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25日对我单位进行了巡察。2024年5月2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我单位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部署、落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3个方面存在8个具体问题,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反馈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实行任务销号管理,进一步细化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已完成整改并申请销号问题8个,追责问责11人次,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1项。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迅速动员部署,压实领导责任。2024年5月2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将反馈会召开情况编发新闻信息,发至云上咸安、香泉都市报,及时将反馈情况向职工和社会公开。2024年5月2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议,会上明确了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举措。同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建设管理和安全监管股,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的党组成员兼任。会后,下发了《关于成立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工作职责,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细化整改措施,加大督导力度。2024年6月14日,局领导班子成员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主动认领问题、挑实责任,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通过此次民主生活会问题剖析,局党组进一步明确了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和措施,形成了《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巡察问题整改任务“四个清单”一览表》。局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为进一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推进情况,要求各党组成员对分管股室整改工作指导把关,责任股室各司其职,逐条对照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实效。
(三)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进整改。局党组以上率下,全面开展巡察整改工作,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反馈的8个问题已整改到位。此次巡察整改共对11人次(单位)追责问责,其中:7人次作出书面检查,4人被集体约谈。通过巡察整改,水利系统上下牢固树立了管党治党信念,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做到了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不及时。2023年10月23日,区委、区政府印发《咸安区推进全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基层党组织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读书会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全面深入学习。截至2024年4月,区水利局党组未及时督促四邑公堤管理段党支部、淦河流域管理局党支部、渠道管理处党支部、南川水库管理局党支部开展学习。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2024年5月到6月,四个二级单位党支部(四邑公堤管理段党支部、淦河流域管理局党支部、渠道管理处党支部、南川水库管理局党支部)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对“王蒙徽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咸宁市推进全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实施方案》《咸安区推进全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专题学习。二是2024年6月21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振球通过查看台账资料、进行集体座谈等方式,对四个二级单位党支部2024年以来的“三会一课”和学习培训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指导,指出了各党支部存在的问题,要求各二级单位党支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三是2024年6月7日,局党组召开局属二级单位党支部集体谈话会,针对“学习不及时”的问题,对四个二级单位党支部书记进行了集体约谈。
2.推进先行区建设工作有不足。2023年10月23日,咸安区委、咸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咸安区推进全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守住生态安全底线,加强淦河流域、高桥河流域和汀泗河流域源头水源涵养保护,实施水土流失、石漠化治理,增强生态系统功能。10月30日,区水利局制定的《关于贯彻落实咸安区推进全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责任分解方案》中,仅将龙潭河中下游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纳入工作要点,未结合上述区委、区政府文件要求对高桥河、汀泗河等其他淦河流域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2024年6月6日,局党组对我局《关于贯彻落实咸安区推进全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责任分解方案》以及《贯彻落实咸安区推进全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工作责任分工》进行了修订,将汀泗河、高桥河流域治理纳入工作要点。二是积极推进咸安区汀泗河、高桥河水利综合治理项目实施,该项目总投资8501.55万元,初步设计报告于2024年4月23日由区发改局已批复,项目建设资金已由2024年第三批政府专项债券予以落实,目前已启动项目建设。三是建设管理和安全监督股负责人已作出书面检查。
(二)在落实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部署方面
3.河湖长履职有差距。2023年8月,湖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执行河湖管护标准 进一步规范河湖巡查履职的通知》,要求乡级河湖长全线巡查不少于1次/月;村级河湖长全线巡查不少于1次/周。各级河湖长和联系部门要依照相应的频次、标准和程序,深入责任河湖开展规范化巡查,规范使用巡河APP,做好巡河记录。全区镇级河湖库长共101人,2024年第一季度未达到每月一次巡查要求的有61人,其中无巡河记录的22人,全区村级河湖库长共156人,2024年第一季度应巡查1872次,实际巡查1207次。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开展工作培训。2024年4月30日,组织各乡镇场(街道)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培训,同时向各乡镇场(街道)发放《咸安区河湖库长巡查工作指南》,进一步规范我区河湖管护,强化河湖长及联系部门履职。2024年6月5日,区河湖长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巡查履职的通知》,明确河湖长及联系部门职责,要求根据《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水利部关于印发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的通知》《湖北省河湖管护工作指南河湖长及联系部门巡查》有关规定,开展河湖巡查,鼓励各乡镇场(街道)、各单位利用信息系统及时了解责任河湖水质水量情况、及时掌握责任河湖问题。二是督促河(库)长履职。2024年5月13日,根据2024年第一季度镇、村两级河(库)长巡查履职统计情况,向大幕乡、桂花镇、马桥镇、双溪桥镇下发提醒函,敦促镇、村级河(库)长依照相应的频次、标准和程序,深入责任河湖开展规范化巡查。三是河湖长制工作分管领导已作出书面检查。
4.方案落实有欠缺。2021年5月11日,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印发《湖北省河湖长制“一河(湖)一策”方案(2021-2025年)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要求方案实施的第三年,由“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原编制单位会同相应河流(湖泊、水库)联系部门组织开展中期评估,评估各项任务及目标等完成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和问题教训,提出目标指标和对策措施、行动计划的调整建议,按原实施方案审定程序报请对应河湖长或河湖长会议审定。截至2024年4月,区河湖长办(设立在区水利局)仅在2021年底完成了龙潭河、北洪港、王家寨湖、章家湖、四门楼水库、鸣水泉水库等6个区级河湖库“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未与相应河(湖、库)联系部门共同开展中期评估工作。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2024年6月至8月,区河湖长办会同龙潭河、北洪港、王家寨湖、章家湖、四门楼水库、鸣水泉水库联系部门收集汇总填报“一河(湖)一策”实施中期任务及目标完成情况。二是2024年8月20日,区河湖长办召集各联系部门及方案编制单位对“一河(湖)一策”实施中期任务及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评估,并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关调整建议。三是2024年8月21日至24日,区河湖长办汇总“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落实及有关调整情况,形成中期评估工作成果,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印发。四是河湖长制工作分管领导已作出书面检查。
5.防洪工程存在短板。区水利局在落实省控安全底线,细化咸安区安全底线清单上存在差距。2021年5月17日,湖北省水利厅对四门楼水库大坝安全作出鉴定,指出泄洪河道未形成、排水设施不完善等6项问题,被评为“三类坝”,不能按正常设计运行。2020年4月、12月,区水利局分别对王宗儒水库、鳌山水库和东方红水库等大坝安全作出鉴定,指出坝基渗漏、排水沟堵塞等9项问题,被评为“三类坝”。截至目前,上述4个水库大坝安全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2022年10月咸宁市水利勘察设计院对明星拦河闸、2022年12月11日和2023年11月26日湖北润业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对高升拦河闸、鸣水泉拦河闸,2022年12月11日湖北润业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对水口拦河闸进行鉴定,指出大坝表面裂缝、大坝渗透等问题,截至目前,上述4个病拦河闸安全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2023年6月,区水利局自查发现南川河、柏墩河、港背陈河、清溪河、高桥河石桥村段等5条山洪沟存在冲刷严重、堤岸垮塌等问题,截至目前,均未实施综合治理;南川、双石等2座中型灌区工程运行至今已50年之久,灌区设施存在超期超龄使用,工程效益和灌溉面积逐年衰减,截至目前,南川灌区设计灌溉面积14.3万亩,现有效灌溉面积8.1万亩;双石灌区设计灌溉面积5.3万亩,现有效灌溉面积2.1万亩,抗御干旱灾害能力降低,影响灌区整体效益的发挥。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四门楼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6067万元,获批国债资金4620万元,目前已启动项目建设;东方红、鳌山、王宗儒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509万元,获批国债资金420万元,目前已启动项目建设。二是明星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4000万元,获批国债资金2940万元,目前已启动项目建设;中型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高升、鸣水泉、水口),总投资10800万元,获批国债资金6525万元,目前已启动项目建设。三是湖北省咸安区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南川河、柏墩河、港背陈河、清溪河、高桥河石桥村段),总投资7970万元,获批国债资金5000万元,目前已启动项目建设。四是南川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总投资8400万元,获批国债资金6174万元,目前已启动项目建设;双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总投资2861万元,获批国债资金2101万元,目前已启动项目建设。五是水库、水电和移民股负责人、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股负责人、山洪沟项目法人已作出书面检查。
6.落实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管缺失。2022年8月19日,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北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充分利用湖北省农村小水电站和水库生态流量下泄监测平台,采用线上核查和线下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是否能够长期稳定运行,确保满足生态流量泄放要求”。区水利局现有东方红电站、高升电站等10个小型水电站监测点,2024年4月19日,通过登录湖北省农村小水电站和水库生态流量下泄监测平台了解,仅有四门楼电站、明星电站、南川一级电站等3个水电站处于在线状态,高升电站、水口电站、牛鼻潭二级电站、牛鼻潭三级电站等4个水电站处于报备设备损害需维修状态,鸣水泉电站、东方红电站等2个电站不在线,高七电站因水资源纠纷停产15余年。调阅2023年、2024年1-4月咸安区下泄生态流量水电站数据,发现超过一半的监控设备长期处于报备维修状态,合格的监测点平均只有4个左右,区水利局对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设施监管检查不到位,未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进行维修,监测设施运行不稳定,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2024年6月20日,我局针对桂花片区电网进行升级改造,导致一些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测设备不在线情况已作出书面的情况说明。二是2024年5月13日,我局对桂花镇、双溪桥镇等相关单位下达了《关于保障全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达标泄放的提示函》督促各乡镇做好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工作。三是针对东方红电站太阳能电池系统损坏问题,已更换了东方红太阳能电池系统;针对高升电站太阳能电池板光照不足问题,在高升电站生态流量监测站处接通了民用电,并安装了直流双电源自动切换器(太阳能不足时切换到民用电);牛鼻潭二级电站、牛鼻潭三级电站已更换了生态流量监测系统;经过整改,目前咸安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测已全部在线。四是2024年6月13日,我局研究并制定了《咸安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流量泄放管理制度》。五是水库、水电和移民股负责人已作出书面检查。
7.河湖治理监管不到位。区水利局党组督促淦河流域管理局对辖区河道管护不到位,走访发现,淦河大畈陈闸上游段星趣动网球训练中心附近河面存在大量垃圾、漂浮物未及时清理。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2024年6月13日,根据《咸安区河(湖、库)保洁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淦河流域管理局已修订完善《淦河城区段河道水体保洁方案》《咸安区淦河城区河道保洁任务明细表》,进一步明确保洁范围和保洁要求,确保淦河城区段水面长期达到“水洁、水畅、岸绿、景美”的要求。二是淦河流域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按照年初分工,负责各自管辖堤段的督办检查,开展全河段徙步巡查和不定期开展重点河面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保洁公司按合同约定服务范围对河道进行按时按期保洁服务。三是加强对保洁公司河道保洁服务情况的监督管理,按《淦河保洁管理考核验收评分表》定期或不定期每月组织三次对河道保洁状况及保洁人员安全措施等进行检查、评估和验收,并按百分制进行打分,打分为90或90分以上的,服务费全额结算支付;打分为90分以下的,按低于90分的百分比扣除。四是根据河面保洁检查情况,对保洁公司保洁不到位的,依据合同约定按点按面积实行经济处罚,每月在保洁费用中扣减;对淦河管理局干部职工检查督办不到位的,造成严重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五是淦河流域管理局副局长已作出书面检查。
(三)在落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8.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效果不佳。2023年8月,巡察反馈区水利局“年终考评走形式”的问题,区水利局整改落实措施是“已修订二级单位年终考评方案,细化考评细则”。巡察了解,区水利局制定的“水利二级单位共性目标评分细则”中有政治思想和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11项考核内容。2024年1月19日,区水利局开展2023年度二级单位考评,评分细则仅有7项考核内容,未对二级单位工会工作、财务管理工作、干部职工管理等内容进行考核。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2023年8月,巡察反馈我局“年终考评走形式”的问题,我局在整改时切实修订了年终考评方案,按照巡察反馈的各项问题细化了考评细则,增添了档案管理考核、意识形态工作、年终学习达标情况等考评内容共计11项。2024年1月,我局由分管二级单位的党组成员带队,共8名考核组成员对二级单位开展考评,为方便考评组打分,对11个共性目标进行了全面整合,整合成了7个大项,由7名考核组成员分别负责1大项进行考核打分。我局已将具体情况形成了书面情况说明。二是二级单位分管领导已作出书面检查。
三、如何做好巡察成果运用
我局党组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任重而道远,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系统上下将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完善规范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责任导向,建立长效机制。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全力以赴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一如既往地抓好整改落实,将巡察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变成现实中的一种自觉行为。
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通过巡察整改,咸安区水利系统上下深刻认识到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学习风气。党员干部将继续通过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进一步筑牢思想根基,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高度自觉,转化为认识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立场和能力。
(二)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通过巡察整改,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一岗双责”进一步落实,全体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我局将继续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党纪学习教育,以案明纪、以案示警,使纪律规矩在水利系统落地生根,愈来愈严,推动全系统上下形成风清气正、敢于担当、立足本职、奋发有为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三)聚焦水利事业,推进高质发展。立足防汛抗旱、水利建设、水利改革、农村安全饮水、河湖库长制、水保水资源管理、河湖管护等工作,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推进流域综合治理,统筹推进水利事业发展,履行水利工作职能,提高水利为民服务效能,促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全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工作贡献水利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715-8322121
邮政信箱:咸宁市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
电子邮箱:xashj@xianan.gov.cn
中共咸宁市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党组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