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隐患、堵漏洞、防风险”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系列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查隐患、堵漏洞、防风险”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依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采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隐患治理全链条整治模式,全力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排查重点
(一)开展单位小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督促、指导各单位小区加强公共区域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清理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杂物、障碍物,检测维保建筑消防设施,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管理,开展每日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等。(责任领导:王振球、张金海;责任单位:办公室、南川水库管理局、四邑公堤管理段)
(二)开展水利工程现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强化水利工程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水利工程涉及相关参建单位履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依法查处,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领导:汪鑫、樊茂军、张金海;责任单位:湖泊和河道堤防股、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股、水库、水电和移民股、南川水库管理局、渠道管理处、四邑公堤管理段、淦河流域管理局、鸣水泉水库管理处)
(三)开展办公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1.组织对办公场所、食堂及其他附属功能用房逐一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制定整改计划并及时整改。 (责任领导:王振球、张金海;责任单位:办公室、南川水库管理局、渠道管理处、四邑公堤管理段、淦河流域管理局、鸣水泉水库管理处)
2.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加 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建立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机关微型消防站比武,保障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责任领导:王振球、张金海;责任单位:办公室、南川水库管理局、渠道管理处、四邑公堤管理段、淦河流域管理局、鸣水泉水库管理处)
三、整治内容
(一)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问题。未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不健全,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重点岗位人员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晰、责任不落实。
(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问题。未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并如实登记报告。违规动火作业,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未 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三)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问题。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
(四)疏散通道问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防盗网、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擅自改变建筑布局,导致疏散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
(五)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问题。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租房、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防汛、物资仓库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六)消防设施损坏停用问题。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等。
(七)电气线路问题。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强弱电线设置未分开、日常管理不规范。小区电气线路老化、容量超负荷、电线乱拉乱接等。
(八)电动自行车管理问题。违规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充电。
(九)宣传教育培训问题。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 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21日至5月15日)。各单位要组织对管辖区域和办公场所进行逐一自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要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并及时整改。
(二)排查整治阶段 (5月16日至8月15日)。各单位要对照整治重点,根据职责分工,对管辖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摸清管辖区域情况底数,结合单位自查情况,建立行业部门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直接判定标准的单位,要进行挂牌督办,制定科学的整改方案,确保按时销案。
(三)总结讲评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局安全委员会将适时组织对“查隐患、堵漏洞、防风险”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各单位要组织对管辖区域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归纳总结专项整治情况,固化工作经验,建立消防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查隐患、堵漏洞、防风险”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项任务人员和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治效果。
(二)加强多元共治,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急共享、情况通报,督促工作落实。按照方案要求,结合专项行动,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三)强化跟踪问效,严肃责任追究。局安全委员会将把“查隐患、堵漏洞、防风险”行动纳入年度消防安全考核内容。各单位要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严肃火灾责任事故追究,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履职不到位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到期未整改到位的,造成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从严从重追责。
各单位于4月25日、6月25日、7月25日前分别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及隐患清单;8月26日前报工作总结。上述材料报送至局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