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桂花镇石城村卫生室向我局提交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负责人变更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等要求,经审查符合机构变更的条件,现就具体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7日:
医疗机构名称:桂花镇石城村卫生室
负责人:石教文
联 系 电 话: 0715-8322978
联 系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大道36号
对上述变更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咸安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咸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