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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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咸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相关要求,针对涉及我区4项整改任务,分别为市序号:23、30、33、34,各牵头单位积极响应,主动对标对表,坚决落实整改措施,迅速开展整改。目前,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通过了市级验收,达到验收销号要求。现将有关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咸安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已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5日

联 系 人:骆美菊      

联系电话:8376753

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6号

咸安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5日


 

咸安区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清单

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责任单位

整改时限

1

入河排口整治需加大力度。部分长江排口没有整治完成,有的县(市、区)入河排污口分布于工业园区、农灌种植、畜禽养殖等区域,排污口承接了生活污水、企业废水、雨洪水等,污水来源错综复杂,溯源难度大。(市序号23)

持续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完成上级整治任务。2024年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100%,验收销号完成80%。

1.加强长江入河排污口监测工作。

2.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要求,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和命名编码工作,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分年度推进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3.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和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加快补齐截污治污短板,强化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4.推进排污口整治销号工作。完成斧头湖、西凉湖流域24个入湖排口以及淦河60个重点排污口整治。

1.2023年9月,对斧头湖和西凉湖全部排口进行水质检测;2023年11月和12月,对斧头湖所有排口进行水质检测;2023年12月,对斧头湖和西凉湖计划销号的11个排口进行水质检测;2024年10月和11月,对斧头湖和西凉湖全部排口进行水质检测;2025年8月对斧头湖和西凉湖全部排口进行水质检测,并于2025年9月对水质不达标排口进行复测。

2.为有效推动斧头湖和西凉湖排口整治,咸安区于2023年9月和2024年4月均印发了《关于开展咸安区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核查销号工作的通知》,制定了“一口一策”整治方案。

3.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管网延伸等项目。做好汀泗桥镇老旧主支管网的接入、改造提升项目。升级改造向阳湖集镇镇域范围内污水管网,加大生活污水的收集和接入力度,做到镇域内污水应接尽接,目前已完工,共建设3公里污水管网。实施107国道防洪排涝工程(一期)横沟段,目前项目已基本完工,建设污水管网5.6公里。

4.斧头湖、西凉湖流域24个排口于2024年年底已经全部整治完成和销号,同时按要求上传至全国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信息化系统。淦河60个重点排污口(其中30个责任单位为咸宁市住新局)于2025年9月已经全部整治完成。

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分局(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和湖泊局、区交通运输局、咸安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场(街道)

2025年12月

2

全市“十四五”规划需完成20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目前还需完成129个行政村污水治理。

(市序号30)

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任务,到2025年底全面完成69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

1.严格落实《咸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争取中央和省涉农资金支持,推动上级下达的城镇污水管网延伸、农村户厕建改、农村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示范项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设。

3.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技术指导、工作调度和监督考评,确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1.制定了《咸安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目前已按照行动方案完成了累计70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2.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开展了农村户厕建改、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

3.制定了《咸安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考核方案》,依照方案加强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工作调度和监督考评。

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分局(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街道)

2025年12月

3

通山县、咸安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较重。(市序号33)

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 期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切实改善农村环境。

建立国家级和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清单“一水一策”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桂花镇盘源村十五组塘、双溪桥镇李沛村三组门口塘、汤垴村六组塘、马桥镇曾铺村大路周门口塘、浮山办事处白鹤村七组中槽沟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完成官埠桥镇渡船村围垸沟黑臭水体核查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垃圾定期清捞清理的维护机制,及时对黑臭水体水面漂浮物及沿岸垃圾进行清理清捞,防止出现返黑返臭现象。

按照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制定了“一水一策”整治工作方案,对桂花镇盘源村十五组塘、双溪桥镇李沛村三组门口塘、汤垴村六组塘、马桥镇曾铺村大路周门口塘、浮山办事处白鹤村七组中槽沟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目前治理完成并公示销号。

对官埠桥镇渡船村围垸沟黑臭水体问题进行核查并已完成整改工作。建立了《咸安区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控制度》,定期对黑臭水体水面漂浮物及沿岸垃圾进行清理清捞,防止出现返黑返臭现象。

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和湖泊局

2025年12月

4

咸安区、嘉鱼县养殖尾水和通山县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信访较多,一些养殖企业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配套、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粪污还田利用、综合利用水平低等问题。(市序号34)

加强养殖尾水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提升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水平,有效解决畜禽养殖场的环境污染问题,改善周边环境质量。

加强现有畜禽养殖尾水治理项目运维监管。加强畜禽养殖场(户)巡查。对养殖场存在设备设施运行异常、粪污贮存设施渗漏的,依法依规查处并责令整改到位。健全监管机制,不定期开展全区养殖场(户)巡查,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检查和验收。

1、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咸安区共计投入1977万元,开展14处水产养殖尾水处理示范点建设,通过构建“三池两坝”以及生态沟渠等设施,可对全区16950亩连片池塘养殖尾水进行治理达标排放。在向阳湖镇甘棠村、北岭村、官埠桥镇龙王庙实施了养殖尾水处理项目,通过构建生态沟渠和处理终端,可对7156亩养殖池塘的尾水进行收集处理,目前甘棠村尾水处理点已完成工程量80%;北岭村、龙王庙尾水处理点已进入施工动土阶段。

2、畜禽养殖粪污治理:一是对全区养殖信息开展了大排查行动,完成全区规模养殖场信息核查,详细记录养殖规模、养殖场地址、储粪池容积、还田情况、污染防治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等。二是常态化巡查与日常监管紧密结合,增加对规模以下养殖户巡查频次。2024年共巡查145家养殖场,2025年共巡查160家养殖场,巡查期间详细记录化粪池与发酵床等信息,要求养殖场做好养殖台账工作。三是做好粪污消纳工作。鼓励养殖场与周边种植户建立长期合作,签订粪污消纳协议。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1.03%,2025年为92.01%,规模以上养殖场设施设备配套率连续两年保持100%。

3、养殖粪污整治:对养殖场存在的设备设施运行异常、粪污贮存设施渗漏等问题依法依规查处。2024全年接到畜禽养殖信访投诉件38件,2025年1-8月接到畜禽养殖信访投诉107件,均已办结。先后对余氏养殖场“涉嫌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外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违法行为”、星火特种养殖场“养殖场区内暂存粪污通过雨水溢流至外环境”和咸宁竹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立即开展整改。

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单位),各乡镇场(街道)

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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