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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部门决算——咸宁市咸安区医疗保障局

日期: 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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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咸安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咸安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咸安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咸宁市咸安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咸安区医疗保障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措施和相关工作规划。

2.监督管理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3.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组织落实全区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组织实施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6.组织落实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的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没有二级单位,咸安区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实行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

部门:咸宁市咸安区医疗保障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6,835.3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0.00

二、外交支出

33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4

0.00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0.00

五、事业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6

0.00

六、经营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0.00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0.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0.00

八、其他收入

8

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5,803.45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1,031.85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7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0.0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0.0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0.00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0.0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0.00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0.00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0.00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7

6,835.30

本年支出合计

58

6,835.30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28

0.00

结余分配

59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5.72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5.72


30



61


总计

31

6,841.02

总计

62

6,841.02







  1. 收入决算表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

部门:咸宁市咸安区医疗保障局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6,835.30

6,835.3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803.45

5,803.45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2

民政管理事务

106.93

106.93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201

行政运行

106.93

106.93

0.00

0.00

0.00

0.00

0.00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696.52

5,696.52

0.00

0.00

0.00

0.00

0.00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696.52

5,696.52

0.00

0.00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031.85

1,031.85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3

医疗救助

66.90

66.9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301

城乡医疗救助

33.00

33.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399

其他医疗救助支出

33.90

33.9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5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

964.95

964.95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501

行政运行

756.94

756.94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4.51

34.51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550

事业运行

56.30

56.3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599

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117.20

117.20

0.00

0.00

0.00

0.00

0.00

三、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

部门:咸宁市咸安区医疗保障局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6,835.30

863.87

5,971.43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803.45

106.93

5,696.52

0.00

0.00

0.00

20802

民政管理事务

106.93

106.93

0.00

0.00

0.00

0.00

2080201

行政运行

106.93

106.93

0.00

0.00

0.00

0.00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696.52

0.00

5,696.52

0.00

0.00

0.00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696.52

0.00

5,696.52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031.85

756.94

274.91

0.00

0.00

0.00

21013

医疗救助

66.90

0.00

66.90

0.00

0.00

0.00

2101301

城乡医疗救助

33.00

0.00

33.00

0.00

0.00

0.00

2101399

其他医疗救助支出

33.90

0.00

33.90

0.00

0.00

0.00

21015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

964.95

756.94

208.01

0.00

0.00

0.00

2101501

行政运行

756.94

756.94

0.00

0.00

0.00

0.00

2101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4.51

0.00

34.51

0.00

0.00

0.00

2101550

事业运行

56.30

0.00

56.30

0.00

0.00

0.00

2101599

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117.20

0.00

117.20

0.00

0.00

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

部门:咸宁市咸安区医疗保障局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6,835.3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0.00

0.0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4

0.00

0.00

0.00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0.00

三、国防支出

35

0.00

0.00

0.00

0.0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0.00

0.00

0.00

0.00


5


五、教育支出

37

0.00

0.00

0.00

0.0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0.00

0.00

0.00

0.00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0.00

0.00

0.00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5,803.45

5,803.45

0.00

0.00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1,031.85

1,031.85

0.00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0.00

0.00

0.00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0.00

0.00

0.00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0.00

0.00

0.00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0.00

0.00

0.00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0.00

0.00

0.00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0.00

0.00

0.00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0.00

0.00

0.00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0.00

0.00

0.00

0.0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0.00

0.00

0.00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0.00

0.00

0.00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0.00

0.00

0.00

0.0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0.00

0.00

0.00

0.00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0.00

0.00

0.00

0.0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0.00

0.00

0.00

0.00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0.00

0.00

0.00

0.00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0.00

0.00

0.00

0.00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0.00

0.00

0.0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7

6,835.30

本年支出合计

59

6,835.30

6,835.30

0.00

0.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5.72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5.72

5.72

0.00

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5.72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0.0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0.00


63





总计

32

6,841.02

总计

64

6,841.02

6,841.02

0.00

0.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

部门:咸宁市咸安区医疗保障局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6,835.30

863.87

5,971.4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803.45

106.93

5,696.52

20802

民政管理事务

106.93

106.93

0.00

2080201

行政运行

106.93

106.93

0.00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696.52

0.00

5,696.52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696.52

0.00

5,696.52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031.85

756.94

274.91

21013

医疗救助

66.90

0.00

66.90

2101301

城乡医疗救助

33.00

0.00

33.00

2101399

其他医疗救助支出

33.90

0.00

33.90

21015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

964.95

756.94

208.01

2101501

行政运行

756.94

756.94

0.00

2101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4.51

0.00

34.51

2101550

事业运行

56.30

0.00

56.30

2101599

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117.20

0.00

117.2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部门:咸宁市咸安区医疗保障局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813.61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43.33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00

30101

基本工资

276.07

30201

办公费

2.12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102

津贴补贴

30.21

30202

印刷费

0.46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103

奖金

108.56

30203

咨询费

1.92

310

资本性支出

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9.91

30204

手续费

0.00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7

绩效工资

54.73

30205

水费

0.19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03.46

30206

电费

2.20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23.51

30207

邮电费

0.64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6.40

30208

取暖费

0.00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0.00

30209

物业管理费

0.74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4.50

30211

差旅费

0.50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126.62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14

医疗费

0.00

30213

维修(护)费

0.14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9.64

30214

租赁费

0.0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93

30215

会议费

0.07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1

离休费

0.00

30216

培训费

0.27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2

退休费

0.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0.84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00

30305

生活补助

6.93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26

劳务费

11.32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07

医疗费补助

0.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0.06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8

工会经费

14.57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00

30309

奖励金

0.00

30229

福利费

3.42

39909

经常性赠与

0.00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22

39910

资本性赠与

0.00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06

39999

其他支出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0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9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70




人员经费合计

820.54

公用经费合计

43.33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

部门:咸宁市咸安区医疗保障局











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2.72

0.00

1.34

0.00

1.34

1.38

2.72

0.00

1.34

0.00

1.34

1.3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

部门:咸宁市咸安区医疗保障局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

部门:咸宁市咸安区医疗保障局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835.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493.71万元,下降52 %,主要原因是减少医疗救助专项资金531,城乡低保、五保、孤儿对象资助参保金493.6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基金补助8402.46万元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835.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493.71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减少医疗救助专项资金531,城乡低保、五保、孤儿对象资助参保金493.6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基金补助8402.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35.3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835.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493.71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减少医疗救助专项资金531,城乡低保、五保、孤儿对象资助参保金493.6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基金补助840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3.87万元,占本年支出12.6%;项目支出5971.43万元,占本年支出87.4%

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835.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493.71万元,下降52 %,主要原因是减少医疗救助专项资金531,城乡低保、五保、孤儿对象资助参保金493.6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基金补助8402.46万元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835.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493.71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减少医疗救助专项资金531,城乡低保、五保、孤儿对象资助参保金493.6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基金补助8402.46万元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3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493.71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减少医疗救助专项资金531,城乡低保、五保、孤儿对象资助参保金493.6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基金补助8402.4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3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06.93万元,占1.56%。主要是用于人员经费、社会保险、机关行政运行经费等。

2.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5696.52万元,占83.34%。主要是用于本单位城乡医疗保障金救助等。

3.卫生健康支出1031.85万元,占15.1%。主要是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等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万元支出决算为68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06.93万元,占1.56%。主要是用于人员经费、社会保险、机关行政运行经费等。

2.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5696.52万元,占83.34%。主要是用于本单位城乡医疗保障金救助等。

3.卫生健康支出1031.85万元,占15.1%。主要是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3.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0.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43.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2万元,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减少50%2023年度我单位进一步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加强经费支出事项的审批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控制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0 %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1.34万元,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4.2万元,减少5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3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护、保险支出截至202312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8万元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1.95万元,减少50%主要用于开展医保系统业务学习等工作。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2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8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各乡镇及各县市,主要是开展医保系统业务学习等工作。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7个,15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省直部门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本部门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863.87万元上年决算数增加30.07万元,增加2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台,其中,县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5个,资金5971.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7.36%。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从运行成本、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满意度指标等方面完成情况优秀工作计划健全,预算编制科学、合理,设立了合理的绩效目标、自行组织绩效监控与绩效评价工作,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会计核算、资产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执行率不高,后期要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准确性。

2023年度咸安区医保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

咸安区医疗保障局

基本支出总额

863.87万元

项目支出总额

5971.43万元

年度目标:

1. 做精经办服务试点工作。一是加强对一线工作人员的轮训,提升业务和理论水平。举办业务培训班,编印医保业务指导书及培训手册,对局机关全体干部,乡镇窗口、市民之家一线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二是擦亮经办服务“三下沉”工作品牌。将出具参保凭证等11项业务下放到乡镇(街)医保经办窗口,将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初审等8项业务下放到村、社区,做到“能放必放、应放尽放”。三是在经办服务上出经验。《咸安区提升医保服务质效 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一文在《中国医疗保障》杂志上刊登,受到了省市医疗保障系统的一致认可。根据我区医保经办服务的办事流程,总结出“3+2+2”模式,将医保经办服务的触角延伸到老百姓家门口。“3+2+2”模式的经验总结材料在全市推广学习。
2.
做好异地就医住院及门诊费用结算工作。我区二级以上有10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了跨省、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及门诊费用结算,2家诊所、42家定点药店开通异地就医门诊结算。将异地就医转诊备案下沉至定点医院,实现患者“零跑腿”,最大限度地方便参保群众。
3.
做新慢性病一体化管理。一是贯彻异地评审。我局采取异地专家评审的方式随机抽取职称在副高级以上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最大程度保证公平公正。二是规范购药渠道。明确民营医院、定点诊所、定点药店不再作为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定点机构。一体化管理实施以来,基金支出数额不断下降,20211-11月份慢性病基金支出4832万元,20221-11月份慢性病基金支出3890万元,同比减少942万元,下降幅度为27.76%
4.
做严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一是开展“挂床住院”专项治理行动。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局机关干部全员参与,对全区42家医保定点医院开展全覆盖集中查房行动。共查房8500人次,调阅病历600份,电话回访300人次,下达处理和整改函件120次,追回医保基金112万元,对20家医院负责人进行了警示约谈。咸安挂床住院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在国家、省、市医保局工作简报中均作了专题推介,省医疗保障局局长李向东同志、新疆博州医疗保障系统等到咸安调研,工作成果在医保系统内部及全社会得到了广泛认可。二是建立事后查处机制。截至20221231日,共计追回医保基金690.2万元,涉及定点机构306家次;共计罚款128.58万元,涉及35家次,暂停医保服务协议4家。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对于查处的典型案件,不定期在全区范围内予以公开,今年以来,共公开了16起典型案件,在全社会营造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类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
(B)

运行成本

公用经费 控制

公用经费控 制率

绩效基本型

111.06万元

118.46万元

在职人员 控制

在职人员控 制率

绩效基本型

100%

100%

项目支出 成本控制

会议费控制 率

绩效基本型

0.7万元

9.70%

三公”经费变动率

绩效基本型

8.8万元

2.72万元

管理效率

战略管理

中长期规划 相符性

绩效基本型

相符

相符

工作计划健 全性

绩效基本型

健全

健全

预算编制

预算编制科 学性

绩效基本型

科学

科学

预算编制合 理性

绩效基本型

合理

合理

立项规范性

绩效基本型

规范

规范

预算调整率

绩效基本型

0

0

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率

绩效基本型

1

1

结转结余率

绩效基本型

应采尽采

应采尽采

政府采购执 行率

绩效基本型

1

1

非税收入预算完成率

绩效基本型

1

1

绩效管理

事前绩效评估完成率

绩效基本型

1

1

绩效目标合 理性

绩效基本型

合理

合理

绩效监控开 展率

绩效基本型

1

1

绩效评价覆 盖率

绩效基本型

1

1

评价结果应 用率

绩效基本型

1

1

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绩效基本型

健全

健全

资产管理规 范性

绩效基本型

规范

规范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绩效基本型

健全

健全

会计核算规 范性

绩效基本型

规范

规范

资金使用合 规性

绩效基本型

合规

合规

履职效能

核心业务产出1

提高居民保障水平,实现了基金收支平衡

绩效基本型

485513

485513

核心业务产出2

困难对象参保

绩效基本型

15427人次

15427人次

核心业务产出3

网格

绩效基本型

13

13

核心业务产出4

补充医保基金人数

绩效基本型

2700

2700

核心业务产出5

医疗保障补助

绩效基本型

23

23

核心业务产出6

印刷征收工作宣传册

绩效基本型

6000

6000

核心业务产出7

在册档案份数

绩效基本型

5000

5000

核心业务产出8

慢性病集中评审

绩效基本型

1800

1800

社会效应

经济效益

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

绩效基本型

95%

95%

提高关停破企业退休干部待遇

绩效基本型

稳定增长

稳定增长

提高办事效益

绩效基本型

98%

98%

社会效益

提升医保工作高效完成

绩效基本型

92%

92%

可持续发展能力

体制机制改革

服务体制改 革成效

绩效基本型

健全

健全

行政管理体 制改革成效

绩效基本型

健全

健全

人才支撑

业务学习与 培训完成率

绩效基本型

规范

规范

干部队伍体系建设规划情况

绩效基本型

规范

规范

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储备率

绩效基本型

规范

规范

科技支撑

信息化建设 情况

绩效基本型

合规

合规

满意度

服务对象 满意度

参保群众满意度

绩效基本型

90%

90%

工作实现完成满意度

绩效基本型

95%

95%

医疗补助人员满意度

绩效基本型

95%

95%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度咸安区城乡居民医保资金预算收入6203万元,根据《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咸宁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咸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基金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咸医保发〔202035号)文件精神,按照“统一基金管理”的规定,全市医保基金收支实行预算管理,统一征收,统一待遇支付,统一核算,基金实行市级统收统支,上述资金直接划拨到市级财政专户,再由市财政根据年初预算按相关程序划拨到咸安区医保局支出户,区医保局按相关程序进行支付。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配套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配套项目

主管部门

咸安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

咸安区医疗保障局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 2、区级专项 □ 3、上级专项 □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项目 □




项目类别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6203

5696.52

92%

项目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国家要求:与中央专项材料公益金统筹使用,通过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人次规模不低于上年,重点救助对象年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度救助比例达到70%
2.
省要求:科学确定救助对象范围,夯实体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目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强化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实事求是确定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不因在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同时避免过度保障。

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不因在患里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同时避免过度保障。

一级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目标值(A

全年完成值(B




经济成本指标

城乡居民基本补助标准

128/

128/

……




社会成本指标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数量指标

城乡居民参保人数

48.46万人

48.46万人

……




质量指标

城乡居民健康指数

85%

85%

……




时效指标

资金发放标准

按财政补助标准发放

按财政补助标准发放

……







经济效益指标

参保居民认可度

95%

95%

……




社会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满意满意
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参保居民满意度

95%

95%

……




2023年咸安区医疗救助资金预算收入33万元,区财政拨付配套等资金。各级医疗救助财政补助资金均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2023年度城乡医疗救助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城乡医疗救助

主管部门

咸安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

咸安区医疗保障局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 2、区级专项 □ 3、上级专项 □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项目 □




项目类别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33

33

100%

项目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五保)、城乡孤儿。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等困难人口进行医疗救助和倾斜救助。
2
、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为四类医疗救助对象进行依申请救助。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五保)、城乡孤儿。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等困难人口进行医疗救助和倾斜救助。
2
、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为四类医疗救助对象进行依申请救助。

一级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目标值(A

全年完成值(B




经济成本指标

医疗救助

33万元

33万元

……




社会成本指标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数量指标

医疗救助对
象人次规模

28635人次

28635人次

……




质量指标

提升医疗救助对象办事效率

95%

95%

……




时效指标

按政策标准发放

1

1

……







经济效益指标

提高医疗救助对象办事效率

逐步提升

逐步提升

……




社会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满意满意
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全区符合医疗救助条件对象满意度

100%

100%

……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大征缴工作力度,精心组织,确保全面完成居民参保信息的录入及核定工作,确保全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咸惠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目标要求,推进医疗保障参保扩面提标,确保贫困户100%参保。对特殊人群精准扶贫对象的信息录入必须全部完成,确保不掉一户,不漏一人,不折不扣落实政策到位。

二是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按照上级医保部门统一部署,全力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各阶段任务完成,努力实现全区DIP支付方式医保基金和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和医保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引导和依托定点医疗机构更好地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的局面。

三是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效能。做实常态化监管,健全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统筹多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对定点医药机构日常稽核、自查自纠和抽查复查“三个全覆盖”。加强部门联合监管,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协同组织对重点线索案件进行核查处理。推进行刑、行纪衔接工作,严厉惩处欺诈骗保。创新医保基金监管方式,持续完善智能监控知识库、规则库,推进医保智能监控应用。营造社会共治共享监管格局。集中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高效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四是推动集中采购药品服务工作落地落细。优化带量采购政策落实考核机制,落实集采预付金制度。运用好采购平台进行实时监测,对医疗机构采购报量、合同签订、采购进度、回款率、非中选药品采购占比等过程实施全程监督。加大监测力度,对集采药品约定采购量执行进度缓慢的医疗机构通过周提醒、月调度、季通报方式,确保按期完成约定采购任务。

五是大力推动医保信息化标准化落实落细。把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提升凭证利用率,作为推进信息化建设和提高参保群众满意度的重要切入点,积极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开展业务经办、基金监管、药品招采、大数据分析等各项医保线上工作。充分发挥协议管理作用,督促定点医药机构按时完成接口改造工作。

  1. 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本单位2022年度无财政支出和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医保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指医保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医疗救助()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指医疗救助项目支出。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部门名称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1、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以及重点工作。

1)部门支出情况

本单位全年支出68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总额863.87万元项目支出总额5971.43万元

22023年重点工作

1. 认真落实各项政策调整。一是调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取消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结算限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的规定,本地异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日基金支付限额为50元,2023年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年度基金支付限额从200元调整为350元,享受“两病”待遇的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合计年度基金支付限额从400元调整为550元。二是开展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改革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和普通门诊统筹总体可报销金额较改革前略有增加,截至9月底,咸安区累计有37.56万余人次的职工医保参保患者享受了门诊共济报销政策,统筹基金支出约891万元。

2. 扎实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遵循“总额预算、月度预结、年度清算”的原则,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采用按病种分值付费方式予以结算。目前2023年前三季度DIP预清算正在积极有序推进中,20231—9月份咸安区区内定点医院DIP结算病例83903人次,住院统筹基金发生额286278864.66元,预扣10%基金合计2862.79万元,DIP预支付金额合计25765.09万元。

3. 持续优化异地就医结算。进一步优化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细化异地就医不同人群报销比例。全区共开通住院医疗费用省内、跨省异地直接结算的42家,省内普通门诊联网定点医疗机构116家,跨省及省内门诊慢特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3家,联网结算零售药店206家。截至目前,共拨付10期省内和跨省的异地就医费用,外地参保人员在我区定点医药机构就诊132289人次,共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737.55万元;全区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31997人次,共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7295.54万元。

4. 创新慢性病申报管理服务。一是提升申报效率。参保患者申报认定时限由一年2次集中申报评审改为实时申报、实时受理、7个工作日内出具认定结果。截至11月底,门诊慢特病网上申报6484人次,评审通过3561人次,不通过2768人次,待评审155人次,绿色通道病种通过率91.1%,非绿色通道病种通过率41.3%。二是设立慢病管理试点。在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先行设立院内慢病健康管理服务中心开展试点工作,创新“互联网+医疗+医保+医药”的管理服务模式,形成从医生开具处方、药师审核处方、药店获取处方、线上线下医保结算、配送到家一条完整的闭环管理服务链条。

5. 大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结算使用。每月下发《关于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工作情况的通报》,将医保电子凭证结算占比情况纳入定点医药机构年终考核,占比10分,督促全区各定点医药机构大力宣传推广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结算。截至202311月底,咸安区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65%,在全市6个县(市、区)排名第一;咸安区医保电子凭证使用率27.54%,在全市6个县(市、区)排名第二。

2、简要概述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一)强化征缴,做到应保尽保。2023年度持续加大扩面征缴力度,落实应保尽保,截至目前,全区城乡居民参保共469498人,城镇职工参保50275人,同时对全区46552名低收入人口进行资助参保,资助金额807万元,确保应参尽参、不漏一人,2023年度推进医疗保障参保扩面工作报道在市、省医保局官网、中国医疗保险网平台发布。同时,及时召开咸安区2024年基本医保、咸惠保参保扩面征缴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暨参保工作动员会,构建“纵到底、横到边、家家到、全覆盖”的参保扩面宣传服务体系,进一步营造自愿参保、积极参保的良好氛围。

(二)大力宣传,推行商业补充保险。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出保费标准低、保障范围广、保障标准高的商业补充保险“咸惠保”,2023年按99/人标准,对全区低收入人口合计46639人资助参保,资助参保金额508.22万元,全区“咸惠保”参保人数共计93562人,参保率为18.36%,共计筹资926.26万元,在各县区中排名第一,初步建成“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百姓有感”的惠民保咸安模式。咸安区截至2023915日,共计赔付357.16万元,资金赔付率38.56%

(三)巩固成果,保障特殊人群待遇。一是严格落实文件精神。完善“基本医疗+大病保障+医疗救助保险”三位一体的“一站式、一票制”的兜底保障体系。202319月全区低收入人口享受倾斜救助889人次,救助金额72万元,1-10月份依申请救助政策救助116204.8万元。二是开展高额医疗费用监测预警。今年1-9月共筛查医保结算信息100余万条,累计向区乡村振兴局,区民政局监测并推送风险人数1071人。对乡村振兴、民政两部门推送新认定的低收入人口,第一时间在医保系统认定特殊身份,落实医保帮扶政策。

(四)规范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一是规范乡镇(街道)经办服务。建章立制到位、经办服务到位,依托村委会、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医保经办服务窗口、代办点,打造13个乡镇(办事处)、184家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代办点,推进建立完善村级(社区)医保经办服务。二是加强对一线工作人员的轮训。举办业务培训班,编制医保业务指导书及培训手册,对局机关全体干部,乡镇、村(社区)窗口、市民之家一线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三是全面落实窗口“好差评”制度。按“首问负责制”对实名差评启动回访核实,实现医保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经办项目全流程跟踪服务,确保好评率在98%以上。四是能放则放、应放尽放。将出具参保凭证等18项业务下放到乡镇(街)医保经办窗口,将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初审等13项业务下放到村、社区,将3项医保业务下沉至第一人民医院、区妇幼、区中医院。

()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管理水平,检验财政支出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考核财政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安排提供重要依据,根据《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咸安财绩发[2024]2号)要求,我单位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1、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咸安区医保局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通过对预算支出的综合评价,实现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规范预算分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效率性。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

2、绩效评价的原则和依据

1)评价的原则: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绩效相关原则、分级管理原则。

2)评价的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央【201834号)。

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下发《关于优化2023年度区级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咸安财函[2024]2号)。

3、绩效评价体系

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采用“以结果为导向、基于证据”的绩效评价方法,主要从预算执行情况、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四个方面对评价目标进行逐步分解,从定性与定量两个角度综合考量,评价资金使用的水平、效率与效益。评价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方法,对该单位整体资金的使用绩效作出全面客观评价。

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六大部分,即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满意度指标。这六大部分反映了咸安区医保局整体支出的投入、实施到产出、实现绩效的整个过程。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其中,运行成本10分,管理效率20分、履职效能50分,社会效应9分,可持续发展能力6分、满意度指标5分。

4、下一步打算

为了保证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力争在预算编制管理上更精细化、科学化,确保各项开支更规范、合理,下一步应加强下面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完善公用经费定额管理。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公用经费开支的审批权限、程序和责任,确保各项开支合法、合规、合理。

2严格执行预算。在年初预算时做好单位的整体及项目的绩效申报工作,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3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2023年将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精简会议,合理压缩一般行政性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切实合理使用财政资金,尽量减少各项经费开支.

4)提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预算的准确性,做到应采尽采。

5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自评结果按要求公示公开,在预算安排中充分运用

二、2023年度区民政局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度运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1. 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1医保经办机构运行经费项目的立项依据:根据《关于对咸安区政府进一步优化咸安区参保结构的报告的回复意见》(咸宁市政府办[242]续,从202191日起,原市直参保的大中专院校及温泉城区中小学4万多在校学生全部转入咸安区统一参保、统一管理。主要是保障经办机构业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正常运行,提高医保的医疗保障水平。

29个乡镇医保障经办服务机构运转经费项目的立项依据:中共咸宁市咸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咸安区医保经办机构有关事项的批复》咸安编发{2019}18。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医疗保障政策要求,负责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开展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具体承担区级医疗保障业务经办工作;派驻乡镇相关工作人员负责乡镇及以下医疗保障参保登记、资格初审、人员异地、政策宣传等相关工作。

3社会保障扩征缴经费、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工作经费项目的立项依据:《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2) 52)规定,结合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该项目绩效目标是做到在动态管理下,做到应保尽保。

4档案管理经费项的立项依据:湖北省医疗保险管理局、湖北省档案局文件(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工作、生育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咸宁市咸安区档案局文件《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的通知》咸安档案文[2019]7该项目绩效目标是确保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5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经费项目的立项依据:该项目绩效目标是保障2名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

6医保结算和档案管理费用资金项目的立项依据:《湖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的通知》咸安档案文[2019]7号,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回款进效性,医保结算档案、慢病档案的整理和装订及管理经费。该项目绩效目标是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回款进效性,医保结算档案、慢病档案的整理和装订及管理

  1. 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地方财政预算下达我区运转经费为102.3万元,其中:医保经办机构运行经费20万元、9个乡镇医保障经办服务机构运转经费56.3万元、社会保障扩征缴经费、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工作经费6万元、档案管理经费3万元、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经费12万元医保结算和档案管理费用资金5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工作经费。

区医疗保障局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各专项绩效目标顺利完成。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由区医保局牵头组织专项班开展自评工作,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相关资料,为评价提供工作指引和具体安排。

  (二)组织过程

  项目实施单位根据专项资金使用支出项目的有关绩效情况,填写《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表》,初步形成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区医保局在项目实施单位自评报告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展开评价。最后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价报告。

  (三)分析评价

本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是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效益性的重要抓手,项目实施单位非常重视,项目负责人针对项目实施情况,细化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至20231231日自评日,医保局6个专项工作,区级财政安排资金共计102.3万元已经全部使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1)医保经办机构运行经费,居民医保参保约45万人,职工医保约3.3万人,确保多渠道政策宣传,各项业务经办令参保群众满意;劳务派遣12万元,用以保障全区群众参保。项目资金20万元全部用于以上工作。

29个乡镇医保障经办服务机构运转经费,各乡镇医保每月要对定点机构(乡镇医院、村卫生院、诊所、药店)进行医保稽查,明年要进行医保政策宣传;日常办公费用品需求量大;经办工资经常性费用多。项目资金56.3万元全部用于以上工作。

3社会保障扩征缴经费、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工作经费主要宣传居民医保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率,保证参保人员病有所医。项目资金6万元全部用于以上工作。

4)档案管理经费,档案归档范围:经办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过程中直接形成的业务表单、审核材料、统计报表、稽核监督文件以及与相关服务机构签订的协议等项目资金3万元全部用于以上工作。

5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经费主要投向及工作任务:保障2名派遣人员工资及福利等项目资金12万元全部用于以上工作。

6医保结算和档案管理费用资金主要投向及工作任务: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回款时效性,医保结算及档案管理费用资金。项目资金5万元全部用于以上工作。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以上6个项目专项资金严格按程序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挪用和截留现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数量指标

全区参保人数483000,乡镇窗口9个,印刷征收工作宣传册6000册,全部档案纳入保管≥95%,在册档案份数5000册。

  1. 项目质量指标

保障全区群众参保100%

方便乡镇群众办事效率89%

保障档案调阅率85%

保证群众调阅档案质量95%

  1. 项目时效指标

提高工作效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区医保局在使用专项工作经费时,尽量做到少花钱多做事100%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为工作全面发展打好了基础,提高了服务质量,维护了社会稳定,使得人民生活质量得到改善,群众服务满意度100%。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2.加强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的合理性,准确性,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

3.学习如何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4.会计核算要更加详细,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总结、评估提供有效数据资料支撑,为各项业务工作更好的开展提供帮助。

在此次评价中,该项目绩效自评价情况较好,资金使用和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经济、社会和可持续效益。绩效评价总分为98分。


2023年度副县级医疗保障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副县级医疗保障补助项目,该项目2023年已顺利完成绩效目标。

  1. 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咸安区副县级退休干部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副县级退休干部补充医疗保险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地方配套资金6.9万元。该项目2023年已顺利完成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由区医保局牵头组织专班开展评价工作,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相关资料,为评价提供工作指引和具体安排。项目实施单位根据专项资金使用支出项目的有关绩效情况,填写《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表》,初步形成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区医保局在项目实施单位自评报告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展开评价。最后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至自评报告日,全部预算资金已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该项目资金已经全部发放到位。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该项目专项资金严格按程序进行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设专人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挪用和截留现象。我区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积极参与项目监督,项目达到了预期目标。

  1.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数量指标

副县级待遇享受23

2)项目质量指标

提高县级人员生活质量≥95%

3项目时效指标

项目资金发放及时率≥90%

  1. 项目成本指标

副县级待遇享受23人,政府补助3000/,共计6.9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提高县级人员生活质量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包括项目整改和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

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2.加强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的合理性,准确性,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

3.学习如何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4.会计核算要更加详细,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总结、评估提供有效数据资料支撑,为各项业务工作更好的开展提供帮助。

(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在此次评价中,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较好,资金使用和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绩效评价总分为99分。

  1. 拟公开情况

不公开。


2023年度区国有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医疗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区国有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医疗补助项目,该项目2023年已顺利完成绩效目标。

  1. 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国有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咸政办发[2016]11号、《关于对各地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给予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劳社文【2006115号,区财政按每人每年100元补助原国有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2700人,地方配套资金27万元。该项目2023年已顺利完成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由区医保局牵头组织专班开展评价工作,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相关资料,为评价提供工作指引和具体安排。项目实施单位根据专项资金使用支出项目的有关绩效情况,填写《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表》,初步形成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区医保局在项目实施单位自评报告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展开评价。最后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至自评报告日,全部预算资金已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该项目资金已经全部发放到位。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该项目专项资金严格按程序进行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设专人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挪用和截留现象。我区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积极参与项目监督,项目达到了预期目标。

  1.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数量指标

补充医保基金人数2700

2)项目质量指标

提高关停破企业退休干部待遇≥95%

3项目时效指标

项目资金发放及时率≥90%

  1. 项目成本指标

每人按标准参保成本100/人,共计27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主要宣传居民医保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率,保证参保人员病有所医。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包括项目整改和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

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2.加强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的合理性,准确性,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

3.学习如何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4.会计核算要更加详细,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总结、评估提供有效数据资料支撑,为各项业务工作更好的开展提供帮助。

(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在此次评价中,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较好,资金使用和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绩效评价总分为98分。

  1. 拟公开情况

不公开。


2023年度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专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专项用于工作经费、举报奖励、第三方医保稽查核评监鉴费用、聘请医疗财务专家劳务费、医保智能监管平台建设等。该项目2023年已顺利完成绩效目标。

  1. 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2023年全年发放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专项资金33万元。根据《湖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湖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经费、举报奖励、第三方医保稽查核评监鉴费用、聘请医疗财务专家劳务费、医保智能监管平台建设等。为加强我局医疗保障服务队伍人才建设、网络运行、政策宣传、基金核查、经办服务、日常办公硬件添置等工作。

根据机关本级2023年预算安排地方配套33万元。该项目2023年已顺利完成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由区医保局牵头组织专班开展评价工作,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相关资料,为评价提供工作指引和具体安排。项目实施单位根据专项资金使用支出项目的有关绩效情况,填写《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表》,初步形成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区医保局在项目实施单位自评报告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展开评价。最后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至自评报告日,全部预算资金已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该项目资金已经全部发放到位。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该项目专项资金严格按程序进行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设专人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挪用和截留现象。我区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积极参与项目监督,项目达到了预期目标。

  1.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数量指标

网格13个乡镇、法律顾问1年、慢性病集中评审1800份、办公设备8台。

2)项目质量指标

按实际标准计划完成≥95%

3项目时效指标

项目资金发放及时率≥90%

4项目成本指标

工作成本33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提升医保工作高效完成≥95%

1)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指标

医保工作效率有所提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包括项目整改和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

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2.加强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的合理性,准确性,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

3.学习如何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4.会计核算要更加详细,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总结、评估提供有效数据资料支撑,为各项业务工作更好的开展提供帮助。

(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在此次评价中,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较好,资金使用和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绩效评价总分为95分。

  1. 拟公开情况

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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