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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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法治建设目标任务,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普法学法力度,为全区水利事业发展提供了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按照相关要现将我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学习,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一是通过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咸宁市防洪管理暂行办法》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能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二是开展学习活动,4月7日,局党组分管领导领学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于4月28日带头宣讲了一堂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专题法治课。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全区水行政法律法规大讲堂视频培训会,增强干部职工的行政执法水平,同时积极参与省、市主管部门和区司法局组织的各类法治学习培训。四是利用法宣平台、湖北干部在线学习网络平台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2023年12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观看网络庭审直播。五是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了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信息,依法处理水利相关法律工作。六是积极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2023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统一考试,我局参考率、合格率、优秀率均为100%。

二、严要求,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完善强化水政执法巡查。截至目前共开展执法活动100余次,其中联合执法40余次,共出动执法车辆100余次,执法人员400余人次对重点河湖库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执法巡查;二是狠抓执法重点。始终绷紧防汛保安这根弦,对涉水工程进行检查,督促相关单位整改,确保安全度汛,责令当事人、相关单位整改有碍防汛问题5处;不断加强对河道采砂的查处力度,每月对淦河、高桥河、汀泗河等重点河流的干流及支流进行巡查和检查,截至目前共开展河道采砂巡查30余次。三是根据《区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开展全市河道采砂管理暨河湖安全保护联合执法行动方案》,我局先后开展了河道采砂管理联合执法行动(代号“2023-联合3号”)、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对重点河段开展拉网式排查。根据中央、省、市部门对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有关工作方案的指示精神,我局制定并印发《咸安区关于贯彻落实<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实施方案》等文件,于7月27日召开了咸安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联席工作会议,开启为期6个月的河湖安全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为河湖安全保护建立保障机制。9月21日市、区两级水利、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部门开展了河湖安全保护暨河道采砂管理联合执法行动(代号“2023-联合3号”),10月份我局联合区检察院对淦河流域开展河湖安全保护联合执法巡查,11月份联合区检察院、区农业农村局对高桥河流域开展河湖“四乱”、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联合执法巡查。四是对逾期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三家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58.99375万元,由于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内容,目前已移交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五依法实施行政征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水利行政收费清单2项,分别是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水资源费,全年共计征收269.608663万元

三、事项,法治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在咸安区政府网、湖北政务服务网上公示了我局权责清单117项以及对应执法流程图等二是继续推进“一网通办”服务,严格要求相关股室及时完成网上审批,对审批时限进行了缩减,尽可能减少审批时间,确保群众及企业少跑路,办事更方便。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并通过了42项行政许可事项,同时为推进咸宁市“一网通办”改革工作,我局与市民之家签订了《政务服务事项授权委托书》,将15项承诺事项、25项即办事项的受理、系统录入、审核、出证等工作环节授权市民之家;三是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新批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费按照现行收费标准的70%收取,截至目前,共新批准的11个项目优惠了75.2676万元。四是制定并印发了《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维护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四、重宣传,普法学法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制定《区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成立“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对近5年的普法工作进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制定《2023年区水利和湖泊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水利系统开展普法学法要求。三是积极开展“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活动,重点宣传节约用水、《长江保护法》、河湖长制、农村饮水等方面法律法规知识,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墙报、宣传条幅、传单、发送信息,设立集中宣传台、电视播放、新媒体宣传、节水知识竞赛、法律“六进”活动等行之有效的手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观念、节水意识, 提高人民群众自觉守法、珍惜水资源的自觉性。开展安全生产月、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6月是安全生产月,我局参加了由区应急局组织的集中宣传活动,在现场向群众宣传了水利安全知识;通过集中宣传、观看普法课堂、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微信发布宣传视频、在电子显示屏上播放宣传图片、视频等方式宣传国家安全法、民法典、宪法。五是根据咸安依法治区办印发的《关于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迎检评估的通知》,配合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迎检工作,上报我局“八五”普法中期资料。六是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把水法规宣传教育融入部门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各方面和各环节中,针对不同对象,分类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潜移默化向群众宣传法规条例,助力提升普法成效。在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和河湖库日常巡查监管中,适时向周边人民群众宣传讲解河道范围管理、河湖保护等法律法规;在深入取水企业执法检查中,宣传解读取水许可政策法规,依法依规征收水资源费;在深入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开展水土保持检查时,同时开展水土保持法规宣传,督促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在深入水利行业建设施工现场时,开展质量监督和安全检查工作,宣传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规定等部门法规。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力量不足。执法队伍人员少、执法范围广、任务重、工作量大,无法满足正常监督执法任务。二是执法队伍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需要进一步加强业务方面培训,增强行政执法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大宪法、法律法规、民法典等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法律法规,到家喻户晓,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提高他们的自觉性。

二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主动出击。紧盯河湖库“四乱”问题,完善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加强股室之间,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巡查,加强执法督办,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与此同时,加强与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等政法部门的联系,特别是用好“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协作机制,进一步增强水政执法能力,提升对水事违法行为的震慑力,用司法手段保证处罚落到实处,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案必查。

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我们要利用多种方式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利用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办法,邀请有关法律专家,全面系统的讲授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组织水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水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的精神实质,使他们成为水利系统的法律专家,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做到在行政执法中准确使用法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忠于职守,公正执法,增强水事案件处理的主动性和时效性。

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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