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咸安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南川灌区和双石灌区)勘察设计项目已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北省水利厅以鄂政办发【2020】45号、鄂水利函【2020】3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安区
建设规模:中型灌区工程
其他:湖北省咸安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南川灌区总投资约人民币9000万元、双石灌区总投资约人民币3300万元)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本工程项目建议书、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的勘察(测)设计服务工作,以及移民、环评、水保等相关专题专项设计报告和技术服务等各阶段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6-25。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后365日历天结束本项目服务工作。
2.3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最近3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自行出示信誉声明);②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 gsxt. gov. 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 gov. 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近三年(由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自行出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5月27日至2022年05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17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