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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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对象

执法类别

处罚决定时间

案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备注

湖北鑫盛印刷厂

行政处罚

2024年1月31日

未验证印刷委托书

《印刷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警告、罚款10000

(咸安)文综罚字[2024]01号


湖北省咸宁市卓来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2023年1月15日

未能提供近两年的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罚款1000

(咸安)文综罚字[2024]02号


咸安区晨光文具配送中心

行政处罚

2024年3月6日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没收出版物210

(咸安)文综罚字[2024]03号


咸宁皇汉酒店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2024年1月29日

电竞酒店经营者违规接待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警告、罚款5000

(咸安)文综罚字[2024]04号


咸安区开瑞宾馆

行政处罚

2024年3月12日

电竞酒店经营者违规接待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警告、罚款10000

(咸安)文综罚字[2024]05号


咸安林琅文具玩具店

行政处罚

2024年3月21日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没收出版物695

(咸安)文综罚字[2024]06号


咸宁市众合英才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2024年4月15日

征订、储存、运输、邮寄、投递、散发、附送非法出版物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

没收非法出版物2册、罚款2000元

(咸安)文综罚字[2024]07号


湖北楚才技工学校

行政处罚

2024年4月10日

擅自设立出版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业务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没收非法出版物400、罚款4000元

(咸安)文综罚字[2024]09号


咸安区芳芳图文快印广告

行政处罚

2024年4月10日

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业务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没收违法所得800元,罚款5000元

(咸安)文综罚字[2024]10号


咸宁市众合英才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2024年5月28日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同时损害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没收侵权出版物复制品4

(咸安)文综罚字[2024]11号


咸安区诚信文具店

行政处罚

2024年7月17日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没收出版物65、没收违法所得11元,罚款500元

(咸安)文综罚字[2024]13号


咸宁市无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2024年7月26日

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核验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二项

警告、罚款5000元

(咸安)文综罚字[2024]14号


咸宁市咸安区永安天缘网吧

行政处罚

2024年7月19日

未按规定登记、核对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警告、罚款3000元

(咸安)文综罚字[2024]15号


咸宁国家高新开发区探游旅行门市部

行政处罚

2024年7月26日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罚款10000元、对关责任人员罚款2000元

(咸安)文综罚字[2024]16号


咸宁市蓝色音创娱乐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2024年8月15日

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68元、罚款24000元

(咸安)文综罚字[2024]17号


咸宁申通快递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

2024年9月23日

征订、存储、运输、邮寄、投递、散发、附送非法出版物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

没收非法出版物1

(咸安)文综罚字[2024]18号


咸宁市高新鱼悦电竞网吧馆

行政处罚

2024年8月13日

未按规定登记、核对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警告、罚款3000

(咸安)文综罚字[2024]19号


咸宁山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2024年7月25日

没有建立印刷品保管制度和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咸安)文综罚字[2024]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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