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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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4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明细详见:咸安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执行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国家目录。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符合全区实际的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执行国家药典。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监督实施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制定实施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全区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

2机构设置:

设有办公室(宣传股)、人事科教股、规划、财务与信息股、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医政医药管理股、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老龄健康与职业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政府和区编委核定的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咸安区卫生健康局1个。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全局编制人数2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2人实有在职人员22人,实有离退休人员58人。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着力优化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动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加快推进健康咸安建设,开创咸安区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推进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防控制度建设,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围绕药品、耗材、设备、基建、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整治。  

2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提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城乡均衡布局,继续抓好医联体、医共体、医院专科联盟建设,进一步深化市第一人民医院与中南医院托管合作。支持市第一人民医院按三级医院标准进行建设,到2025年达到三级医院标准。加强社区医院的创建工作,继续鼓励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荐标准的医院开展社区医院创建活动。推进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持续发展。积极推进三个谋划项目:贺胜桥镇、向阳湖镇两个医养中心、区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工程(健康咸安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市第一人民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3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全区卫健人才规划,着力落实和开展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和引进紧缺、拔尖人才,加大公开招聘力度,改革人员招聘机制。市第一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和区疾控中心围绕科室能力建设,实施柔性招聘方式,招聘和引进紧缺、高尖人才;继续实施市第一人民医院常态化“招硕引博”工作。加强人才培训做好住院医师“5+3”规范化培训工作。加强医养结合人才培养。联合民政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与本市高校加强对接,将养老护理、康复护理等医养结合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安排在本市公立医养结合机构实习,不断充实我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

4完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深入开展基本妇幼保健服务认真落实孕产妇管理、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加强妇幼重点专科建设。健全普惠托育服务支持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建成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托育机构。大力推进“323攻坚行动”,加快基层防治体系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全老年健康支撑体系,推动公立医院办养老。推动医疗服务体系为全民提供集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为一体的整合医疗

5做大做强大健康产业。全力支持真奥、科莱维、健翔生物、九灵草、久润中药、康健医药产业研究院等企业做大做强,深入挖掘适合咸安区种植的品种,逐步打造具有咸安地理标识的中药材品牌。加大招商活动组织的力度和“走出去、引进来”的密度,挖掘各地大健康项目资源;广泛捕捉项目信息,不断丰富大健康产业招商项目储备库。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 年部门预算收入安排总计3681.03万元,比上年减少313.89万元,减少7.8%,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0急救站建设与运行经费预算增加,其他收入预算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164.33万元,社保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16.7万元。

2024 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计3681.03万元,比上年减少313.89万元,减少7.8%,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0急救站建设与运行经费支出增加,人员支出和其他支出预算减少。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37.63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370.83万元,项目支出2772.57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59.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7.5(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2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6万元(含行政单位医疗0.6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33.8万元(含住房公积金33.8万元,提租补贴 0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41.83万元(含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578.4万元(含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95.8万元(含医疗补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65万元(含办公设备购置15万元)。

2024 年部门预算支出较 2023 年减少313.89万元,下降7.8%,

其中:人员经费减少218.51万元,原因说明:在职人员减少转退休标准公用经费减少345.91万元,原因说明:在职人员减少,根据本年工作任务安排支出;项目支出增加220.52万元,原因说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0急救站建设与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0.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5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4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4.33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2023年相比减少2.51万元,减少5.8%。   

 减少原因说明:机关运行支出大部分在自有经费中列支。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切实做到“应编尽编, 应采尽采”。2024 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45.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0.8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家具、印刷服务、复印纸等采购。比上年217减少171.2万元,减少78.9%。

减少原因说明:根据实际需求采购。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24“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4万元2023年预算支出3万元相比,减少1.6万元,减少53.3%。

1、2024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0.4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0.4万元增加100%

2、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3、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

4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2万元,减少66.7%

(二)三公”经费减少原因说明: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压缩费用支出,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余部分在单位自有资金中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固定资产共1179.6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670万元;通用设备227万元,机动车1辆17.7万元,家具42.3万元,图书4.3万元;土地218.3万元,面积7277平方米;办公电话40部。

2023年相比,固定资产减少8.4万元,下降0.7%,购置了1台公车空调、打印机等设备,处置了使用年限长、老化的设备和公务用车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2024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科学制定年度和长期整体绩效总目标和各项目目标,合理分级设置具体绩效指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积极开展绩效自评,提供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所需的数据资料,公开重点项目评价结果,推动完善预算资金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保基金拨款:指用于负担单位退休人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来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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