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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医疗机构申请,我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现将校验合格医疗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3172022323

医疗机构校验合格名单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经营性质

法人代表

地址

1

咸安福临口腔诊所

营利性

胡烈明

咸安区永安大道36号福临天下8号楼s1004

2

咸宁博德精神病医院

营利性

何少津

咸宁市咸安区温泉街道办事处肖桥村九组

对上述校验合格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咸安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0715-8322978

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大道36号

    

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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