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医疗机构申请,我局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现将校验合格医疗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23日。
医疗机构校验合格名单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经营性质 | 法人代表 | 地址 |
1 | 咸安福临口腔诊所 | 营利性 | 胡烈明 | 咸安区永安大道36号福临天下8号楼s1004号 |
2 | 咸宁博德精神病医院 | 营利性 | 何少津 | 咸宁市咸安区温泉街道办事处肖桥村九组 |
对上述校验合格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咸安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0715-8322978
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大道36号
咸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