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 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如无数据也要公开此表,并在表格下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明细详见: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 2023年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
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拟订全区水利发展规划,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组织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和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开展水利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参与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等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区水利和湖泊局机关内设6个股(室)。分别是:(1)办公室。(2)河湖长制工作股(水资源股、政策法规股)。(3)建设管理和安全监督股(规划计划科技股)。(4)湖泊和河道堤防股。(5)水库水电和移民股。(6)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股。
区水利和湖泊局下设12个二级单位。分别是(1)咸安区水土保持局。(2)咸安区淦河流域管理局。(3)咸安区水政监察大队。(4)咸安区南川水库管理局。(5)咸安区鸣水泉水库管理处。(6)咸安区四邑公堤管理段。(7)咸安区渠道管理处。(8)咸安区淦河水利管理站。(9)咸安区横沟河水利管理站。(10)咸安区高桥河流域水利管理站。(11)咸安区汀泗河水利管理站。(12)咸安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政府和区编委核定的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1、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机关。
2、咸安区水土保持局。
3、咸安区淦河流域管理局。
4、咸安区水政监察大队。
5、咸安区南川水库管理局。
6、咸安区鸣水泉水库管理处。
7、咸安区四邑公堤管理段。
8、咸安区渠道管理处。
9、咸安区淦河水利管理站。
10、咸安区横沟河水利管理站
11、咸安区高桥河流域水利管理站。
12、咸安区汀泗河水利管理站。
13、咸安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中心。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1、根据咸安办文〔2019〕23号文件规定,我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15人。实有在职职工14人、退休人员52人、遗补人员7人。
2、根据咸安编办事改文〔2016〕43号文件规定,下属水管单位共有事业编制82人(其中全额事业编77人、参公事业编5人)。实有在职人数70人(含“三支一扶”生1人)、退休人员104人、遗补人员11人。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1、全面推进水利工程建设。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全力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精心谋划加强项目储备。
2、全面落实治水、管水、护水责任。落实河湖日常管理和保护工作,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水资源管理。
3、全面落实移民后扶工作。有序推进年度原迁移民直补资金发放和新增人口扶持工作。
4、全面做好水利工程管护及常规工作。计划完成咸安区南川水库达标化管理工作,实施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省级样板县创建工作;加强小水电、水闸、水库等生态基流监管;实施完成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编制咸安区2023年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测、监测方案,完成年度水质检测、监测任务。积极开展2023年度水土保持项目审批、水保补偿费征缴工作。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 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 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计10039.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45.85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658.85万元,项目支出7834.80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45万元(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3.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3.0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28万元(含行政单位医疗18.03万元 、事业单位医疗67.68万元、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0.56万元);农林水利支出9584.4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769.60万元,水利工程建设5550.80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1386.00万元,水利前期工作500.00万元,防汛支出345.00万元,其他水利支出33.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35万元(含住房公积金111.83万元,提租补贴7.52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522.97万元(含基本工资359.61万元、 津贴补贴135.02万元、绩效工资152.95万元、奖金337.90万元、伙食补助费41.5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3.1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3.0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5.7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21万元、住房公积金缴费111.8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9.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6.82万元(含办公费128.00万元、印刷费4.40万元、手续费10万元、水费3.53万元、电费21.50万元、邮电费15.50万元、物业管理费19.00万元、差旅费8.00万元、维修(护)费43.00万元、租赁费5.00万元、会议费4.00万元、 培训费4.00万元、公务接待费49.50万元、劳务费5.00万元、委托业务费28.00万元、福利费117.30万元、工会经费43.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6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19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2.88万元(含生活补助费19.29万元、医疗补助费1.5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0万元)。资本性支出22.00万元(含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00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较 2022年减少23024.16万元,下降69.64%。
其中:人员经费减少44.39万元,经费减少主要原因是:1、基本工资发放数比上年减少56.88万元,是由于2022年职工退休9人造成;2、津贴补贴发放数比上年减少23.36万元,是由于22022年职工退休9人造成;3、奖金发放数比上年增加12.85万元,是由于工资发放政策变更;4、伙食补助比上年减少4.56万元,是由于职工退休9人,在职职工减少造成;5、绩效工资比上年减少14.89万元,是由于2022年职工退休9人造成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比上年增加23.52万元,是由于我单位23年将退休11人,因我单位启动职工养老保险政策较晚,职工退休时需补缴养老保险,此为退休人员应补缴社保费,7、职业年金缴费比上年减少5.49万元,是由于职工退休9人,在职职工减少造成;8、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上年减少27.17万元,是由于职工退休9人,在职职工减少造成;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比上年减少6.62万元,是由于职工退休9人,在职职工减少造成;10、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上年增加21.09万元,是由于职工工资发放水平提高,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1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7.12万元,为二级单位聘用临时人员在汛期进行堤防哨所值守工资;
标准公用经费增加173.23万元,经费减少主要原因是:1、办公费增加56.4万元,是由于二级单位实行电子化办公,办公耗材增加;2、福利费增加109.30万元,是由于二级单位在职职工及退休职工均启动工会福利待遇;3、差旅费减少34.50万元,是由于我单位上年将车改补贴和交通补贴计入此科目,现分别调整入其他交通费与津补贴科目;4、委托业务费增加12.50万元,是由于我单位预计聘请中介对我单位进行审计;5、维修(护)费增加13.50万元,是由于我单位办公大楼建成年限长久,楼内墙体需要大规模整修。
项目支出减少722332.20 万元,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为预估国家将减少对水利项目的资金投入。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658.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8.00万元、印刷费4.40万元、手续费10.00万元、水费3.53万元、电费21.50万元,邮电费15.50万元,物业管理费19.0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5.6万元,差旅费8.00万元,维修(护)费43.00万元,租赁费5.00万元,会议费4.00万元,工会经费43.00万元,福利费117.30万元,培训费4.00万元,公务接待费49.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19万元,劳务费5.00万元,委托业务费28.0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0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00万元。
与2022年相比增加151.03万元,增加29.74%。
增加主要原因说明:1、办公费增加56.42万元,是由于二级单位实行电子化办公,办公耗材增加。2、福利费增加109.30万元,是由于二级单位在职职工及退休职工均启动工会福利待遇。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切实做到“应编尽编, 应采尽采”。2023 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7135.3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41.1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094.20万元,工程项目采购5900.00万元。主要用于1、局机关、二级单位和项目部采购日常使用的电脑、打印机、空调、办公桌椅、书柜、办公耗材、办公楼小型维修、车辆维修、车辆保险、电信服务等;2、用于项目的设计、监理、检测、审计服务,防汛抗旱物资采购;3、水利工程建设。比上年25752.38万元减少18617.08万元,下降72.29%。
增加原因说明:预计国家将减少水利项目投入。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95.10万元。与2022年预算支出的96.40万元相比,减少1.30万元,减少1.35%。
1、2023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为49.50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1.80万元,减少3.51%。
2、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动。
3、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0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动。(预算系统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填写栏,2022年、2023年均填入其他资本性支出栏,2022年预算20.00万元、2023年预算20.00万元)
4、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5.60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0.50万元,增加1.11%。
(二)“三公”经费变动原因说明:1、招待费减少,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压缩费用支出,严格执行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手册上的规定。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是由于近年来市场油价不断上涨造成。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水利局机关有办公楼1幢,面积3016.80平方米,直拨电话5部,有单位公用小车1辆(原建立抗旱服务队时所购两辆汽车,由于抗旱服务队无车辆编制,车辆无法上牌,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已报废处理),下属事业单位有公用小车合计5辆,其中:咸安区淦河流域管理局1辆、咸安区南川水库管理局1辆、咸安区四邑公堤管理段1辆1、咸安区渠道管理处1辆,咸安区水土保持局1辆(未单独核算,与局机关并账核算)。
2022年末固定资产原值480.34万元,比2021年末固定资产原值464.84万元增加15.50万元,增加3.33%。增加资产为(1)、通用设备中增加29.13万元,其中:碎纸机1台0.14万元,热水器1台0.16万元,测温考勤机0.34万元,视频会议主机3.85万元、高清摄像头0.55万元,视频服务器4台19.12万元,冷柜1台0.29万元,空调2台1.00万元,交换机6个0.70万元,壁挂式网络机柜5个0.26万元,配电柜9个1.94万元,电池柜1个0.09万元,UPS电源1个0.69万元;(2)、专用设备中增加0.93万元,其中:火灾报警控制器1个0.65万元,消毒柜1台0.28万元;(3)、家具、用具、装具中增加0.29万元,其中:办公桌三张0.22万元,椅凳6把0.07万元;(4)公务车一辆17.6万元。处置资产为(1)、公务车2辆,减少34.00万元;(2)、通用设备中减少1.33万元,其中:
空调2台0.53万元,usp电源1台0.81万元;(3)、专用设备中减少14.80万元,为起重装载机1台。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资金7834.80万元,其中:
(一)维修管养护类资金1040.00万元。包括:
1、淦河流域管理费20.00万元
2、2023年县属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12.00万元
3、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资金15.00万元
4、2023年咸安区河湖长制工作经费20.00万元
5、2023年区管四大泵站维护及排涝电费30.00万元
6、2023年淦河生态补水资金等400.00万元
7、2023年西凉湖流域清漂拦漂工作经费25.00万元
8、2023年南川水库银鱼补贴8.00万元
9、2023年大畈陈拦河闸日常调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
10、2023年项目前期经费500.00万元
主要用于改善水库水质。为大畈陈拦河闸日常运行和维护提供经费保障,确保咸宁主城区河道日常生态蓄水景观要求,并且也确保在淦河主汛期该闸机电设备能正常发挥其功能,为淦河安全度汛服务。建立健全山洪灾害防治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建立相关制度,落实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和人员经费;建立河湖库长制,对河湖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以及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农业面源污染、非法采砂、围湖围汊养殖、水库大塘投肥养殖、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河湖库生态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编制湖库“一河一策”工作、节水规划实施指导方案、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实施方案、项目前期勘察设计方案,购置灌溉工程计量设施等。
(二)项目配套资金6794.80万元,涉及5个水利项目工程。
1、2023年咸安区防汛抗旱经费300.00万元
2、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中央+省级)944.00万元
3、咸安区双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1000.00万元
4、咸安区龙潭河中下游水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550.80万元
5、咸宁市咸安区淦河二期系统治理工程4000.00万元
这些项目涉及中央、省级、市级资金,绩效目标在项目立项时根据每个项目资金实施内容制定,绩效评价由单位自评后结合财政部门意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实,省级专员办督查落实。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保基金拨款:指用于负担单位退休人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来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9、河湖库长制: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库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省河湖库渠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库渠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库渠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保障。
10、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对承担防洪、排涝、抗旱、灌溉等公益任务的水库工程、水闸工程、堤防工程、控导工程、泵站工程、淤地坝工程实施维修养护人员的劳务性费用、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其他开支项目。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