党组集中听取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阶段性进展成效汇报。7月12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严肃对待巡察指出的每一项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分析整改,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成果运用到位。
(二)迅速部署,强化组织领导
局党组牵头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专班负责人由分管机关领导担任,各中层干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由专班负责日常工作督办落实,并对照区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及《区住建局巡察反馈问题清单》中的17个具体问题逐一分析原因,建立整改清单,列出整改进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制定《区住建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落实到位。
(三)统筹协调,坚持全面整改
问题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各司其职,带领责任股室细研、细查,完善整改进度;责任股室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抓细抓严抓实,确保任务到人,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局党组分别于5月23日召开专题研究部署会议,5月29日就其中重点问题再次会商研讨,6月14日、7月30日分管机关领导组织专班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2次,把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来解决,有效推动问题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号问题:“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区住建局在2023年召开的41次党组会议中,有8次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措施及结果:1.7月5日局党组会传达学习“第一议题”制度有关知识和文章,进一步明确了坚持“第一议题”的重要意义,提高了党组思想认识。2.将“第一议题”作为党组学习的重要抓手,今后每一次党组会都认真贯彻执行,认真、完整、规范做好记录,组织开展了自查,列出了今年以来党组“第一议题”学习清单,截至目前我局每一次党组会均按照要求和规范进行了学习。3.党组书记、局长和分管机关领导均对具体负责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以后务必按照要求规范做好记录。4.修订完善了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将“第一议题”学习纳入会议议程。制定了《咸安区住建局党组会(局务会)规范流程》,进一步明确了各股室要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或批示指示列入党组会传达学习。
2号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2022—2023年,区住建局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作为党组会议的第一项议程,党组成员也未记学习笔记。
整改措施及结果:1.组织党组认真学习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重大意义。6月19日,我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文件精神,并开展集中研讨,学习中心组最新修订内容,将规则融入后续学习与实际工作中。2.组织制定《中共咸宁市咸安区住建局党组2024年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健全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机关分管领导、机关办公室工作人员为辅导员、学习秘书的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架构,负责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3.进一步规范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用单独学习记录本记录,按要求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学习内容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现代化建设必备的业务知识、经济发展进程中的新情况新课题等内容为重点,以自学、集中学习和集中研讨为基本形式,配合理论宣讲、专题调研等,确保学习内容全面、深刻,进一步夯实学习效果。已将学习记录本整改完毕,中心组学习记录本单独成册,与党组会会议记录本分离,由机关办公室学习秘书负责每次学习记录。4.抓好党组学习笔记记录,日常由局办公室统一监督管理,并由党组书记不定期开展学习笔记检查。自本轮整改以来,我局统一采购一批学习笔记本,每名党组成员单独配备一本,每次学前由机关办公室学习秘书发放,会上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学后统一收回保管。党组书记不定期对集中保管的学习记录本进行检查,并于年底对学习记录情况及学习效果做统一评价。
3号问题:2023年10月,区委区政府印发《咸安区推进全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工作实施方案》。巡察了解,区住建局党组仅对实施方案中涉及区住建局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但未结合实际,深入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整改措施及结果:1.局党组坚持立行立改,在巡察办指出我局还没有进行集中学习研究时,我局于5月10日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学习研究了《咸安区推进全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工作实施方案》,并进行研讨。2.各分管领导、各股室按照责任分解进一步研究细化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形成住建局落实该项工作的具体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具体举措,切实保障各项工作一一落地。3.抓好督办落实,由局办牵头形成了半年工作落实情况总结,7月5日局党组听取了我局先行区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二)在落实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部署方面
4号问题:建筑工程项目日常监管不到位。区住建局对建筑工程项目巡查监管不及时,巡察了解,有的项目建设几个月后才发现施工单位违法行为的现象。如:河背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项目2022年12月1日开工建设,2023年8月1日执法人员才发现施工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整改措施及结果:1.针对巡察指出的河背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项目未批先建情况及时进行了查处,并于2023年10月12日,对其建设单位作出了6.56万元处罚。2.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区属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累计排查出未批先建项目9个,并及时下达了催办函,告知在未办理施工许可前停止施工,在办理了施工许可后方可施工。如不按规定办理继续施工的,我局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3.区住建局针对建筑工程项目日常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联合各乡镇建立了《咸安区建设工程项目未批先建巡查联动机制》,加强与各乡镇城建办对接,针对乡镇未批先建项目做到信息互通;4.强化巡查监督,加大市场巡查频次,对违法行为查处到位。4月以来,我局共对19个新开工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累计出动76人次,发放施工许可证19个,在做好服务的同时,有效遏制了未批先建的情况。通过以上方法查漏补缺,坚决杜绝出现建筑工程项目日常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5号问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2020—2023年,12345平台上涉及区住建局的投诉件逐年上升,分别为122起、336起、508起、846起。区住建局对12345平台上群众投诉的问题重视不够,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化解,导致群众多次投诉反映同一问题。如:2022年8月至2024年3月,有8户居民投诉天泰燃气公司乱收燃气开户费,收取费用后未及时安装等问题。2023年1月21日至2024年2月7日,有11人投诉温泉碧桂园云熙山二期项目欠薪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1.针对反馈问题指出的8户居民投诉天泰燃气公司有关问题,我局组织开展了回访,及时对用户进行了政策宣传和通气处理,目前问题均已得到解决。对11人投诉碧桂园云熙山二期项目欠薪问题,我局已组织开展回访(4人未联系上),协调有关项目建设方、施工方推进化解,目前已解决2人1.16万元欠薪资金。因投诉人涉及的施工单位未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涉嫌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按照《咸宁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防控欠薪风险扩大,我局已将相关施工单位的问题线索移交区人社局和区城管局共同督办。2.加强思想教育和学习培训,增强干部服务意识,提高干部处理投诉能力。6月28日,我局策划组织开展了一场主题为“加强服务意识,提升处办质效—12345平台业务办理技巧及要点”的讲解培训会。就12345平台历年工单数据分析、12345工作要求及流程,以及12345工单回复技巧进行了讲解,同时组织学习了《咸宁市12345公共服务热线暂行管理办法》和《咸安区12345公共服务热线考评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工单的处办流程。3.对近两年投诉事项进行分析研究,找准高频投诉点和投诉事项,认真分析研判,从源头上有效化解。通过系统仔细地分析,找出了问题发生的原因,并针对具体的原因逐项提出了整改计划,形成了分析报告和整改方案。4.制定了《咸安区住建局“未诉先办”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与群众沟通,做好相应的政策解答,强化责任落实,促进工作提质增效。5.提升“一办到底”服务质效,针对重复信访人和高频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组织开展回访,及时跟踪问效。6.对业务投诉量大且反复投诉较多的分管领导责令书面检讨。
6号问题:建筑污水排放监管不力。2022年12月1日,住建部印发《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要求“因施工作业需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入污水的,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巡察了解到,金桂学府、金色海湾、肖桥公租房等6个在建小区工地,均未办理排水许可证,且建筑工地现场污水随意排放。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4年4月以来,对在建项目进行排查,开展检查11次,重点核查是否进行雨污分流建设,生活污水是否接入化粪池和市政污水管。特别是新建项目,建立了在建项目排水许可发放清单,对有问题的项目督促整改到位。经核查,咸安区在建项目均进行了雨污分流建设,无雨污混流现象,并为8个项目下发了开工排水许可证。2.建立了《咸安区建筑工地污水处置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印制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图解到在建工程进行宣传,形成了长效的在建工程管理机制。
7号问题:2020年5月1日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预防和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区住建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未及时督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也未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失信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截至2024年3月,全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涉及金桂学府、山水一品等3个项目,金额76.28万元。
整改措施及结果:1.对金桂学府一期2#楼项目、金桂学府一期7-9#楼项目、山水一品项目的农民工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确定欠薪金额为76.28万元,并且在5月份全部支付到位。2.举一反三对全区在建设工程进行清查,督促每个月按时支付工人工资,要求所有新建工程开设农民工专户,出具农民工工资保函或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联合人社部门建立欠薪监管系统平台,及时通报农民工工资未按时支付的工地,形成合力,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支付。4.2024年5月以来,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到8个在建工地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鼓励在建工程创建“安薪工程”,从各方面确保农民工工资的按时支付。下一步将对接城管理清欠薪移送机制,对欠薪单位和个人进行进一步查处。
8号问题: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未压实。区住建局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薄弱,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不严。巡察了解,咸安区经济开发区天逸绿色苎麻高新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标段)和肖桥公租房公服用房工程,存在楼梯临边防护缺失、工人高空作业未佩戴安全生产帽等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及结果:1.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2024年3月29日以及6月28日召集区属在建项目安管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增强各项目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2.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5月份以来累计监督检查在建项目101次,下达建设工程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58份,督促整治安全隐患481条。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和跟踪,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3.加强安全文化建设:6月17日在“咸安区鱼水路宏大农贸市场就地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开展安全月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鼓励参建人员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改进建议和意见。4.加强巡查,对始终不按要求落实安全责任的坚决予以查处,5月份以来下达了安全生产巡查记录30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3份。
9号问题:运用智能化手段提升安全管理效能进度缓慢。2023年4月14日,市住建局印发《咸宁市智慧工地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自本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全市范围内新开工和在建的房屋市政工程,要按照《智慧工地建设清单》(试行)和相关标准逐步接入咸宁市智慧工地云监管平台,按照N+X分层级推进,其中实名制管理、扬尘噪声监测、视频监控、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等5个N1项为基础项,是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巡察了解,咸安区21个在建项目中,湖北经济开发区天逸绿色苎麻高新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标段等6个项目未对接和安装N1项设备。
整改措施及结果:1.对鱼水路宏大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金泰华府、咸安区余佐村村民委员会商业综合服务大楼、湖北经济开发区天逸绿色苎麻高新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标段、安居锦绣华堂二期、翰林名苑一期工程等6个项目未对接和安装N+1工地项目进行了整改,目前除已停工的湖北经济开发区天逸绿色苎麻高新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标段工程项目外,其余工程均已按要求安装对接了实名制管理、扬尘噪声检测、视频监控、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等智能化监控设备。2.对今年新报建项目进行梳理,督促未进行智慧化监控的9个项目完成了N+1项设备安装使用。
10号问题:推动绿色建造发展有差距。2020年9月29日,省住建厅印发《湖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应强制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应执行国家《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新建、改(扩建)大型公共建筑应同步设计、按照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对建筑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区住建局未能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有效推动咸安区建筑领域加快绿色转型发展。巡察了解到,咸安区经济开发区竹产业综合服务中心及配套人才公寓建设项目(一期)等项目未落实绿色建筑创建行动重点任务要求。
整改措施及结果:1.加大监管与执法力度:5月份以来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共巡查在建项目101次,未发现违法行为。并在日常巡查中加强对项目施工过程的监管和检查。对违反绿色建造要求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绿色建造政策的落实和执行。2.加强绿色建造理念的宣传和普及,5月15日开展节能宣传周期间,下沉“咸宁市安居锦绣华堂小区(二期)项目”“湖北经济开发区天逸绿色苎麻高新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标段”“湖北联通鄂东南智云数据中心”等项目现场,向项目管理人员宣传介绍节能技术、节能设备、节能材料等方面的知识,帮助他们了解节能的具体方法和途径。提高行业内外的认识和关注度,提升绿色建造意识。3.通过举办培训班等活动,5月11日召集区属在建项目安管人员参加“咸宁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政策法规知识培训会”。5月16日邀请市住更局节能办工作人员对“金桂学府一期项目”进行《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对绿色建造技术的理解和应用能力。4.坚决按要求完成上级指标任务,积极争取上级奖补资金,目前已完成新增节能建筑面积54.8万平方米(目标值:24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43.73万平方米,公共建筑11.07万平方米。
11号问题:老旧小区改造有差距。2023年7月10日,居民反映永安街道车站路社区石油小区淹水问题,区住建局回复新增一道雨水管进行分流,已解决积水问题。但2024年3月,全市城市管理和提升文明程度推进会曝光了石油小区雨天污水外溢问题。截至巡察时,问题整改只设计了施工图纸,修复工程还未开工,区住建局重视协调不够,问题解决不及时。
整改措施及结果:1.加快完成石油小区污水外溢问题整改。我局工作人员分别于3月21日、22日,4月1日,4月17日组织车站路社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前往现场查看石油小区雨水倒灌情况,分析研究倒灌原因,并邀请设计院设计施工图纸。2.明确责任分工,加快推进问题解决。整改方案图纸确定后,于5月6日进行沟槽开挖,5月上旬基本完工。经过6月汛期检验后,污水外溢问题已解决,且路面无积水。最终于7月18日完成沟槽回填,铺设混凝土和沥青。3.局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认真反思出现问题的原因,加强旧改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加大现场巡查检查力度,把旧改这项民生工程做好,让群众满意。4.制定了《咸安区老旧小区改造信访投诉办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类似问题及时妥善解决。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
12号问题:执行处分决定不到位。2022年8月,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红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巡察了解,2023年2月推荐2022年度先进工作者时,4份推荐表中“分管领导意见”处由王红卫签署意见。2023年至2024年3月,区住房保障办公室财务审批表中“经办部门分管领导意见”栏由王红卫签署意见。
整改措施及结果:1.5月23日,通过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进一步明确了保障办、棚改办工作以后由徐臣敬党组分管负责,今后严格要求落实审批签字流程。2.局党组书记、局长向区委作了书面检讨。
13号问题: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会议记录不规范。区住建局2022年7月11日、9月24日、11月20日党组会议讨论干部职级晋升、辞职等议题,记录内容过于简单,未体现充分讨论过程。
整改措施及结果:1.分管机关领导代表局党组对记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2.分管机关领导对2023年以来的党组会议进行了进一步检查,督促记录员按要求规范记录。
14号问题:财务审核把关不严。2023年3月鄂LW9135公车维修保养,费用共计5870元,4月才进行事前审批。2023年9月,付食堂烟囱整改费用1.1万元,无验收程序。
整改措施及结果:1.完善财务制度,严格落实事前审批程序。2.2024年7月6日,局办公室组织了建工处、食堂责任人对烟囱进行了审查验收,出具了验收证明。3.分管机关领导对负责财务工作人员审核把关不严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
(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5号问题:党组民主决策议事程序不规范。2023年12月2日,区住建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徐臣敬职务任免,党组主要负责人以口头通报形式对徐臣敬职务进行调整,未经与会成员集体讨论。2024年2月29日区住建局召开党组会议,讨论职级晋升议题时,会议记录未记载拟职级晋升人员的基本情况。
整改措施及结果:1.局党组修订完善了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并按要求严格执行。2.分管机关领导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严格按要求完整规范记录。3.分管机关领导对2024年5月以后的党组记录每一期党组会议记录进行了检查。
16号问题:干部职工出国(境)管理不严。退休职工陈橘云个人因私出国申请“到新西兰探亲3个月”,单位出具的《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表》注明其“2023年4月8日至4月18日出境到香港、澳门旅游10天,新西兰探亲1个月”,申请出国(境)事由及期限与申请书不相符,陈橘云于2023年6月2日至9月3日在新西兰停留3个月。审批退休职工孙道长出境停留时间为2023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实际出境停留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至10月13日。
整改措施及结果:1.人事工作人员全面梳理出国(境)人员清单并登记造册,相关证件收到机关进行统一管理。2.严格落实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加强审批执行监管,对申报出境的退休同志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报组织部审核。3.分管机关领导代表局党组对退休职工陈橘云、孙道长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进行了书面检讨。
17号问题:支部活动开展不规范。区住建局党组对基层党组织工作指导督导不到位,机关支部2023年第1期主题党日活动未开展;建工支部2022年度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未按“六事联动”要求开展,民主议事和党务公开较少,且2023年度未召开组织生活会。
整改措施及结果:1.组织了机关、建工党支部书记、党务人员参加区直机关2024年党务工作培训,提高工作素养,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意识。2.经党组研究通过并印发2024年党建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及清单,确保按要求开展各项活动。3.机关党委已发放《基层党务工作手册》《支部工作法》手册,对基层党组织建立“一对一”工作联动机制。4.督促建工支部落实“六事联动”工作要求,每月规范召开主题党日活动。5.督促指导建工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完善相关台账资料。6.党组书记对机关支部和建工支部书记进行约谈。
三、如何做好巡察成果运用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通过本轮巡察,我局进一步梳理出我局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弱项,针对性制定完善了各项机制制度8项,通过整改总结经验,将好的做法和成果上升到制度层面,推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达到整改一个、预防一类的效果。
2.强化干部监督指导。通过巡察进一步压实全局干部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该如何做好做实。同时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以点带面,进一步扩大问题查找面,找准共性问题,促进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和严格执行,达到查缺补漏、强基固本的成效。
3.有效促进工作实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问题整改与推动管理提升结合起来,与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持续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不断分析原因,堵塞工作漏洞,强化源头治理,把巡察整改成果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以实干实绩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715-8322441
邮政信箱: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安大道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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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