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通知》(水资管函 (2022) 102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2 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鄂水利函 (2022) 213号)要求,我局开展对咸宁联合水务有限公司和咸宁市南川源水业有限责任公司取水行为的抽查监管,通过现场调查及查阅资料,未发现具体问题,现将检查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