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精神和《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要求,对主动申请注销的医疗机构予以注销并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 17日至2022年3月23日。
医疗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 机构地址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机构性质 | 注销日期 |
咸安区高桥镇 王旭村卫生室 | 帅金开 | 刘汉文 | 王旭村村委会 | PDY00027H42120212D6001 | 非营利性(政府办) | 2022.2.22 |
咸安区高桥镇 高桥村卫生室 | 黄胜柏 | 孙礼进 | 高桥村堰头 | PDY00028H42120212D6001 | 非营利性(政府办) | 2022.2.22 |
咸宁真奥大健康中医(综合)诊所 | 胡满京 | 樊友珍 | 咸宁市咸安经济开发区兴宁路16号 | MA49LGY8242120217D2182 | 营利性 | 2022.3.11 |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咸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