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符合备案变动条件的诊所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6日:
单位名称 | 主要负责人 | 诊疗范围 | 经 营 地 址 | 类别 | 备案日期 | 备注 |
咸安永康诊所 | 李琴 | 内科 | 咸安区银泉大道6号桂花城9-105号 | 普通诊所 | 2025.1.9 | 备案变动 |
咸宁朱春潮中西医结合诊所 | 杨居正 | 中西医结合科 | 咸宁市温泉淦河大道19-9-10号 | 中西医结合诊所 | 2025.1.23 | 备案变动 |
咸安慧明眼科诊所 | 陈巧云 | 眼科(眼科视力防控科普宣教,视力筛查,斜弱视治疗训练,不做手术输液等治疗) | 咸宁市咸安区三胜首府1幢121号 | 普通诊所 | 2025.2.17 | 备案变动 |
对上述备案变动的诊所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咸安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咸安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 0715-8322978
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大道36号
邮 编:437000
咸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